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死亡,租赁合同是否自然终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4:25:14 199 人看过

一、承租人死亡,租赁合同是否自然终止

1、承租人死亡了的,那么这个租赁合同中要是没有提及相关的处理方式,一般是有效的,如果说合同中说了要是承租人出现了死亡情况合同就立即取消的,那么就没有法律效力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二、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吗

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

(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二)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1: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房屋租赁终止合同告知书承租方
    甲方(出租方):xxxxxxxxxxx乙方(承租方):xxxxxxxxxxx我与你于xx年xx月xx日就位于xx市xx区xx大街xx号xx区xx号楼(具体门牌号)的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因乙方长期拖欠甲方房租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现依据《民法典》的约定,特依法通知解除租赁合同。一、现甲方要求乙方应于x日内,将房屋移交给甲方。移交前,乙方会同甲方验收房屋设施、设备及物品,验收合格后,乙方从承租的房屋内搬走。二、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于xx年xx月xx日前将房屋退还给甲方。如乙方不按时搬走,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租赁合同》约定月租金的5%作为违约金。若逾期退还超过5日,甲方有权强行收回房屋并进行清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三、乙方承担房屋实际退还之日前的所有费用,包括租金、水电费等一切费用。四、乙方退还房子时应保证房内水、电等设施正常使用,且不得损坏房屋内原有设施和非乙方装修部分,若有损坏,乙
    2023-03-05
    413人看过
  • 合同当事人死亡是否可以当然的终止合同
    合同当事人死亡,合同是否终止是分为不同的情况而定的。对于纯财产性质合同,例如买卖合同等,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继续履行的。但是涉及到人身关系的,如果一方死亡,那么合同就应该随之失去效力。一、建设工程无效的法律后果(一)合同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主张缔约过失责任若发包人故意隐瞒工程不具备发包条件的(例如:尚未取得《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或承包人故意隐瞒其无相应施工资质的,在合同未实际履行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主张缔约过失的责任,包括:要求相对方赔偿缔约支出的费用、准备履行或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与第三方所签订协议的违约赔偿损失等。(二)合同已履行的,不得继续履行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其结果应该是该合同自始无效,例如违约责任等,都不得直接适用。但是,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因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而失去其效力。二、拆迁安置房房主去
    2023-03-30
    268人看过
  • 租赁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合同是否自行终止
    《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这就是说,对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当事人必须要履行到底。那么对于租房合同来说,租房者一般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居住。但是,《民法典》也规定了提前终止或者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具体包括以下情况: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2、不管当事人有没有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
    2023-04-03
    317人看过
  • 民法典租赁合同终止是否要返还租赁物
    一、民法典租赁合同终止是否要返还租赁物租赁关系终止后,承租人应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租赁物还能继续使用、收益的,承租人还应保持租赁物这种适于使用、收益的状态。租赁关系终止之时起,承租人即应将租赁物以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按照其性质使用后的状态返还。在租赁合同定有期限时,应是自期限届至之时返还;未定期限(包括约定不明而又未在事后达成一致协议的视为不定期)的,自双方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宽展期届满时返还;在因其他原因而使合同终止的,自终止时即应返还。《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二、民法典租赁合同解除租金是否返还需要根据情况而定。解除租赁合同时
    2023-04-12
    461人看过
  • 民法典中承租人死亡租赁合同能否解除,承租人有哪些
    一、民法典中承租人死亡租赁合同能否解除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死亡后,如果有共同居住人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承租房屋,如果不承租的,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房屋承租人死亡的租赁关系的处理】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二、承租人有哪些权利1、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就现存的增加价值部分偿还支出的费用;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
    2023-04-19
    401人看过
  • 租赁合同期间承租人死亡如何处理
    1、如果承租人不是单独居住,而是与他人共同居住,则租赁合同在承租人死亡后继续有效,共同居住人继续履行。没有共同居民的,合同无效。以上情况是承租人将房屋出租作个人居住。承租人租赁的房屋用于经营活动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租赁合同有效,其合作人或者其他合伙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房屋租赁期间,因赠与、财产分析、继承、出售等原因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房屋。由此可知,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的,合同有效。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承租人以一人的名义出租房屋,但由于承租人与其家人同住,其他共同居住的人在承租人死亡后有权继续履行原合同。如果承租人死亡,如果承租人的家人不与他住在一起,原租赁合同将无效。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同居的家庭成员无权搬进出租房屋。
    2023-05-31
    198人看过
  • 租赁合同中终止是否可以由承租方协商决定?
    承租人和出租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通常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出现以下几种情形,承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1.承租人在没有过错的情形下,租赁的房屋毁损灭失的,这种情形通常是指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如:地震、火灾等。2.租赁的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的。如:租赁房屋是危房,随时可能倒塌的。3.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个有效的租赁合同,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4.房屋租赁合同中,有如下三种情形的租赁房屋被依法查封的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的,导致房屋无法使用的。门面经营不下去可以终止租赁合同吗?门面经营不下去不可以终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
    2023-07-07
    50人看过
  • 租赁合同中承租方可以约定终止吗
    承租人和出租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通常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出现以下几种情形,承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1.承租人在没有过错的情形下,租赁的房屋毁损灭失的,这种情形通常是指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如:地震、火灾等。2.租赁的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的。如:租赁房屋是危房,随时可能倒塌的。3.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个有效的租赁合同,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4.房屋租赁合同中,有如下三种情形的①租赁房屋被依法查封的②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③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的,导致房屋无法使用的。一、租客可以随便解除租赁合同吗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是必须存在以下情况:1、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否则只有在出现约
