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知识详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9 20:21:53 131 人看过

什么是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是指人们吃了有毒食物而引起的一类急性疾病的总称。有毒食物是指食物中有致病的微生物,或含有害有毒的物质。但对暴饮暴食引起的急性胃肠炎(如呕吐、腹泻、腹痛等)症状,或者是过敏体质而对某种食品如虾、鱼、牛奶等食后引起过敏反应等都不属于食物中毒范围,也不能把这些食品认为是有毒食品。

食物中毒的特点是什么

大多呈集体性暴发,也可单人独户散发,但有其共同特点:

1、潜伏期短,可在短期内连续出现大量病人。

2、有共同的致病食物。所有病人在近期内都吃过同一种食物、没有吃的不发病。停止食用这种有毒食物后,发病很快停止。

3、临床表现相似,均有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急性胃肠炎症状。

4、食物中毒病人对人无直接传染性。

导致食物中毒的危险因素有哪些

为了帮助世界各国搞好食品卫生,预防食物中毒,世界卫生组织

发布了安全制备食品十大危险因素:

1、过早地烹调食物,煮熟的食物保存在室温条件下(25℃-40℃)超过2小时;

2、熟食或剩余食物重新加热的湿度和时间不够,未能杀死病菌;

3、肉、奶、蛋、豆类及其制品加热不彻底或不均匀,未烧熟煮透;

4、冷冻肉及家禽在烹调前没有充分解冻;

5、由于人员操作或者存放不当等原因造成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6、误食有毒的动植物如毒蘑菇、河豚鱼等,或者烹调加工方法不当(如四季豆或豆浆未煮透)没有去除其中的有毒物质;

7、生吃水产品及其他可能被寄生虫、细菌、病毒污染的食物;

8、食物的体积过大,烹调的温度和时间不够;

9、食品制作人员健康状况和卫生习惯差;

10、使用不洁净的水。

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是什么

1、防止食品被细菌污染:肠道致病菌在自然界分布很广,可通过尘土、昆虫、粪便、食品加工及销售人员等传播,因此直接入口的熟食的防尘、防虫、防止生熟交叉污染极为重要。

2、控制细菌繁殖:大部分微生物的最适宜繁殖温度37℃左右,在10℃以下,绝大部分微生物生长缓慢。因此,冰箱贮存食物只能延缓微生物的繁殖生长,但不能杀灭微生物。剩余食品不宜在冰箱中保存过久食用前必须再加热煮透。

3、杀灭病原体:充分加热煮透是杀灭食品中的病原菌的有效方法。

避免食物中毒的发生,应该做到:

