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交付期限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04:50:23 403 人看过

1、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时间内的任何时间内交付

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按下列方式确定:

(1)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补充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2、标的物在合同订立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的时间

3、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一、买卖合同交付风险由谁来承担

一般情况下是由出卖人承担的,但是同时法律规定了几种标的物交付之前买受人承担风险的情形。

《民法典》

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百零五条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六百零六条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百零七条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二、发生合同纠纷想要诉讼怎么确定合同履行地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部分规定:

(一)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二)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三)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四)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另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民法典中关于买卖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主要见于《民法典》第61、62、141条。其中,第61、62条是总则中的规定,第六百零三条是分则中的规定。

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百零三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综上,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首先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为准;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若仍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则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合同履行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0: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买卖合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怎样交付?
    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在交付时应据本法第61条、第62条第4项的规定去办理,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就此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2、交付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也无法按照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时,出卖人可以随时履行交付义务,买受人也可随时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义务,但都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买受人给予出卖人合理的时间包装和运送标的物,出卖人给予买受人合理的时间做好收取标的物的准备等。
    2023-06-09
    402人看过
  • 房产买卖合同没有约定交付期限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仍然不能确定,出卖人就可以随时履行,买受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出卖人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为了使买受人有一个合理的准备接收标的物的时间,如准备仓库等,出卖人应当在交付之前通知买受人。即使法律对此不作专门规定,这也是出卖人按照诚实信用原则而应当履行的义务。至于这段准备时间应当多长,则要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难以一概而论。一、出卖人没有约定交付期间时怎么处理1、首先,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2、
    2023-06-21
    288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合同未约定付款期限付款期限该如何确定
    二手房买卖合同未约定付款期限付款期限,允许双方协商确定,如果不能协商的,则要根据合同的其它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一、房租支付周期房屋租赁支付租金的期限,是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可以订立协议来补充或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租期在一年以下的,应当在租期届满时支付;租期在一年以上的,应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则在租期届满时支付。二、债权债务未约定还款期限怎么办?如果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双方可以就还款的期限进行补充,并签订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此时也无法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三、商品房买卖合同期限是多久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是按照合同上规定的履行日期和期限履行。所以是按照合同上签订的条约来履行。如果合同中对履行期限没有明确约定,合同双
    2023-06-27
    74人看过
  • 未按房屋买卖合同规定期限付清房款合同还有效吗
    合同的履行和合同的效力无关。没有付清房款,属于违约行为,按照合同约定处理。一、因资金不足退房需付违约金吗因资金不足退房需付违约金。因为租赁一方如果因为资金不足提前退房的,属于违约行为,既然属于违约行为,守约方就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赔偿违约金等违约责任。至于赔偿违约金的数额,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支付,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违约行为对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害赔偿违约金。二、不留质保金合同怎么约束不留质保金合同约束是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合同的效力仅约束合同签订方,不约束与合同无关的第三人。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
    2023-06-21
    327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一般从生效到交付的期限要多久
    首先,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合同可分为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如买卖合同。而实践性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借款合同。其次,约定生效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最后,效力待定的合同,经相关人员追认之后,合同生效。相关法律依据第四十四条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四十五条附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第四十六条附期限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
    2023-03-09
    66人看过
  • 买卖合同附期限付款可以吗?
    买卖合同附期限付款是可以的,双方应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认定,对付款期限的确定,如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对买受人的付款时间作出约定的,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于付款时间的约定,可以在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之前、之后或者同时支付价款,可以约定一次性支付价款,也可以约定分期支付。一、股权转让一般约定利息的几种情况?1、做为不履约的违约金的补充股权转让方,收取股权转让款后,不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股权转让时,从实际约定股权转让日起,按照借贷关系支付转让款的利息。此时,可约定利息,作为违约金的补充。没有约定利息的,按照,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违约期间利息。其中约定利息时,不应能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高于四倍时,法律对高出部分不保护。2、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补充股权转让方逾期付款时。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让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
    2023-03-07
    125人看过
  • 买卖合同关于分期付款有什么规定
    买卖合同双方的当事人约定采用分期的方式支付货款的,如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一、简述什么是买卖合同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就是买卖合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合同标的转让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二、定金合同是买卖合同吗定金合同不是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而定金合同是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
