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不签合同如何仲裁,雇佣关系的法律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0:17:00 121 人看过

一、雇佣关系不签合同如何仲裁

雇佣关系没有签订合同的,由于没有仲裁条款,所以不能申请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雇佣关系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雇佣关系的法律特征

1、它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没有隶属性。

雇佣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是平等的法律关系,不管是雇佣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及履行,均是平等的,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

2、它具有当事人意思为主导的特征。

作为雇佣法律关系,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标志。

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国家意志基本不干预。

3、它主要是在流通领域发生的关系,而不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建立雇佣关系后,没有签订雇佣合同的,在没有仲裁条款的情况下,不能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但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雇佣关系产生的纠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5: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的概述两者特征及不同
    1、概念不同。雇佣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用人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用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依约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2、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人身支配与服从管理关系不同。雇用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双方之间具有支配与服从的关系,雇用人必须为受雇人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和安全保障,同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受雇人则需听从雇用人的安排,按其意志提供劳务;劳务关系中双方只形成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并不存在服从管理与被服从管理关系。3、提供劳动和支付报酬的内容不同。雇佣关系中,雇工所付出的主要是劳动力,当然也包含一定的技术成果,但通常其技术含量比较低,其报酬成分也比较单一,仅仅包括劳动力的价值。雇主享有雇工劳动的一切成果,这种成果不是雇主付酬的直接对象。
    2023-02-20
    338人看过
  • 雇佣关系应该怎么签合同
    签订雇佣合同的,具体应当写明雇佣关系双方的基本信息,雇佣的要求,雇佣的期限,雇佣的时间和报酬,违约责任等内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雇佣关系并不是劳动关系,所以是不用签订劳动合同的,但要不要签订雇佣合同,由雇主与雇员协商确定。一、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是什么1、给付劳务性质不同。雇佣合同中,受雇人仅为一定的目的而劳动,即在一定时间内服劳务而已,侧重劳务给付的过程;承揽合同则是承揽人需为一定劳务给付,并且服劳务的结果即工作成果所有权之转移为合同主要内容,劳务给付与工作成果之间有不可分之关系,侧重劳务给付的结果,即承揽人向定作人提供的是劳动成果。2、签订合同时双方的出发点不同。雇佣合同中,雇主一般选任雇员时,是以雇员的劳动技能是否适合于自己的要求,雇员则从劳动报酬是否达到自己的要求,而缔结雇佣合同的;而承揽合同中,定作方选任承揽方是以承揽方的技能、生产设备或生产规模、信誉等能否胜任工作为条
    2023-06-28
    414人看过
  • 终止雇佣关系
    合同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第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第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第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第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解散的;第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项其实是一个兜底条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2、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4、工会的意见;5、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6、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7、通知的时间;8、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签证和盖章等等。《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023-07-22
    124人看过
  •  合同不明确的雇佣关系如何维权?
    在签署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况下,若双方协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遵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的行为违法,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两倍赔偿。签署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解雇赔偿方式:1.若双方协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遵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2.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的行为违法,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两倍赔偿。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终止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事项。无固定期限
    2023-10-27
    366人看过
  •  雇佣关系法律问题研究:深入剖析雇佣关系的司法解释
