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标准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根据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和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和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那么这就是工伤事故赔偿标准了。
辞退员工的赔偿
辞退员工的赔偿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职工被采取强制措施能否退休
309人看过
-
员工是否可以通过强制措施退休
257人看过
-
公务员在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能否辞职
155人看过
-
采取强制措施后以前的强制措施是否自动解除
489人看过
-
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工资是否发放
223人看过
-
是否应该敦促采取所有强制性措施
259人看过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 (1)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 更多>
-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申请书,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28申请人:,,族,1981年月日出生,,住;被申请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申请事项: 1、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采取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强制执行措施; 2、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账户的查封冻结措施;申请事由:贵院受理的申请人申请执行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多次协商,已于2016年月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于申请日前履行了《执行和解协议》中的第二项约定。为不影响
-
居民委员会能否采取强制措施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16镇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抽象扩大了这一范围,有两种情况情况:1。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构筑物和设施;2、符合特定条件时强制执行支付金钱的义务。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己的强制执行权,如交通局拍卖、扣押车辆、国土资源局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等。
-
政协委员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16司法机关在查案时,掌握确凿的证据,可以直接对政协委员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政治协商委员会委员,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应当向委员所属的政治协商组织报告有关情况。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政治协商委员会成员。逮捕前,应当向委员所属政协通报情况;情况紧急的,可以在执行的同时或者执行后及时通报。
-
采取什么措施才是强制措施安徽在线咨询 2021-08-11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综上所述,民事诉讼调解书的强制执行是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的,并且
-
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必须采取?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16没有必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坏,避免危害,控制风险扩大,对公民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因此,不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发生上述情况时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