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违反政策被解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8:10:25 382 人看过

郭某系某县供销联社经理部职工,2006年已生育一女。2009年4月,郭某与该供销社签订了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2010年9月,郭某未经批准生育了第二胎。此后,郭某未再到单位上班,单位停发了其工资,对其生育费用也不同意报销。2010年10月,供销社以郭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郭某不服,于2010年12月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要求撤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发放欠发的3400元工资,报销生育费用3000元。

供销社辩称:郭某违反国家的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私自生育二胎,根据有关政策,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另外,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仲裁委经审理查明,郭某未经计生部门批准,生育二胎的情况为事实。《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10条规定: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享受国家生育保险待遇。根据上述规定,女职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和报销怀孕及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由于郭某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二胎,单位以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应予以支持。

最终,仲裁委裁决驳回了郭某的仲裁申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20: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女职工相关文章
  • 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不享受产假待遇
    能否享受产假,根据2012年4月28日的公布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企业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因此,无论是未婚怀孕,或者违反计划生育规定,首先女职工享有“三期”特别保护,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还应该顺延至三期期满。相应的产假也应当根据上述《规定》第七条给予相应职工。一、那么违反计生政策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能否享受相关生育津贴待遇呢?根据相关生育保险规定,只有符合计生政策生育的女职工才能享受生育险的报销及津贴待遇,而违反政策的女职工则无法通过生育险获得相关费用的报销及产假津贴。同时参照我国原《劳动部工资局复女职工非婚生育时是否享受劳保待遇问题》“女职工非婚生育时,不能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生育待遇。其需要休养的时间不应发给工资。对于生活有困难的,可以由企业行政方面酌情给予补助。”的处理原则,为保
    2023-04-26
    108人看过
  • 违反合同被解雇,工资不按约定发放
    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是不合法的。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再支付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公民被辞退老板不发工资合法吗?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
    2023-07-07
    497人看过
  • 何时不能解雇女职工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即使存在女职工存在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或者用人单位经营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等等法定情况的,只要女职工是在“三期”期间,用人单位均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说用人单位将“三期”女职工辞退的,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将会依法确认为无效行为。劳动强度和禁忌劳动的限制: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2、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加班及夜班的限制: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
    2023-04-26
    265人看过
  • 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会被解除劳动合同?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目前有两个基本原则:一是生育以结婚为前提;二是一对夫妻只能生育一胎,除非符合当地生育二胎的条件。违反这两个原则的,则应当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依据《女职工保护规定》第15条: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不少人甚至有些律师都据此认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不享受任何相关的劳动保护待遇。事实上,从《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不难看出,法律对三期女职工的解雇保护是不具体区分系何种原因导致的怀孕,是否违反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也在所不问,因此,只要有怀孕和生育的事实,用人单位就不能以此为由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未婚先孕和未婚生育是两个概念,女职工只要在孩子出生之前办理了结婚登记并取得了准生证等相关法律手续,就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应享有全部相关的劳动保护待遇。延伸阅读
    2023-06-05
    314人看过
  • 如何保护违反规定生育子女并被解雇的工人的权利
    根据《劳动合同法》,如何保护有子女且被违规解雇的工人的权利,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有过错解除劳动合同应符合法律规定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如下:(I)经证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的,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存在严重失职或者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公司终止Dan女士的劳动合同是非法的,需要对Dan女士进行赔偿
    2023-05-07
    272人看过
  • 公务员被解雇时收取解雇费的政策是什么
    关于公务员离职后支付离职费等相关问题的通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人事劳动局),省机关各部门人事(政治)部: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解聘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公务员解聘后支付解聘费事宜通知如下:I。公务员解聘后,自批准之日起下月起暂停发放工资;辞退费的支付标准为公务员辞退前最后一个月的基本工资;辞退费缴纳期限按照《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第十三条第(三)项执行。辞退公务员的机关收取辞退费,应当按照规定计算辞退公务员的辞退费,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并一次性收取相关费用,转移至接收档案的人才服务机构III。辞退费由接收档案的人才服务机构按规定支付给被辞退的公务员。未缴纳的辞退费应退还被辞退公务员所在机关,然后移交财政部门IV.移交被辞退公务员档案时,辞退公务员的机关应当一次性划转人才服务机构2年的档案保管费(国税函[2
    2023-05-07
    247人看过
  • 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被解雇时企业可以不支付补偿金
    [案例]朱某原是某信息科技公司的项目经理,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其合同期限自2001年2月5日起至2004年2月4日止,月工资8000元;并约定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2001年6月12日,朱某接到公司的辞退通知书,理由是朱某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至少3次对客户不礼貌,严重影响公司声誉;因酒醉擅离职守,致使在客户发生事故时不能及时到位,给公司造成重大的名誉损失;至少1次散布谣言损害同事名誉,以至于该同事要求辞职,给公司项目运营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朱某认为,公司辞退他没有正当理由,按照《劳动法》规定,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违约金,并提前30日通知。在与公司交涉未果后,朱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公司支付他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8000元和因没有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而造成的损失8000元,仲裁委没有支持朱某这项申诉请求。朱某对仲
    2023-06-09
    92人看过
  • 女职工权益保护政策问题解答
