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盗窃户外拒捕是否转化为入户抢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1:31:37 333 人看过

[案情]

2002年2月27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梁龙祥携带小型手电筒及钥匙等作案工具,窜至泗洪县城头乡农贸市场附近,翻墙进入冯某家院内(该房屋既用于家庭生活居住又用于商品零售经营),用冯某家放在窗台上的门市房钥匙将冯某家门市房南门打开,进入室内进行盗窃。当被告人梁龙祥携带所窃猪饲料、香烟、肥皂等物品准备离开现场时,被冯某发现并抓住,被告人梁龙祥挣脱后打开该门市房的北门跑到院落外路边时,再次被冯某抓住,被告人梁龙祥在挣扎不得脱身的情况下,对冯某拳打脚踢,得以逃脱,并致冯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争议]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被告人梁龙祥的行为构成转化型抢劫罪无异议,但是对其行为是否转化为入户抢劫的定性则有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梁龙祥进入他人用于生活的封闭的院落盗窃时被发现,当场使用暴力手段抗拒抓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二款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

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梁龙祥入户盗窃时,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抗拒抓捕,其行为构成抢劫罪,但因其暴力行为发生在户外,所以此处的当场不同于在户内的当场,不符合入户抢劫中要求暴力行为发生在户内的含义,所以不能认定为构成入户抢劫,否则也不符合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主要理由如下:

本案产生争议主要是对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规定的转化型抢劫罪中的当场与《解释》第一条第二款中的当场理解不同所致。对于转化型抢劫罪中的当场刑法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均一致认为:当场一是指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等行为的现场,二是指在盗窃等现场或刚一离开该现场就被人及时发觉而立即追捕过程中的场所,但这必须要求时间上无过长的间隔且紧追没有中断。基于此理解,如果我们把《解释》中的当场完全等同于转化型抢劫罪中的当场,必然得出被告人梁龙祥构成入户抢劫的结论。但是,我们在适用《解释》第一条第二款时,不能孤立地适用,还必须考察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对入户抢劫的规定,把二者紧密地结合起来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入户抢劫作为抢劫罪中从重处罚的特定的法条,是鉴于发生在特定场所的犯罪行为具有特定的社会危害性所设定的。只有在户内这一特定的场所实施抢劫行为,才具有特定的社会危害性,其实质是以户为抢劫对象,才能适用入户抢劫的特定法条,否则就违背了罪刑相适应原则。入户抢劫有三个主要特征:一是入户的非法性,即行为人入户是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二是犯罪动机的产生必须是入户之前已经形成;三是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胁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我们考察了入户抢劫的内涵之后,再来理解《解释》第一条第二款中的当场,则其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胁行为只能是在户内的当场,而不能延伸到户外,应该有别于转化型抢劫中当场的内涵。故此,本案中被告人梁龙祥在户内实施了盗窃行为,被追捕时又在户外实施了暴力,其行为只符合转化型抢劫中的当场内涵,却不符合《解释》第一条第二款中的当场的内涵,只能认定其行为构成普通抢劫罪,而不能认定其行为属于入户抢劫.

通过上文分析,笔者认为,我们只有把当场放到整部刑法体系中作体系解释,对两个当场作出不同的理解与诠释,才能符合刑法的立法精神的,充分体现了罪刑相适应原则,所以对被告人梁龙祥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只能按普通抢劫罪定罪判刑。

