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根据公司把公司分为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可以独立经营,自主经营,工商部门可以给其颁发营业执照,但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所以对于责任的承担需要总公司承担补偿连带责任。
一、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如下:
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2、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受控制方式不同
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4、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财务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5、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
子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
6、产品包装标注不同
子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注自己的名称和住所。分公司可以标注自己的名称、住所,也可以同时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还可以只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
7、对应概念不同
分公司对应的是总公司,子公司对应的是母公司。
综上所述,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一般在于对应概念不同、主体资格不同、承担责任不同等,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设立分公司是否合法
分公司只是分支机构,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所以不能再设立分公司。
具体来说,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三、分公司能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和责任由下属公司承担。总公司应当承担责任,可以将总公司和分公司列为被告。一般判决分公司承担责任,分公司不能承担补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2024分公司解散能向总公司赔偿吗
366人看过
-
总公司调到分公司有补偿吗
375人看过
-
分公司欠债,能要求其总公司清偿吗?
299人看过
-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是怎样的,总公司要对分公司负责吗
83人看过
-
总公司委托分公司申请分公司吗?
336人看过
-
总公司工商年报分公司需要吗
217人看过
-
未签劳动合同分公司要注销总公司需赔偿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2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内部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这时公司可以申请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如果你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你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不过如此做法的前提是,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
-
分公司注销后原总公司怎么赔偿?广西在线咨询 2023-04-30如果原单位与你解除合同,应该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然后再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原单位不解除合同,而是由新单位按以前合同继续履行,则无需支付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
分公司欠债可否要求总公司偿还?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26分公司欠债总公司当然应当还。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它只是一个分支机构,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其经营过程中欠的债务应当由总公司负责清偿。
-
分公司清算必须要是总公司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0分公司清算与总公司有关,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所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均应由总公司承担。在注销时应由总公司对其进行清算,并接收其资产、债权和未了结的债务。
-
成立分公司是要总公司入股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24分公司成立时,不需要总公司入股,因为分公司的财产是属于总公司的,分公司不具备单独的法人资格,不能单独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署合同,进行贸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