    2023-02-17
    79人看过
  •  规定房产交付的期限
    本文介绍了关于房产交付期限的约定方式和办理房屋产权证的一般步骤。房产交付期限需满足明确的时间、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使用条件、约定具体交付日期等条件。办理房屋产权证的一般步骤包括开发商向房管局提供房屋前期信息、测绘部门进行现场测绘和绘制图纸、房管局交易部门立契过户、房管局房管部门颁发证书。一、关于房产交付期限的约定方式,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房地双方需明确房产交付的时间;其次,房屋竣工验收合格,相关设施设备铺设到位,并符合正常使用条件后,才能交付房屋;最后,双方需约定具体的交付日期。办理房屋产权证的一般步骤如下:1、开发商应向房管局提供完整的房屋前期信息,如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许可证、开工许可证、竣工图纸等;2、根据上述信息,测绘部门应进行现场测绘和绘制图纸;3、根据实际测绘面积结果,向房管局交易部门立契过户;4、房管局房管部门凭借买卖合同,经审核后,装订完整的档案,制定并颁发证书。【房产
    2024-01-12
    258人看过
  • 《买卖合同》怎样理解关于约定时间的交付规定?
    1、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有交付的具体日期或从合同中可以确定交付的具体日期,出卖人应按该具体日期履行交付义务。2、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有一段交付期间,或从合同中可以推定一段期间,则除非情况表明应由买受人选定一个时间外,出卖人有权决定在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1、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有交付的具体日期或从合同中可以确定交付的具体日期,出卖人应按该具体日期履行交付义务。2、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有一段交付期间,或从合同中可以推定一段期间,则除非情况表明应由买受人选定一个时间外,出卖人有权决定在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比如合同约定出卖人交付标的物时间为6月至8月,则除非买受人选定一个时间外,出卖人有权在6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的任何一个时间交付标的物。
    2023-06-09
    72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逾期付款利率的确定是否受法律法规的限制?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如何确定房屋买卖合同的管辖确定房屋买卖合同的管辖方式是: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
    2023-07-05
    351人看过
  • 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约定货物交付期限的该怎么处理
    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约定货物交付期限时,首先可以协议补充,若不能达成协议,则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在履行时间的要求上,双方均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义务,但应留给对方一定的准备时间。一、合同没有约定的事项怎么处理首先,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其次,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二、买卖合同未约定交付期限如何处理买卖合同未约定交付期限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
    2023-02-07
    241人看过
  • 可以取消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买卖期限吗
    解除买卖合同是有期限限制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过法律另有规定的,当事人应当按照该期限行使解除权,逾期未行使的,解除权消灭。一、失去最终解除权的条件是什么失去最终解除权的条件是当事人逾期不行使解除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二、关于民法解除合同的除斥期是多久《民法典》对解除合同期限的规定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三、民法典合同编564条释义
    2023-02-28
    95人看过
  • 房屋买卖交付定金的合同怎么写
    房屋买卖的定金合同应当这样写:1、卖家的姓名、性别、民族、住所和联系方式;2、买家的姓名、性别、民族、住所和联系方式;3、定金的数额,记住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房款的百分之二十;4、定金应当退还的情形有哪些;5、卖家应当双倍退回定金的情形有哪些;6、卖家不用退回定金的情况。一、二手房买卖卖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1、卖方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卖方如果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但还未办理过户,那么买方可以优先过户,但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那卖方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致使双方无法达到合同目的,这时买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卖方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2、卖方不按时交付房屋。这种情况很多见,房屋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那就只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收房,如果卖方不交房,买方可以起诉。但是如果双方还未过户,卖方却不按照合同约定交房,这时通常需要通过律师,发律师函催告,如果卖方依旧坚持不交房,买方再起诉要
    2023-03-06
    184人看过
  • 附期限的付款买卖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附期限的付款买卖合同在期限到来的时候就会发生法律效力。所谓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合同。所附的期限就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将来确定到来的某个时间。附期限合同中的附期限可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1、生效期限又可称为始期,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发生效力的期限。该期限的作用是延缓合同效力的发生,合同在该期限到来之前,其效力处于停止状态,待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才发生。2、终止期限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效力消灭的期限。附终止期限合同中的终止期限与附条件合同中的附解除条件的作用相当,故其又称为解除期限。3、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期日,如某年某月某日;也可以是一个期间,如“合同成立之日起X个月”。一、如何区分附条件的合同与附期限的合同附条件和附期限都属于法律行
    2023-06-27
    67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未约定交付期限的是哪种买卖合同合同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7
      买卖合同未约定交付期限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
    • 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交付期限或约定不明的,交付时应当依照哪些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19
      你没有违约。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在交付时应据本法第61条、第62条第4项的规定去办理,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就此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交付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也无法按照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时,出卖人可以随时履行交付义务,买受人也可随时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义务,但都应给对方必
    • 合同法规定的交付期限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20
      合同成立后交付期限有什么规定? 1、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时间内的任何时间内交付 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按下列方式确定: (1)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补充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2、标的物在合同订立之前已为买受人
    • 交首付的房屋买卖合同后交吗?吗规定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0
      通常先签订购房合同,再交首付的。 房屋交易流程 1、买卖双方将过户事宜达成一致后,确定房屋交易价格; 2、到房屋登记发证大厅进行网签,提供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房屋所有权证; 3、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例如:面积、房屋坐落等; 4、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买卖双方在房屋登记发证大厅办理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买方10个工作日后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再次到房屋登记发
    • 合同买卖期限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07
      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知道自己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