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二年不看孩子能不能争回抚养权取决于是否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抚养权的归属是根据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以更有利于孩子为原则进行判定。父母双方都有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权利,不因离婚而消除。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上诉法院。法律规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
再婚另一方能否争回抚养权
可以。不管当初是因为什么样的原因而失去了孩子的抚养权,当事人有权利重新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为了避免重新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终落得败诉的结果,如果在起诉之前,都没有收集足够的足以让法庭判决抚养权变更的证据,那法庭也没有资格无缘无故的就把孩子的抚养权重新判给了另一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16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是否应该让孩子重新获得抚养权?
470人看过
-
放弃孩子抚养权后是否能够重新获得监护权和抚养权?
164人看过
-
放弃抚养权后,能否重新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144人看过
-
夫妻两地分居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260人看过
-
离婚两年,女方无法重新获得孩子抚养权,该如何解决?
99人看过
-
在孩子遭遇车祸后,我是否能够重新获得抚养权?
446人看过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 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 在法定分居情... 更多>
-
满两周岁的孩子能获得抚养权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5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孩子两周岁
-
获得孩子抚养权后能不能改名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201、获得孩子抚养权后,仍需要经父母协商一致同意,才可以改名。 2、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离婚后没有就更名问题进行协商或经协商后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一方主张变更子女姓氏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更名申请。 3、如果夫妻离婚后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变更了子女姓氏,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其对子女的姓氏予以恢复。
-
获得抚养权能不能把孩子送人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021、需要满足一定的程序和条件才可以。对于拥有的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就需要做到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一般情况下把孩子直接送给其他人是不合法的,必须要经过领养的程序才属于合法。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在这一条中,提到了“生父母”,但是也要注意它的限定条件是确实“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而不是随便多生了几个女儿,想把女儿送人再生儿子的;更不
-
孩子能否重新选择抚养权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03是的,父母双方对10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当考虑其意见。夫妇离婚后的任何时候,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1。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子女抚养权的变更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请求人民
-
孩子不到两岁, 父亲反悔要求变更抚养权, 孩子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0孩子在2周岁~10周岁无法征求孩子意见,法官判决是以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为标准。 可以通过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