    本文主要探讨了判断雇佣关系是否成立所需考虑的两个方面:形式和实质。形式上需要检查双方是否订立了雇佣合同或口头雇佣协议,实质上则需要确定双方的权力义务是否明确,其中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同时,需要考虑雇员是否受雇主控制、指挥和监督,即是否存在隶属关系。只有满足上述形式和实质要件,才能认定雇佣关系成立。考虑雇佣关系是否成立,需要从形式和实质两个方面进行考虑:首先,从形式上来看,需要检查双方是否订立了雇佣合同或口头雇佣协议;其次,从实质上来看,需要确定双方的权力义务是否明确,其中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其次,要看雇员是否受雇主控制、指挥和监督,即是否存在隶属关系。雇员受雇主控制是雇佣关系存在的基础。在雇佣法律关系中,雇员仅是雇主雇佣来完成某项工作的人,雇员在工作时应听命于雇主,服从雇主的监督指导。三是看雇员是否为雇主或其委托的人所选任。只要具备上述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可认定为雇佣
    2023-09-02
    203人看过
  • 工作关系和雇佣关系
    1.用工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中用工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但劳务关系中的用工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2.主体双方之间的隶属性不同,劳动关系中,主体双方具有隶属性,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3.国家干预性程度不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除由劳动合同约定以外,劳动法还强制性的做出了规定,劳务关系的双方主要根据双方的协商签订合同。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四点区别,分别是: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3、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4、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关系的双方主
    2023-07-12
    485人看过
  • 雇主与保姆的法律关系不宜认定为雇佣法律关系
    最近,上海徐汇法院审理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案件中,A请了个保姆B来照顾她脑瘫的儿子,一天,A夫妇上班去了,家里只有保姆和她的儿子,有人敲门,保姆打开了房门,进来的是一个入室抢劫的歹徒,歹徒把上前阻拦的保姆杀害。因歹徒已被执行了死刑,保姆的家人状告A请求其赔偿,法院审理后判决A赔偿16万余元。本案争议的焦点就是雇主与保姆之间的法律关系到底是雇佣合同关系还是服务合同关系?因为雇佣合同关系适用无过错原则,劳务合同关系适用公平原则。根据王泽鉴先生观点,雇佣合同,“即受雇人于一定或不一定之期限内,为雇佣人服劳务,雇佣人负担给付报酬的契约”。实际上,在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即雇员在受雇期间,其行为受雇主意志的支配和约束,同时,雇主与雇员之间有着特定的利益关系,即雇员在受雇期间所实施的行为,直接为雇主创造经济利益和其他物质利益,雇主承受这种利益,雇员据此得到报酬。正是因为雇员
    2023-06-08
    318人看过
  • 口头雇佣关系合法吗
    连带赔偿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立雇佣关系并没有要求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合同,所以双方协商一致后,口头雇佣合同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2023-06-13
    156人看过
  • 雇佣关系的概述
    劳动诉讼
    (一)雇佣关系的概念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雇佣合同在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大陆法系各国一般都对雇佣合同设有规定,例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二)雇佣关系的要素1、主体。雇佣法律关系的主体,不仅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合伙、国家、外国组织以及其他特殊组织(包括非法人组织、清算组织等)。2、内容。它的内容即权利义务具有广泛性。3、客体。即包括行为,也包括物、智力成果及与人身不可分离的非物质利益(人格和身份劳动诉讼的概述劳动争议诉讼,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它通过司法程序保证了劳动争议的最终彻底解决。由人民法院参与处理劳动争议,从根本上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纳入了法制轨道,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有助于监督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有利于生效的调解协议、仲裁裁决和
    2023-08-17
    315人看过
  • 个人雇佣个人算雇佣关系吗
    一、个人与个人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吗1、个人和个人之间可以存在雇佣关系;2、个人与个人签订雇佣合同,雇员为雇主完成工作,雇主支付报酬,雇佣关系变成立。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二、雇佣关系怎么确定(一)雇佣关系是雇佣法律关系的简称,是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私有为基础而形成的一种劳动关系,是指受雇人利用雇佣人提供的条件,在雇佣人的指导、监督下,以自身的技能为雇佣人提供劳动,并由雇佣人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关系。雇佣人称为雇主,受雇人称为雇员。判断雇佣关系是否存在,应从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二方面考虑:1、从形式要件上看双方有无订立雇佣合同或口头雇佣协议;2、从实质要件上,首先要看双
    2023-04-01
    352人看过
  • 雇佣关系的定义是什么?如何判断一个关系是否属于雇佣关系?
    雇用关系是受雇人与雇佣人约定,由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报酬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1、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2、是否形成行政隶属关系。3、福利待遇不同。4、从所从事的工作(劳务)时间长度不同。5、用工主体不同。6、解决争议的方式不同。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分是什么1、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成果并给付承揽人报酬的合同。承揽关系是基于承揽合同的履行在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所产生的法律关系。2、由于有的雇员在实际工作中也具有相对的工作自主性和独立性,有的定作人也会对承揽人的工作作出具体的指示并现场指挥,因此,有时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也容易混淆。区分二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1)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1)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支配从属关系。雇员的劳动是从属性劳动,雇员对工作安排没有自主权,雇主
