什么是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是指人们吃了有毒食物而引起的一类急性疾病的总称。有毒食物是指食物中有致病的微生物,或含有害有毒的物质。但对暴饮暴食引起的急性胃肠炎(如呕吐、腹泻、腹痛等)症状,或者是过敏体质而对某种食品如虾、鱼、牛奶等食后引起过敏反应等都不属于食物中毒范围,也不能把这些食品认为是有毒食品。
食物中毒的特点是什么
大多呈集体性暴发,也可单人独户散发,但有其共同特点:
1、潜伏期短,可在短期内连续出现大量病人。
2、有共同的致病食物。所有病人在近期内都吃过同一种食物、没有吃的不发病。停止食用这种有毒食物后,发病很快停止。
3、临床表现相似,均有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急性胃肠炎症状。
4、食物中毒病人对人无直接传染性。
导致食物中毒的危险因素有哪些
为了帮助世界各国搞好食品卫生,预防食物中毒,世界卫生组织
发布了安全制备食品十大危险因素:
1、过早地烹调食物,煮熟的食物保存在室温条件下(25℃-40℃)超过2小时;
2、熟食或剩余食物重新加热的湿度和时间不够,未能杀死病菌;
3、肉、奶、蛋、豆类及其制品加热不彻底或不均匀,未烧熟煮透;
4、冷冻肉及家禽在烹调前没有充分解冻;
5、由于人员操作或者存放不当等原因造成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6、误食有毒的动植物如毒蘑菇、河豚鱼等,或者烹调加工方法不当(如四季豆或豆浆未煮透)没有去除其中的有毒物质;
7、生吃水产品及其他可能被寄生虫、细菌、病毒污染的食物;
8、食物的体积过大,烹调的温度和时间不够;
9、食品制作人员健康状况和卫生习惯差;
10、使用不洁净的水。
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是什么
1、防止食品被细菌污染:肠道致病菌在自然界分布很广,可通过尘土、昆虫、粪便、食品加工及销售人员等传播,因此直接入口的熟食的防尘、防虫、防止生熟交叉污染极为重要。
2、控制细菌繁殖:大部分微生物的最适宜繁殖温度37℃左右,在10℃以下,绝大部分微生物生长缓慢。因此,冰箱贮存食物只能延缓微生物的繁殖生长,但不能杀灭微生物。剩余食品不宜在冰箱中保存过久食用前必须再加热煮透。
3、杀灭病原体:充分加热煮透是杀灭食品中的病原菌的有效方法。
避免食物中毒的发生,应该做到:
1、选择经过安全处理的食品。
2、彻底加热食品。
3、立即吃掉做熟的食品。
4、妥善贮存熟食品。
5、彻底再加热熟食品。
6、避免生食与熟食接触。
7、反复洗手。
8、必须精心保持厨房所有表面的清洁。
9、避免昆虫、鼠类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
10、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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