    女职工保护政策问题咨询解答指南:1.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适用范围。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适用于我国境内全民、集体企业、民办企业、中外合资、合作、独资企业、乡镇企业、农村联户企业,私人企业和城镇街道企业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军队系统的单位及其职工可参照执行。2.如何理解"矿山井下作业"?答:矿山井下作业系指常年在矿山井下从事各种劳动。不包括临时性的工作,如医务人员下矿井进行治疗和抢救等。3.什么是国家规定的三、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答:是指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3869-83)中规定的第Ⅲ、Ⅳ级的体力劳动程度。体力劳动强度的大小是以劳动强度指数来衡量的,劳动强度指数是由该工种的平均劳动时间率,平均能量代谢率两个因素构成的。劳动强度指数越大,体力劳动强度也越大。反之,体力劳动强度就越小。标准中规定:劳动强度指数小于15,体力劳动强度为I级:大于15,小于20,为Ⅱ级;大于20,小于2
    2023-05-01
    124人看过
  • 女职工怀孕后遭公司非法解雇,维权策略
    女职工在孕产期,没有严重过错的,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2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何辞退怀孕女员工不用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
    2023-07-10
    217人看过
  • 员工想向“头”送礼反被解雇
    本报济南1月18日讯安某是某公司济南办事处员工,薪水很高,但一次公司销售总经理来济南检查时,安某送给总经理5万元被拒绝,随后他被公司以行贿为由解雇。安某不服,认为自己只是送礼不是行贿,公司不能解雇他。为此,他将公司告上法庭。日前,济南市中区法院审结了此案。安某是某公司员工,在济南办事处工作。2003年,安某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随后又续签合同,合同期限延续至2010年7月31日止。2008年3月19日,公司销售总经理彭某来济南进行检查。3月20日晚,安某到彭某居住的房间,欲将5万元人民币送给彭某,被彭某拒绝。3月25日,公司以发现安某有营私舞弊、行贿行为为由,根据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决定于2008年3月26日起与安某解除劳动关系。原告并不承认其行为是行贿。原告说,他与彭某2006年初有过过节儿,因担心彭某在工作中为难自己,为了与其搞好关系,才向其送礼,但彭某拒收并向公司汇报。安某认为自己的
    2023-06-09
    439人看过
  • 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用人单位能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女职工的生育保护,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劳动法》规定了其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待遇与解雇保护政策。但是,对女职工的生育保护待遇的全部适用,应当有一个前提;即该女职工的生育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目前有两个基本原则:一是生育以结婚为前提;二是一对夫妻只能生育一胎,除非符合当地生育二胎的条件。违反这两个原则的,则应当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依据《女职工保护规定》第15条:“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不少人甚至有些律师都据此认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不享受任何相关的劳动保护待遇。事实上,从《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不难看出,法律对三期女职工的解雇保护是不具体区分系何种原因导致的怀孕,是否违反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也在所不问,因此,只要有怀孕和生育的事实
    2023-06-24
    352人看过
  • 如果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能被解雇吗
    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是否可以辞退,生育期、哺乳期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辞退;女职工在三个期间内违反纪律,依照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应当予以辞退的,可以予以辞退p>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期间,不得降低基本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由此看来,女工“三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似乎都是违法的。但事实上,上级法律中并没有这样的绝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丧偶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产假或哺乳。“可见,法律并未禁止用人单位以其他理由终止合同此外,《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怀孕、分娩或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当用人单位自身经营状况恶化,需要裁员或者劳动者因故不能胜任工作时,就排除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
    2023-05-07
    226人看过
  • 如何在孕期解雇女职工?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怀孕的,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需要延期到女职工相应情况结束。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赔偿。女职工怀孕期享受的待遇女职工怀孕期享受的待遇具体如下: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应顺延至产后一年,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所谓“夜班劳动”一般系指从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从事劳动或工作。怀
    2023-07-21
    305人看过
  • 女职工的产假工资政策
    1、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期间的产假工资,按照经核定的当年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支付。2、女职工产假工资是否封顶保底,应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规定统一,即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费,亦不享受待遇;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单位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缴费,职工亦按此标准享受产假工资。3、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按休产假的实际天数以日平均工资计算支付,每月按30天计算。参见:云南省劳动厅关于执行云劳[1997]195号文件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厅办[1998]77号)发布日期:1998年6月18日执行日期:1998年6月18日
    2023-04-22
    24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女职工
    词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 更多>

    #女职工
    相关咨询
    • 违反的女职工再孕期间可以解雇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解除劳动关系应不可以,但生育保险待遇应无法享受到(除产假休息期外)。
    • 职工违反政策不享受待遇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30
      核心内容: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规定为(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以上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即使所在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也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临沂市某企业女职工在未经计划生育部门核准的情况下,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第二胎,到生育保险机构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时被拒绝。该职工感觉委屈,“俺单位
    • 违反劳动合同国企可以解雇怀孕女职工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4
      可以获得违法解除赔偿金。如有疑问,可联系我。
    • 员工违反制度被员工解雇怎么办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9
      如果公司制度是不合法的,员工违反了制度,被解雇应赔偿。因为制度不合法,未经过程序,未公示,那么只能以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为准。员工可申请仲裁。但要提出公司制度是不合法的证据。
    • 特别时期女职工是否能被解雇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13
      正常情况下,特别时期的女职工是不能被解雇的。如被解,可要求赔偿。 例外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明证明,女职工违反了用人单位的某些管理制度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用赔偿。你现在要搞清楚的关键是,用人单位所说的违反制度,是否有这样的制度?这个制度的制定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曾向职工公示。如果答案是否的话,你可以要求赔偿或是恢复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