    2023-03-15
    285人看过
  • 租户死亡是否能使租赁合同失效?
    租户死亡可以解除合同。租户死亡是不可抗力因素,人的死亡是不可预测的。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实现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租户死亡房东有责任吗租房如果是属于自身的原因死亡的,房东是没有责任的,如果租客死亡是由于租赁物原因造成的,房东要承担责任。这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是一般来说,房东出租房屋享受经济收益的同时,也负有安全保障和安全管理义务。出租人对房屋租住用途负有基本核查义务,尤其是
    2023-07-07
    177人看过
  • 一方死亡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租赁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合同还有效。租赁合同属于财产性合同,不具有人身依附性,不会随着当事人的死亡而失效,并且如果是承租人死亡,同时有共同居住人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承租该房屋。一、承租人承担公房拆迁赔偿金吗1、公房承租人,是指与公房的所有权人或代管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法取得公房租赁凭证的承租人。公有居住房屋是指政府和单位分配给职工和解放时收归国有,并且租金按照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执行的居住房屋。如果遇到房屋征收,公房承租人具体的拆迁补偿标准各地稍有区别。2、假如公房承租人已经死亡,公房承租人又没有进行变更,那么此时的拆迁补偿分配应视情况而定。若该公租房的拆迁补偿协议是在承租人死亡之前达成的,那么承租人死亡后其补偿款项应作为该承租人的遗产分配;若承租人生前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承租人死亡后主体资格丧失,不能再以承租人的身份获得拆迁补偿款,此时应该保护承租人共
    2023-03-11
    305人看过
  • 土地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合同的效力如何
    承租人死亡了的,那么这个租赁合同中要是没有提及相关的处理方式,一般是有效的,如果说合同中说了要是承租人出现了死亡情况合同就立即取消的,那么就没有法律效力。承租土地的自然人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继续履行土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最长期限我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特征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
    2023-06-15
    422人看过
  • 商铺拆迁时是否终止租赁合同
    拆迁属于第三人原因,需要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租赁合同是可以解除的。什么情况下门面租赁合同可以变更和解除租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租售方有权解除合同:(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2)在租赁期内,未经租售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租售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3)在租赁期内,未经租售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1)租赁方、租方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3)在租赁期间,租赁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签署租赁合同注意事项有:1、确认出租人、承租人的主体身份在出租人和出租房屋符合资格与条件后,签署租赁合同前,律师要核对原件、确认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身份:个人审核身份证或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2023-04-27
    338人看过
  • 自动终止租赁合同的公司注销
    公司注销了,公司的法人资格就会消灭,公司租赁的合同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权利义务就终止。房屋租赁协议的解除方式有三种:1、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的,那么自达成共识时起,房屋租赁合同解除;2、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的,那么自条件发生时,合同自动解除。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对合同是否解除发生争议的,应当起诉由法院审理;3、如果出现了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那么合同自一方的解除通知到达另一方时解除。但通常当事人会对合同解除与否发生争议,最终也只能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当事双方的权利、义务依一定的法律事实归于消灭。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有以下几点:1、租赁合同到期。2、房屋拆除改建。3、房屋毁损。4、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5、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而且又没有同
    2023-07-16
    115人看过
  • 承租人死亡后租赁合同属于可继承遗产吗
    承租人死亡,租赁合同不属于可继承遗产。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对于租赁的房子,承租人没有产权,不属于承租人的合法财产,不能成为遗产,不能被继承。一、不可继承的财产几种情形有哪些不可继承的财产具体如下:1、被继承人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财产;2、不属于被继承人所有的财产;3、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4、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财产;5、不可继承的其他财产。二、父亲去世单位福利房怎么继承父亲去世单位福利房能否继承具体如下:1、如果福利房的房产过户到个人名下,属于遗产的范围,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有遗嘱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继承顺序按法律规定;2、如果职工没有买下福利房的产权,那么房子的所有权不属于被继承人,则单位的福利房不属于遗产,即房子无法被继承。一、遗产包括以下:1、自然人的合法收入;2、自然人的房屋和生活用品;3、自然人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自然人
    2023-03-27
    85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合同期满租赁合同是否自动终止?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05
      1、没有自动续约的规定,便不再续期。 2、按照法律的规定,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视为不定期租赁,您在终止合同前必须有合理的通知对方的期限即可。所谓定期租赁合同是指合同约定有明确的期限。不定期合同的产生有三种情形: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明确期限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
    • 租赁合同约定承租人死亡后承租权能否继承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7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本条是关于房屋承租人死亡时的法律后果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的租赁合同,指的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关于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为重要的不动产,它既可以作为生产资料,又可以作为生活资料。作为生活资料,房屋是满足公民“住”这一
    • 自然灾害期间租赁土地合同如何终止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6
      如果情况影响到合同的履行,可以要求。
    • 合同已终止,原承租人仍然转租房屋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6
      合同已终止,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使用,侵犯了出租人应享有的权利。是否构成合同诈骗。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有人民法院判定。《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审判实践中房屋转租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征得出租人同意
    • 门面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人死亡,继承人能否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8
      不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也即只有租赁房屋的,且是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才可以继续租赁。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如果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应视为合同自然终止。在实践中,承租人的继承人可与出租人协商是否继租,但如果不能达成续租协议的,合同的终止时间仍以承租人死亡之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