1、选择经过安全处理的食品。

2、彻底加热食品。

3、立即吃掉做熟的食品。

4、妥善贮存熟食品。

5、彻底再加热熟食品。

6、避免生食与熟食接触。

7、反复洗手。

8、必须精心保持厨房所有表面的清洁。

9、避免昆虫、鼠类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

10、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5: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挪用资金罪知识详解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一、挪用资金罪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挪用资金罪属于公诉案件,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二、挪用公款十万元立案后归还会怎么判挪用公款十万元,立案后归还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减刑或者从轻处罚。挪用公款的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
    2023-03-02
    196人看过
  • 交通事故的调解知识详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管辖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具体处理事宜由交通(巡)支(大)队的事故科或者执勤队的事故组负责。当事人必须共同向交通警察提出调解请求,交通警察当场对财产损失的确定、当事人过错及承担的赔偿责任、赔偿方式等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当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拒绝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签名的以及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当场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持《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交付当事人:(一)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交通警察因现场变动,无法作
    2023-04-01
    155人看过
  • 如何预防食物中毒
    一、造成食物中毒的危害因素1、食品本身有害有毒:如毒草、莽草、发芽的马铃薯、木薯、苦杏仁、河豚鱼、湟鱼、毒蚌等。2、食品被有害有毒物污染,如化学毒物、有害生物污染。3、不卫生的设备,容器或用具。4、生熟食品交叉污染。5、使用了腐败变质的原料。6、剩余食物未重新加热。7、误用有毒有害物。8、不适当的贮存。9、食品加工烹调不当。10、个人卫生素质差。二、食物中毒分类1、微生物性食物中毒(1)细菌性食物中毒,特点:以胃肠道症状为主,常伴有发热,其潜伏期相对于化学性的较大。(2)真菌毒素与真菌食品中毒,特点:中毒发生主要通过被真菌污染的食品;用一般的烹调方法加热处理不能破坏食物中的真菌毒素;没有传染性和免疫性,真菌毒素,一般都是小分子化学物,对机体不产生抗体;真菌生长繁殖及产生毒素需要一定的温度和湿度,因此中毒往往有较明确的季节性和地区性。2、化学性食物中毒,特点:发病与进食时间,食用量有关;;发
    2023-05-01
    211人看过
  • 食物中毒立案标准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并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机构鉴定,食品中(一)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标准的有害细菌的;(二)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其他污染物的。一、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怎么定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如果生产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物性疾患的,将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构成该罪的,行为人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生产、销售的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使用瘦肉精如何处罚3·15晚会曝光:瘦肉精羊流向多地,那么使用瘦肉精如何处罚呢使用瘦肉精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
    2023-03-21
    96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限知识详解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定义: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任何劳动过程,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在现代化社会中,劳动时间被认为是衡量劳动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是劳动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劳动合同期限—分类: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如何确定: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对当事人双方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由于劳动合同期限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因此,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用统一的目标来约束当事人的意志。确定劳
    2023-05-05
    342人看过
  • 协议离婚法律知识详解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若涉及子女问题)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若涉及)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制作离婚协议书一般需注意下列一些问题:1、如果涉及子女问题,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归属或子女是否轮流抚养,子女抚养费支付数额,起先,方式,子女教育费用,子女致他人损害赔偿费用支付等等问题均需明确规定。同时还可以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子女抚养权变更,子女抚养费变更。2、共同财产分割问题,除了列出财产清单,明确归属外,还应发现隐匿或漏分割的财产做
    2023-04-28
    95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食物中毒内容包括1. 哪些食物中毒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5
      一、造成食物中毒的危害因素 1、食品本身有害有毒:如毒草、莽草、发芽的马铃薯、木薯、苦杏仁、河豚鱼、湟鱼、毒蚌等。 2、食品被有害有毒物污染,如化学毒物、有害生物污染。 3、不卫生的设备,容器或用具。 4、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5、使用了腐败变质的原料。 6、剩余食物未重新加热。 7、误用有毒有害物。 8、不适当的贮存。 9、食品加工烹调不当。 10、个人卫生素质差。二、食物中毒分类 1、微生物性食
    • 食物中毒的危害因素有哪些,食物中毒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6
      一、造成食物中毒的危害因素 1、食品本身有害有毒:如毒草、莽草、发芽的马铃薯、木薯、苦杏仁、河豚鱼、湟鱼、毒蚌等。 2、食品被有害有毒物污染,如化学毒物、有害生物污染。 3、不卫生的设备,容器或用具。 4、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5、使用了腐败变质的原料。 6、剩余食物未重新加热。 7、误用有毒有害物。 8、不适当的贮存。 9、食品加工烹调不当。 10、个人卫生素质差。二、食物中毒分类 1、微生物性食
    • 餐厅食物食物中毒的处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31
      如果确系食物中毒的话,可以要求餐厅赔偿你因此事产生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 食堂食物中毒刑事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9
      一、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二、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刑和附加刑两刑事责任包括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分为罚金、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
    • 食物中毒的危害因素有哪些, 食物中毒分类, 食物中毒的分类是怎样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5
      一、造成食物中毒的危害因素 1、食品本身有害有毒:如毒草、莽草、发芽的马铃薯、木薯、苦杏仁、河豚鱼、湟鱼、毒蚌等。 2、食品被有害有毒物污染,如化学毒物、有害生物污染。 3、不卫生的设备,容器或用具。 4、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5、使用了腐败变质的原料。 6、剩余食物未重新加热。 7、误用有毒有害物。 8、不适当的贮存。 9、食品加工烹调不当。 10、个人卫生素质差。二、食物中毒分类 1、微生物性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