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07年,小铭7岁。这一年2月,他的父母阿井与阿媚离了婚,小铭跟随父亲阿井生活。阿井与阿媚离婚时,双方曾因孩子抚养权等问题闹上法庭。最终,小铭被判由阿井抚养,不过当时的判决并未对阿媚的探视权作出处理。痛失儿子抚养权,阿媚离婚后连见儿子一面都很难。而且,儿子对阿媚的感情淡化令阿媚十分痛苦,“希望能尽到母亲的责任,与儿子有相处时间。”2007年7月,阿媚因为探视权一事再次与前夫对簿公堂。阿井称,曾就阿媚的探视要求等与小铭进行沟通,但小铭不同意。法院询问小铭时,小铭也明确表示不喜欢与母亲共同生活,不喜欢被安排和限制。因为孩子年纪小,法院最终判定阿媚每月可探视小铭两次,每次一天。
2008年初,阿井与阿琴结婚,小铭有了后妈。在阿井看来,家庭重组后,阿琴和小铭相处尚可,新家庭的生活步入了正轨。
2010年,阿井和阿琴有了一个女儿。不过,女儿的到来却打破了家里的宁静。阿琴对小铭的态度慢慢有了转变,夫妻俩因为小铭的问题开始了无休止的争吵。随着时间的推移,争吵逐渐升级,在女儿出生后的两个月,阿琴和阿井分居了。阿井面临着再次离婚的危机。
阿琴坚称两人性格不合,对重组家庭的复杂性估计不足导致矛盾重重,在分居两年后,阿琴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阿井傻眼了。
在与前妻阿媚离婚时,阿井好不容易才争取到了儿子的抚养权,没想到日后却出现如此窘境。难道要把儿子送回前妻那?
办案思路及心得
变更抚养权的前提是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出现了不适宜孩子成长的情形,如家暴、赌博、吸毒等极端恶劣等状况。
裁判结果
思明法院认为,变更抚养权应以有利于保护被抚养人的利益为原则。阿井虽有抚养婚生子的意愿及相应经济能力,但婚后家庭环境却不适宜抚养婚生子。小铭年满15周岁,明确表示愿随生母共同生活,且阿媚也表示愿意抚养儿子。从有利孩子成长角度出发,法院同意抚养权变更。小铭随阿媚共同生活,阿井每月向阿媚支付小铭抚养费6000元,至其独立生活时止。
-
再婚家庭中,再婚一方的子女抚养权如何变更?
227人看过
-
女方再婚对家庭关系及子女抚养的影响
305人看过
-
家庭再婚:孩子的抚养权如何调整?
488人看过
-
子女抚养权与家庭搬迁
63人看过
-
再婚家庭子女是否为独生子女,再婚家庭子女可以结婚吗
414人看过
-
离异家庭谁有权抚养子女
91人看过
-
-
再婚后再婚家庭抚养费怎么算?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1再婚抚养费是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
再婚家庭离婚子女赡养怎么定义的?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2以下就是再婚家庭离婚子女赡养相关内容,一旦离婚,对方子女没有这个义务。理由如下: 法律上定义的赡养义务指的是具有血缘关系(亲生)或者继子女关系的父母子女关系。而继子女是由再婚婚姻关系的产生而生成的。这种继子女的关系在婚姻存续期间,有赡养的义务。但是,如果双方离婚,继子女的关系也会随之丧失,从而不再具有赡养抚养关系。
-
-
如何处理再婚家庭孩子抚养问题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6再婚家庭处理生活中的经济问题时,要做到: 1、经济公开,夫妻双方心中有数。 2、彼此尊重,商量办事。 3、对双方的父母或孩子要一碗水端平。 4、量入为出,有多少钱办多大事。 5、精心计划,合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