作者:王从军

单位:江苏省洪泽湖地区人民检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15: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入户相关文章
  •  入店盗窃与入户盗窃是否为同一种犯罪行为?
    本文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即入户抢劫的定义。根据该条规定,入户抢劫是指犯罪嫌疑人为了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因此,如果满足上述条件,则成立入户抢劫或入户盗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入户抢劫是指犯罪嫌疑人为了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拓展到包括入户盗窃,如果满足上述条件,则成立入户盗窃。 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为“为了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在我国,为了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属于犯罪现场。根据《刑法》第28条第
    2023-08-26
    376人看过
  • 租房为名入户盗窃
    在2014年5月至10月间,深圳市发生多起因房东出租房子而不幸招来不法分子,房内的家财被洗劫一空的案件。记者22日从罗湖法院了解到,近日,罗湖法院就审结了一起以租房为名入户盗窃的案件。2014年5月,王倩(化名)急于将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的房子出租,于是通过多家网络平台发布了自己的房屋出租信息。消息才放出去不久,便收到张强(化名)表示要承租的电话,王倩喜出望外,带着张强去看房子。王倩一开门,就随手将钥匙放到桌面上,张强走进房间却并没急于商谈租房事宜,而是东张西望,将每个房间都仔仔细细地打量一番。张强向王倩介绍自己是一名电脑高级工程师,询问王倩近期有没有买什么电脑产品,王倩并没有起疑心,反而觉得张强有稳定的职业,素质也不错,对陌生人的警惕性一下子松懈下来。与此同时,张强则趁着王倩聊天分神之际,悄悄地将桌面上的钥匙放入自己的袋子里。随后,张强表示自己对房子很满意,租金也很合理,但以要与老婆
    2023-06-11
    385人看过
  • 入室盗窃在什么情况下会转化为入室抢劫呢
    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可以认定为入室抢劫。入室抢劫是罪犯利用各种方法侵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抢劫财物的犯罪行为。一、从哪些方面可认定转化型抢劫?从以下几个方面可认定转化型抢劫:1、行为人必须实施盗窃、诈骗、抢劫罪,这是构成转型抢劫罪的前提;2、行为人必须当场使用暴力或威胁暴力,这是构成转型抢劫罪的客观条件;3、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或威胁暴力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抵制逮捕或毁灭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形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抢劫未成年抢劫罪怎么判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2023-03-05
    358人看过
  • 行为人入室盗窃转化为抢劫杀人如何处罚?
    一、行为人入室盗窃转化为抢劫杀人如何处罚?入室盗窃转抢劫杀人将按照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根据实际的情况来按照无期徒刑或死刑来进行处罚。比如说如果存在杀人这样的一种情况,已经导致人死亡且手段非常恶劣,那么很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入室抢劫并持刀杀人,如果是抢劫后杀人涉嫌抢劫犯罪,杀人是抢劫罪的从重情节;如果是抢劫和杀人,则是涉嫌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应当数罪并罚。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量刑看情节。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
    2023-05-03
    205人看过
  • 入户盗窃却实施了抢劫行为,怎么定罪?
    在生活中,在一些防范不严地方被盗贼光顾的新闻屡见不鲜,有的只是纯粹的盗窃,有的则演化为了抢劫,无论如何犯罪人都因为给受害人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害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甚至会坐牢。而对于入户盗窃却实施了抢劫行为,一般都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但是在实践中情形不同,在法律上看行为的性质也不同。对于入户盗窃却实施了抢劫行为,具体有以下情形:1、本来想入户盗窃,但是入户后心生歹意直接对主人实施了抢劫,定抢劫罪。在该情形中,行为人的行为属于临时起意、直接升级的抢劫。法律上直接认定为抢劫罪。虽然其本意是入户盗窃,但由于入户后真正实施的是抢劫行为,当行为人进入房子后,真正的实施行为才开始。因此只要符合下列条件,直接构成抢劫罪:(1)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导致财物所有人或保管者无法反抗,并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2)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及受害人的人身权利,但最终目的仍然是
    2023-05-01
    285人看过
  • 入户盗窃升级抢劫该如何处理
    入户盗窃和入户抢劫二者在本质上有着很大的区别,原因在于入户抢劫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因此,入户抢劫一直是我国刑法重点打击的犯罪之一。这二者之间往往还会存在一种转化关系。在法院判决此类案件时,如果入户盗窃转化为入户抢劫的话该如何处理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由此可见,盗窃转化为入户抢劫需具备三个条件:1、行为人实施了入户盗窃的行为;2、当场实施了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3、当场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原因是“被发现”。据此我们可以清晰认定何种情况下入户盗窃转化为入户抢劫,而转化后该如何量刑又存在两种意见分歧。一种意见是,对被告人应当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关于抢劫罪加重处罚情节的量刑幅度进行处罚,其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理由是如
    2023-03-02
    228人看过
  • 怎么区分入户盗窃,和入室抢劫的区别
    入室抢劫和入室盗窃的区别如下:一是不同入户是非法的,即未经主人同意进入,进而实施违法犯罪,即以抢劫为目的。非法侵入他人住所,具体表现形式多样,如公然破门而入、秘密侵入、欺骗侵入等。但是,行为人因某种合法、正当理由进入他人住所,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构成犯罪的,可以按一般抢劫处理。二、处罚不同刑法确立入户抢劫作为加重处罚的法律依据。刑法加重处罚入户抢劫的目的是保护居民家庭生活的和平与和谐,保护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住宅权和个人休养生息的隐私权。认定不同的户是指住所,其特点是供他人家庭生活(而非工作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而言,集体宿舍、宾馆、临时工棚、办公楼、学校、公共娱乐场所等不应视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点,也可视为户。入室盗窃与入室抢劫的区别区别入室抢劫和入室盗窃主要是依据是否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或者威胁使用暴力。法律依
    2023-08-06
    398人看过
  • 入户抢劫是否包括在人进入宿舍抢劫的行为中?
    在集体宿舍抢劫的行为一般是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的,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是不能认定为户的。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入户抢劫应该如何认定入户抢劫的认定是:1.户的范围,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2.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3.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认定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
    2023-07-06
    230人看过
  • 入户抢劫“户”的概念
    简析: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我国法律之所以对入户抢劫规定了较重的刑期和作出了专门的司法解释,是与户的特殊性及法律对户进行保护的要求相适应的。为此首先对户要有一个正确的理解。户的概念《辞海》中户有以下含义:1、入口;2、人家;3、帐册登记的户头;4、指酒量;5、阻止;6、由共同生活在同一住所的成员所组成;7、姓。与刑法条文中所规定的户相关联的是第二种,即人家。对于户的理解,必须从探求其立法意图,其它立法时所作出的价值判断及其所欲实现目的这一角度出发,考察立法之所以将入户抢劫作为加重情节的理由。一般而言,在观念上,户具有特殊性,通常被视为公民最终并且往往最为依赖的权利所存在的处所范围,尤
    2023-06-11
    189人看过
  • 入户抢劫罪怎么认定,如何认定入户抢劫行为?
    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项,入户抢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普通抢劫(没有入户抢劫或者其它七种法定刑升格情形)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是否具有入户抢劫情形,影响到被告人适用的法定刑,如何认定抢劫罪中的“入户抢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结合其它司法解释,对入户抢劫的认定,应该把握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
    2023-06-28
    132人看过
  • 进入合租房盗窃是入户盗窃吗
    【案情】2014年5月24日下午,被告人邓某某在如东县曹埠镇其与李某某合租的房屋内,见李某某卧室房门未锁上,遂进入李某某卧室内,窃得被害人李某某的银灰色东芝牌笔记本电脑一台(经鉴定价值人民币930元)和SWisstab平板电脑一台(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00元)。案发后,被告人邓某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退回了全部赃物。【审判】如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邓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如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邓某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正确,提请对被告人邓某某从轻处罚的理由成立。被告人邓某某能自愿认罪,并退出全部赃物,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且被告人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适用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宣告缓刑。法院判决:被告人邓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
    2023-05-31
    460人看过
  • 进入超市抢劫能否构成入户抢劫
    案例介绍:2008年3月28日3时许,被告人楚某伙同于某、高某预谋盗窃后来到某市一超市准备实施盗窃。楚某一人先从超市后窗户进入超市,被居住在超市内的业主刘某发现,楚某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威胁刘某,双方发生厮打。在厮打中,被告人楚某看见于某、高某站在窗外向超市内看时便喊:“进来,快点。”于某、高某就用石头将超市前门玻璃砸碎进入超市,楚某、高某用拳头击打刘某,将刘某制服后,于某和高某将收款台内的人民币49.50元以及香烟十条(价值人民币1036元)抢走。[分歧]一种意见认为,本案的抢劫发生在被害人的超市停止营业后,此时超市已于外界相对隔离,且被害人刘某在其超市停止营业后在超市内居住,故被告人楚某、于某、高某的行为构成入户抢劫。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害人刘某的超市系用于营业,并非用于住宅,不具备家庭生活的基本特征,被害人刘某在只是为了营业方便或超市安全临时在超市内居住,故被告人楚某、于某、高某的行为不构
    2023-06-11
    199人看过
  • 入室盗窃被发现男子拒捕成抢劫获刑
    近日,信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件入室盗窃转化为抢劫的案件,一审判处被告人祝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0月12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祝某携带工具,窜至被害人周某的家中实施盗窃。正在二楼睡觉的周某被惊醒后拨打110报警,巡防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祝某发现民警后,翻墙逃跑。在逃跑的过程中,为抗拒民警抓捕,祝某从地上捡起一根木棍将上前抓捕他的巡防队员宫某头部打伤,伤情经鉴定构成轻微伤甲级。该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祝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室盗窃他人财物,被发现后抗拒民警抓捕,造成一人轻微伤的后果,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人未劫取到财物,又未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属抢劫未遂,具备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且被告人如实供述并当庭自愿认罪,具备酌情从轻处罚情节,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2023-06-11
    264人看过
  • 入室盗窃转化为抢劫按照什么罪行量刑?
    抢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正因为如此,本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就构成抢劫罪。“数额特别巨大”和“
    2023-04-10
    441人看过
换一批
#户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入户
    词条