    2023-07-11
    421人看过
  • 雇佣关系受伤怎么处理,怎样发展雇佣关系
    与雇主存在雇佣关系的故意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可以向雇主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损害,雇员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雇员要求雇主承担责任的,雇主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佣关系受伤如何赔偿雇佣关系受伤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中雇工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也即受伤的劳动者是不能申请工伤,然后获得工伤赔偿的。在雇佣关系中受伤,雇工与雇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并不构成劳动关系,所以不能适用工伤,对于此类受伤,只能适用一般民事侵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
    2023-07-21
    204人看过
  • 雇佣关系赔偿法律依据
    一、雇佣关系赔偿法律依据雇佣关系赔偿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
    2023-04-25
    481人看过
  • 法院和雇佣关系如何确认?
    符合下列特征的认定构成雇佣关系:1.它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没有隶属性。2.它具有当事人意思为主导的特征。作为雇佣法律关系,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标志。3.它主要是在流通领域发生的关系,而不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一、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哪些1、从主体范围来看,雇佣关系主体范围相当广泛,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而劳动关系主体具有单一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面只能是用工单位。2、从主体地位来看,雇佣关系主体地位平等,而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既具有法律地位的平等性,又具有实现这种关系的从属性。3、从生产资料的占有状况来看,雇佣关系中,雇工一般占有生产资料,而劳动关系中,用工一方是生产资料的代表者或所有者,劳动者本身不占有生产资料。4、从权利义务实现途径来看,雇佣关系强调成果之给付,而劳动关系则强调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劳动
    2023-03-18
    330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雇佣关系的法律特征是什么雇佣关系中的雇佣关系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5
      (1)雇佣双方具有平等性。主体范围广泛,双方既可以都是自然人,也可以一方为自然人一方为单位。雇佣关系主体之间具有普遍的平等性,雇佣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及雇佣合同的履行,均可由主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是自由协商确定,相互之间无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 (2)雇佣关系具有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双重属性。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出卖劳动力,雇主支付工资报酬,具有财产属性。雇佣关系的人身关系属性表现在雇主未
    • 雇佣关系工伤与雇佣关系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08
      雇佣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完成工作造成的伤害属于工伤。只有劳动关系才能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雇佣关系中的人身损害的,按人身损害纠纷处理。【辟谣】工伤必须住院吗?真相:不是分析:因为工伤认定不一定需要病例或病历,所以不一定需要住院,所以回答了工伤认定一定要住院吗?这个问题,至于是否需要,要看员工的实际情况。【提醒】工伤认定的条件和规定
    • 劳动仲裁雇佣关系不合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04
      但是,我还是建议你提出,因为案件性质的认定是由法官说了算的。如果法院认定为雇佣关系,而对方又构不成这样高的伤残等级,那对你是不公平的。你可法庭质证时可以说明此事。这两种法律关系,法官面临的争议较大,也是目前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多发还重审或改判的案件。更何况,承揽关系有的案件定作人也有可能承担责任的。
    • 甲乙双方形成雇佣关系,是否是雇佣关系,雇佣关系如何区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根据描述的情况,甲乙双方形成承揽关系,不是雇佣关系或劳动关系。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主要在于:(1)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工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雇工对于工作如何安排一般没有自主选择权,雇主可以随时干预雇工的工作,雇工的劳动系一种“从属性劳动”;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与承揽人地位平等,承揽人对工作如何安排有完全的自主权,定作人无权干预,承揽人的劳动系一种“独立劳动”。(2)雇佣关系中,雇佣合同的
    • 雇佣关系属于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8
      属于承揽关系,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在于:1、雇佣关系中雇佣人与雇员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雇员对于工作如何安排没有自主选择权,雇佣人可以随时干预雇员的工作,雇员的劳动系一种从属性劳动;承揽关系中,定做人与承揽人地位平等,承揽人对工作如何安排拥有完全的自主权,定做人无权干预,承揽人的劳动是一种独立劳动。2、雇佣关系中,雇佣合同的标的注重雇员无形的劳务给付,以供给劳务本身为目的;而在承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