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采取强制性措施辞退员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8:12:14 242 人看过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标准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根据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和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和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那么这就是工伤事故赔偿标准了。

辞退员工的赔偿

辞退员工的赔偿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06: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辞退相关文章
  • 已经采取强制措施还能再采取强制措施吗
    一、已经采取强制措施还能再采取强制措施吗1、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对于强制性措施中的逮捕与拘留,允许实施两次。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条款,同一位被调查对象在面对不同的公安司法机关时,不应出现重复采用取保候审或监控居住两种手段的情况。另一方面,刑事拘留或逮捕在一般情形下是允许重复执行的。2、刑事诉讼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强制性措施涵盖了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以及逮捕等多项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审判人员对被拘传的人,应当在拘传后的十二小时以内讯问完毕,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关押被拘传人。二、已经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可以优于其他债权人执行吗诉讼保全不可以优于其他债权人执行。诉讼保全措施并非对财产保全申请人权利的担保,因而当被申请人有多个债权人且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债务时;申请保全的当事人并不对被保全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被申请人被保全的财产应当由全体债权人
    2024-07-04
    157人看过
  • 强制措施执行人员是否可以退休
    一、强制措施执行人员是否可以退休劳动者达到退休的条件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不影响劳动者退休,但退休待遇会受到相应的影响。二、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二、公务员退休后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的退休费待遇处理(一)公务员退休后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75%计发生活费。经审查核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未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且未被追究政纪责任的,恢复退休费待遇,减发的退休费予以补发。(二)公务员退休后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发退休费待遇。(三)公务员退休后被行政拘留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75%计发生活费。期满后,按2%降低基本退休费。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不受原处罚的影响。(四)
    2023-04-27
    138人看过
  • 未采取强制措施是否可算他在逃
    一、未采取强制措施是否可算他在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嫌疑人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不能认定嫌疑人在逃,一些嫌疑人可以不拘留或者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
    2023-01-30
    161人看过
  • 以前采取的强制措施可否自动解除
    采取新的强制措施之后,之前的强制措施是会“自动解除”。但强制措施一般是撤销或者变更,不用“自动解除”这一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一、取保候审案子能怎么结案首先,取保候审到期后,将会被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其次,取保候审到期后检察机关尚未起诉,并且经侦查无罪的,可以解除取保候审。这时候,当事人可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者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答复,可要求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
    2023-03-14
    287人看过
  • 重复采取强制措施是否违法
    在此,我们必须强调,行政强制措施并不是可以任意多次重复使用的手段,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仅能采取其中之一作为对于违法行为人的惩处依据;倘若在同一场合下针对某一违法行为同时适用了两项或更多的行政强制措施,往往会与我国法律所秉持的基本原则相悖离。然而,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执行人员仍需出示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其合法性方可付诸实施。应当明确指出,行政强制措施是不可被反复应用的;这种做法明显与保障人权这样的法治原则背道而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审判人员对被拘传的人,应当在拘传后的十二小时以内讯问完毕,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关押被拘传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三)
    2024-04-26
    168人看过
  • 什么是被采取强制措施,公民被采取强制措施怎么办
    一、什么是被采取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如果被公安机关限制人身自由后,就属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公民被采取强制措施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
    2024-01-16
    173人看过
  • 公诉案件未采取强制措施是否可以起诉?
    1、对嫌疑人没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会不会对嫌疑人起诉,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犯罪事实清楚、犯罪证据充分的,可以提起公诉。2、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一、强制措施有哪些特点?1、有权适用强制措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即构成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2、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3、强制措施的内容是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是对物的强制处分。4、强制措施的性质是预防性措施,而
    2023-06-24
    389人看过
  • 被采取强制措施可否中断时效
    一、被采取强制措施可否中断时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之前,案件已经立案的,不受追诉时效限制,因此不会中断追诉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二、拘留的决定与执行机关(一)拘留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
    2023-06-17
    320人看过
  • 通辑可以同时采取强制措施吗
    一、通辑可以同时采取强制措施吗对需要逮捕的嫌疑人在逃的,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所以通缉后抓获嫌疑人的,可以先行拘留,然后申请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一百五十五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
    2023-06-02
    136人看过
  • 没有采取强制措施可以报捕吗
    一、未采取强制措施能直接报捕吗嫌疑人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如果符合逮捕条件的,可以直接向检察院申请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
    2023-03-27
    118人看过
  • 民间债务强制执行是否可以采取拘留措施
    一、民间债务强制执行是否可以采取拘留措施可以拘留。民事债务纠纷强制执,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
    2023-10-21
    312人看过
  •  网上法庭是否会采取强制措施?
    在诉讼中,当判决或裁定被作出并生效后,对方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未能履行相应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通过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方式强制执行。在诉讼中,当判决或裁定被作出并生效后,对方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未能履行相应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通过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方式强制执行。 法 院 强 制 执 行 的 程 序 是 怎 样 的 ?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是指在当事人未按照法院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法院对当事人采取的一系列强制措施,以保障法律文书的执行
    2023-08-31
    143人看过
  • 强制措施是什么时候都可以采取吗
    一、强制措施是什么时候都可以采取吗强制措施并不是随时都可以采取,其适用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规定。1.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一种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法定方法。这些措施包括:(1)拘传;(2)取保候审;(3)监视居住;(4)拘留;(5)逮捕等。2.取保候审通常适用于可能判处较轻刑罚且不会造成社会危险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因此,强制措施的实施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不能随意采取。二、采取强制措施有哪些条件?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身体状况、案件办理需要等方面。以取保候审为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2024-08-12
    72人看过
  • 已判缓刑是否能采取强制措施
    律师解答:能。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已经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发现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可以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024-04-27
    415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辞退
    词条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 (1)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 更多>

    #辞退
    相关咨询
    •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申请书,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28
      申请人:,,族,1981年月日出生,,住;被申请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申请事项: 1、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采取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强制执行措施; 2、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账户的查封冻结措施;申请事由:贵院受理的申请人申请执行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多次协商,已于2016年月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于申请日前履行了《执行和解协议》中的第二项约定。为不影响
    • 居民委员会能否采取强制措施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16
      镇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抽象扩大了这一范围,有两种情况情况:1。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构筑物和设施;2、符合特定条件时强制执行支付金钱的义务。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己的强制执行权,如交通局拍卖、扣押车辆、国土资源局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等。
    • 政协委员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16
      司法机关在查案时,掌握确凿的证据,可以直接对政协委员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政治协商委员会委员,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应当向委员所属的政治协商组织报告有关情况。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政治协商委员会成员。逮捕前,应当向委员所属政协通报情况;情况紧急的,可以在执行的同时或者执行后及时通报。
    • 采取什么措施才是强制措施
      安徽在线咨询 2021-08-11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综上所述,民事诉讼调解书的强制执行是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的,并且
    • 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必须采取?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16
      没有必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坏,避免危害,控制风险扩大,对公民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因此,不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发生上述情况时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