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申请撤诉
当事人申请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有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除非原告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有申请撤诉权的人;申请撤诉在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不论是否准许撤诉,都必须以裁定的方式告知当事人。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明确规定,有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依法准许原告撤诉后,有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不准撤诉。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可能有一些民事诉讼方面的纠纷,同时也会牵涉到一些形式方面的规定,比如说有一个民间借贷纠纷涉及到合同诈骗,等此事已经被公安机关异议案处理了,那么民事纠纷就需要暂时停止,等到刑事案件审理判决完毕再审理。
民事案件延长审限的适用情形
(一)民事简易程序延长审限的情形分析
适用简易程序,不仅是快速及时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而且也是法院解决当前案多人少问题的良好措施。一般情况下,法官会根据诉状内容决定案件的难易程度,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直接确定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但是,在当前追求案件调撤率、追求案结事了审判效果的大环境下,为促成当事人和解,达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目的,让当事人能够真正接受法院的裁判和处理,需要办案人员通过大量的说服工作和一个较长的时间周期才能完成。因此,即使简单的案件,也会由于当事人的不配合或被告故意拖延的心理,让本可以在简易程序三个月的审理期限内顺利审结的案件不能如期审结,法官只能寻求法律上的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延长审理期限。由此,相当多的简易程序案件在三个月无法结案的情况下,不再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而是采取延长审理期限方式继续审理,从而导致延长审理期限案件增加。
(二)民事普通程序案件延长审限的情形分析
在许多情况下,超审限问题往往与延长审限问题有着密切的关联。现有立法对民事案件审理期限的延长理由采取抽象表达的形式予以规定,容易导致法官理解上的失误和规避法定审限规定的行为。
除那些案件事实繁冗,法律关系复杂,符合延长审限的法定条件需要延长审限外,实践中一般在两种情况下延长审限:一是办案法官审限意识不强,疏于对案件审理期限的关注,案件审理工作一开始就抓得不紧,以至于承办人不知道已超期或审限将至。尤其是个别法官在审限即将届满时才发现问题,匆匆忙忙向院长提出延长审理期限申请,有的甚至是在发现已经超出审限,才急忙向领导汇报,事后补签,造成庭长、院长在审核或审批时间上的压力,或者出于为保护自己法官的想法而签字同意。二是办案法官对最高人民法院审限制度的规定疏于学习和掌握,往往注重于公告送达、委托鉴定等不计入审限期间的统计,忽视了因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鉴定或勘验(重新鉴定或勘验)等等不计入审限的期间。因此,有些审限尚未到期的案件被误认为即将到期而申请延期。
在客观上,由于近年来基层法院审判力量严重缺乏,案件量持续增加,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致使部分案件出现“被延期”。
在延长审限的申请理由、庭长审查和主管院长审批上,一直存在着掌握宽松、把关不严的情况,庭长审查或主管院长审批时,有时基于对法官的信任,或审限将满的紧迫感,而对已存在可不计入审限期间的情况未能查明而批准。
-
撤销民事案件后是否还能再次立案?
290人看过
-
撤诉民事案件怎么撤诉
431人看过
-
刑事撤销案件手续
252人看过
-
撤诉民事案件流程
68人看过
-
刑事案件撤销案件多长时间
362人看过
-
怎样撤销刑事案件啊
142人看过
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
可撤销婚姻案件是民事案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3是。 结婚登记是男女双方取得合法婚姻的必要步骤。只有经过结婚登记手续,取得了结婚证,夫妻关系才可以完全确立。不过并不是每一对男女都能进行结婚登记的,结婚登记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同时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无法律禁止结婚情形,并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才能领取结婚证。
-
民事案件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云南在线咨询 2024-09-04一、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在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享有的请求对方返还自己投入的财产权,而接受的一方则依法负有返还的义务,要求返还的权利和应返还的义务,是指双方均应恢复合同履行前的状况而绝不是指未履行合同的损失。 二、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指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遭受的损失。 赔偿损失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负有返还义务的一方
-
怎么撤销刑事案件在逃的行政撤销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20关于监狱官逃跑的嫌疑犯,公安机关不会停止其犯罪调查。如果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发现可以证明嫌疑犯没有犯罪的证据,则取消通缉。或者嫌疑犯可以选择自到事件中说明自己的行为疑犯罪,公安机关也会取消通缉。
-
民事案件撤诉案件流程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11.撤诉是原告行使诉讼权利的体现,应当由原告决定是否提出申请。起诉是原告的诉讼行为,撤诉也应是原告的诉讼行为。被告除提起反诉外,不得为撤诉行为。原告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撤诉。诉讼代理人申请撤诉时,必须经原告特别授权。撤诉是原告诉讼权利的体现,因此撤诉必须出于原告自愿。 2.撤诉应由原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原告撤诉,必须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可以是书面申请,也可以是口头申
-
民事案件中的遗嘱公证是否可以撤销?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12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遗嘱公证可以撤销,遗嘱人可以通过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行为或者再订立与遗嘱内容相反的遗嘱,撤销公证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