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申请撤诉
当事人申请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有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除非原告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有申请撤诉权的人;申请撤诉在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不论是否准许撤诉,都必须以裁定的方式告知当事人。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明确规定,有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依法准许原告撤诉后,有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不准撤诉。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可能有一些民事诉讼方面的纠纷,同时也会牵涉到一些形式方面的规定,比如说有一个民间借贷纠纷涉及到合同诈骗,等此事已经被公安机关异议案处理了,那么民事纠纷就需要暂时停止,等到刑事案件审理判决完毕再审理。
民事案件延长审限的适用情形
(一)民事简易程序延长审限的情形分析
适用简易程序,不仅是快速及时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而且也是法院解决当前案多人少问题的良好措施。一般情况下,法官会根据诉状内容决定案件的难易程度,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直接确定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但是,在当前追求案件调撤率、追求案结事了审判效果的大环境下,为促成当事人和解,达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目的,让当事人能够真正接受法院的裁判和处理,需要办案人员通过大量的说服工作和一个较长的时间周期才能完成。因此,即使简单的案件,也会由于当事人的不配合或被告故意拖延的心理,让本可以在简易程序三个月的审理期限内顺利审结的案件不能如期审结,法官只能寻求法律上的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延长审理期限。由此,相当多的简易程序案件在三个月无法结案的情况下,不再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而是采取延长审理期限方式继续审理,从而导致延长审理期限案件增加。
(二)民事普通程序案件延长审限的情形分析
在许多情况下,超审限问题往往与延长审限问题有着密切的关联。现有立法对民事案件审理期限的延长理由采取抽象表达的形式予以规定,容易导致法官理解上的失误和规避法定审限规定的行为。
除那些案件事实繁冗,法律关系复杂,符合延长审限的法定条件需要延长审限外,实践中一般在两种情况下延长审限:一是办案法官审限意识不强,疏于对案件审理期限的关注,案件审理工作一开始就抓得不紧,以至于承办人不知道已超期或审限将至。尤其是个别法官在审限即将届满时才发现问题,匆匆忙忙向院长提出延长审理期限申请,有的甚至是在发现已经超出审限,才急忙向领导汇报,事后补签,造成庭长、院长在审核或审批时间上的压力,或者出于为保护自己法官的想法而签字同意。二是办案法官对最高人民法院审限制度的规定疏于学习和掌握,往往注重于公告送达、委托鉴定等不计入审限期间的统计,忽视了因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鉴定或勘验(重新鉴定或勘验)等等不计入审限的期间。因此,有些审限尚未到期的案件被误认为即将到期而申请延期。
在客观上,由于近年来基层法院审判力量严重缺乏,案件量持续增加,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致使部分案件出现“被延期”。
在延长审限的申请理由、庭长审查和主管院长审批上,一直存在着掌握宽松、把关不严的情况,庭长审查或主管院长审批时,有时基于对法官的信任,或审限将满的紧迫感,而对已存在可不计入审限期间的情况未能查明而批准。
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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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的撤销情形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5民事案件中的撤销情形参考如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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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撤销案件的条件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3首先我们要知道撤销案件是指侦查机关对立案侦查的案件,发现具有某种法定情形,或者经过侦查否定了原来的立案根据,所采取的诉讼行为。 刑事拘留后撤销案件的条件是什么? (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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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婚姻案件是民事案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3是。 结婚登记是男女双方取得合法婚姻的必要步骤。只有经过结婚登记手续,取得了结婚证,夫妻关系才可以完全确立。不过并不是每一对男女都能进行结婚登记的,结婚登记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同时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无法律禁止结婚情形,并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才能领取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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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撤销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25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我现在不清楚您的案子进行到哪个阶段,是侦查阶段还是审查起诉阶段,所以没有办法给你具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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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中的撤销情形有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3民事案件中的撤销情形参考如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