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困难企业可缓缴公积金,2016年4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市场主体减负、增加职工现金收入。从5月11日起,部分地区养老险单位缴费比例可降至19%,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依法申请缓缴公积金,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公积金。初步测算,采取以上措施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000多亿元。
部分地区养老险缴费可降至19%
会议决定,在去年已适当降低失业、工伤和生育三项社保费率基础上,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一是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
其次是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上述两项措施的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专家解读符合降低缴费比例的地区不多
13日,人社部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介绍,目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其实并不多,数量应该只维持在个位数上。
与此同时,目前一些沿海省份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已经在20%以下,加之目前一些地区的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其实并不特别乐观,以及综合今年我国已经确定将只按6.5%左右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等因素,对于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有关地区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精密测算,才能得出最终结果。不过褚福灵初步预计,符合国务院这第二项要求的地区数量,估计也不会太多。
但是褚福灵也分析,分别符合两项要求的地区总数相加,应该也是一个较为可观的数字。对于这些地区的企业来说,新政带来的积极影响还是非常值得期待的。
不直接影响退休后养老金待遇
针对此次调整是否会影响到参保职工待遇的问题,褚福灵解释称,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水平已经确定,肯定不会受到影响。对于在职职工来说,虽然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有多缴多得的因素,但这主要是针对个人缴费部分,而这次我国并未降低个人缴费比例。按照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待遇计发办法规定,养老金水平只与单位的缴费工资基数等因素有关,与单位缴费比例并无直接关系,因此也无碍个人待遇水平问题。
不过褚福灵也强调,如果单位缴费比例长期降低,也会影响到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整体积累。如果基金积累少而支出多,就会入不敷出,甚至可能影响到个人待遇发放。因此从这个角度看,要长期维持基金的正常运行与可持续性发展,缴费比例也不能长期过度降低。
公积金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
【政策】
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同时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依法申请缓缴公积金,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公积金。
>>专家解读新规要删除职工隐性福利
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认为,此前,国内存在过一种现象,就是有一些企业,会为了避税来提高公积金的缴存额度,将公积金变为员工的隐性福利,而且这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之前财政部和审计局也严查过这种现象。这其中不仅有国企单位,一些外企单位也会为了避税,将公积金变为员工的隐性福利。这也是因为目前我们的法律不够规范导致的,因此新规对于高于12%的部分一律予以规范和调整是应该的。
对于此次调整,是否会让员工的福利下降,楼建波表示,新规的确对职工来讲是种福利下降,因为对于职工个人来说,公积金缴存比例越高越好,但并不是所有的单位都能够给职工缴存高额的公积金。因此,此次调控不仅是房地产的宏观调控,也是整体的宏观调控。在经济形势困难的情况下,对于大多数职工来讲,如果能够给企业减负,让企业活下来,好过缴存了高额的公积金,而最终发不出工资,企业倒闭。
各地应出台相应的配套细则楼建波说,因此,国家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适当减轻企事业单位的压力,降低用人成本。新规也提到,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依法申请缓缴公积金,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公积金。
这也充分看出,国家是真的想帮助企业解决一些问题。
楼建波指出,在企业效益好转之后,单位还是要继续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因此,职工个人的利益也不会受到损害。如果企业在效益好转之后,不恢复缴存比例,是要付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楼建波认为,国务院政策出台以后,住建部和各个省市区一定会出台相应的配套细则。比如,对于企业申请缓缴职工公积金设立一个明确的期限;企业一直不缴纳职工公积金,需要付哪些责任。
-
江苏:困难企业可缓缴半年社保
209人看过
-
企业经营困难可以申请破产吗
129人看过
-
枣庄市困难企业可缓缴六个月社保
223人看过
-
企业经营困难违法辞退职工
201人看过
-
深圳公积金存缴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降低存缴比例吗
419人看过
-
企业暂时经营困难能否申请歇业
98人看过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
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以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吗,公积金降低条件是什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06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其他部门正在制定《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主要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
-
企业经营困难可否并申请补偿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5企业经营困难拖欠工资,如果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为由被迫辞职的,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
企业经营困难裁员是否有赔偿金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11企业经营困难,可以按规定进行裁员,并给予补偿。 企业让劳动者自行打辞职报告,否则,不发工龄补偿金是违法的,劳动者完全可以拒绝。 如果企业违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机关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
企业经营困难能扣工资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12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需要降低工资标准或者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事先征求企业工会或者职工代表的意见,向全体职工说明理由。需要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