    入户是指定居某地登记户口,这也称之为是落户,根据落户的相关规定,办理一定手续后落户该地并且长期定居,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并且领取迁移证之后,注销原户口。... 更多>

    #入户
    相关咨询
    • 入户抢劫入户盗窃转化入户盗窃怎么认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03
      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一条,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 (一)项规定的“入户抢劫”,是指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
    • 盗窃后转化为抢劫是不是入户抢劫罪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11
      1、犯罪分子实施入室盗窃后又转化为抢劫的,一般是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应当按照抢劫罪的规定进行处罚。《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入户抢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
    • 入户盗窃转化为入户抢劫一般是怎样处罚的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31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首要抢劫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
    • 入户盗窃入户抢劫如何认定入户抢劫是否构成犯罪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20
      发现入户盗窃,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为威胁,如暴力发生在室内,此时需要区分暴力的程度和危害的大小。若造成受害人轻伤以上,则应定入户抢劫,反之,若仅造成轻伤,则应定转化型抢劫。由于按照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造成轻伤结果定基本抢劫已足以罚当其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因发现入户盗窃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受到暴力威胁的,视为入户抢劫。可见,盗窃转化为入户抢劫
    • 入户盗窃转化入户抢劫如何认定,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11
      入户盗窃转化入户抢劫的认定: 1、行为人实行犯罪行为时,是以暴力或胁迫等方法,且受害人是知情的; 2、行为人以暴力或胁迫等方法使受害人失去反抗能力,从而实现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