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员工能否与他人订立劳动合同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21:34:39 428 人看过

清算组一般不能与他人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清算组不具有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不能在清算活动中去与其他人建立劳动关系。具有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一、雇佣驾驶员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个人雇佣司机不需要签劳动合同,但是需要签劳务合同,也就是平时常说的雇佣合同。按法律规定,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才适用劳动合同法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三)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五)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三、社保卡报备是什么意思

一种是企业用工。为职工参加保险。对于参保情况进行一个登记。另一种情况是企业发生可以申领待遇的情况,需要到社会保险进行先期的登记。比如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势必会导致有人失业,因此先到社会保险办理失业保险的备案登记。社保备案登记范围: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根据当地政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6日 13: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清算组相关文章
  • 订立劳动合同与建立劳动关系是不是一回事?
    订立劳动合同和建立劳动关系不是一回事,但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一、医院合同工一般签几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医院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之后确定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签订劳动合同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是这样的: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三、公司成立多久就要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与公司成立多久无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即
    2023-03-14
    456人看过
  • 员工关系与劳动关系
    员工关系是指劳资双方的关系,员工关系会对企业的发展潜力产生强烈的影响,这种关系取决于不同的社会环境以及管理者对员工的基本看法。管理者既要把员工看作是需要通过资源投入才能够形成的一笔财富(即真正的人力资源),也可以将员工仅仅看成是实现最小化支出。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一、员工关系不仅仅是劳动关系按关系主体来分员工关系可以分为:员工和公司之间的雇佣关系;员工和上下级之间的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员工和员工之间的同事关系;因传授知识和技能而形成的师徒关系等等。按关系发展的时间来分可以分为:入职前、在职时、离职后入职前,员工对公司的期待关系。这就是很多公司建立“雇主品牌”的目标。希望更多的外部人员对公司有所期待,提升招聘吸引力。在职期间,员工在公司工作时产生的各种关系。这些关系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体现。按关系的形成形式来分可以分为:官方和民间的。
    2023-06-26
    243人看过
  •  根据劳动合同法,外国人能否与中国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涉外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适用的法律, 但在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方面, 必须强制适用中国法律。《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应当直接适用。根据涉外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适用的法律,但在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方面,必须强制适用中国法律。《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应当直接适用。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特征的一方经常居住地法律或者其他与合同关系最密切的法律。第四十三条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者工作地点的法律;劳动者工作地点难以确定的,适用于用人单位主营业地的法律。劳务派遣可以适用于劳务派出地的法律。 涉 外 劳 动 合 同 法 律 适 用 问 题根据素材所述,涉外合同纠纷的解决通常会
    2023-09-25
    180人看过
  • 兼职人员算劳动合同关系吗
    兼职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兼职,通常以小时计酬,实际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要求签署劳动合同,也能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一、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
    2023-03-11
    89人看过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合同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给付劳动报酬,而由劳动者提供职业性的劳动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源于民法中的雇佣关系,与民法中的承揽、承包、代理等关系,并不是很容易就区分清楚。《劳动合同法》颁布前,实践中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劳动关系的认定产生一定的困难。由于劳动法对劳动者实行特别保护,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的责任要高于一般的民事关系,所以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往往以双方之间是承揽、承包、代理、民事雇佣关系来规避其劳动法上的责任。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
    2023-06-05
    253人看过
  • 清算组与破产管理人关系
    1机构成立时间不同。清算组成立于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破产管理人成立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时。2.机构功能不同。清算组仅仅关注破产清算功能;破产管理人不仅关注破产清算功能,还关注破产重整与和解等程序功能。3.组成成员不同。清算组的组成人员必须是2人以上,且主要是政府机构人员;破产管理人的组成人员可以是1人,且以社会中介机构的人员为主。4.成员工作报酬不同。一般而言,清算组工作人员的工作是无偿的,他们没有权利要求支付报酬;破产管理人有权要求支付报酬。一、债权申报联系人是清算组负责人吗是的。依据法律的规定,破产清算组的成员可以包括会计师、债权人代表等的人担任,债权人委员会可对清算组进行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
    2023-03-05
    151人看过
  • 劳动关系已确立,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员工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怎么处理对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一种惩罚性的民事赔偿责任即: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23-07-09
    243人看过
  • 个人与他人劳动关系是否存在
    个人与个人不会构成劳动关系,能够构成劳动关系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而个人之间只能构成劳务关系或者其他的关系。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协商一致的,可以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一、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要怎样补偿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补偿标准如下: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等。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
    2023-04-11
    252人看过
  • 合伙人与劳动关系能否共存
    一、合伙人与劳动关系能否共存在个人合伙关系中是不可能同时存在劳动关系的。如果是在工商局依法登记成立的合伙企业,那就属于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并且该劳动成为用人单位业务活动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支付报酬而形成的管理与被管理的经济社会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在个人合伙关系中是不可能同时存在劳动关系的。如果是在工商局依法登记成立的合伙企业,那就属于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二、如何解除劳动关系合同1、
    2023-05-06
    242人看过
  •  合同应当以劳动关系订立
    法律规定订立合同的形式包括了书面、口头以及其他形式,但是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才是双方当事人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合法形式。一、合同是怎样订立的合同订立的方式:1、口头形式,当事人口头协商达成协议;2、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等;3、公证形式,指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由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二、口头合同需满足条件有哪些口头合同需满足条件有:1、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一方未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3、双方不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
    2023-02-27
    57人看过
  • 劳动法怎么算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与员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即已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3天前通知使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无固定期辞退员工怎么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赋予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并未规定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属例外情形,因此用人单位在行使单方解除权时,并不需要对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法外开恩,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免死金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
    2023-08-05
    427人看过
  • 个人工资与劳动关系能否认定
    不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人是不具有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所以个人发工资不成立劳动关系,但可以成立雇佣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能否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一、案情回放:2009年10月,原告王某在被告北京某石料生产公司打工,双方口头约定试用期3天,未签订书面合同。2010年1月2日凌晨,王某在工作期间被铲车车斗滚落的石头砸伤右脚,造成4跟趾骨骨折。公司安排王某以“杨-军”的名字住院治疗,出院后即不再承认王某为其职工,否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并停发王某工资。被告辩称,王某是其公司一名员工的亲戚,寄宿在
    2023-08-02
    38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是否算作未与公共机构签订合同的劳动关系
    2000年5月,孙在济南一家公共机构的服务中心工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0年4月14日,服务中心口头通知sn终止劳动关系。孙在服务中心工作到2010年4月20日。孙某与服务中心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1264元。2010年6月4日,孙先生向济南市市市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上诉,要求终止与服务中心的劳动关系,并支付10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仲裁委员会裁定支持sn的部分主张。孙拒绝并向市中区法院提出上诉法院认为劳动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社会团体和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劳动部《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劳动者按规定应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行企业管理的机构的人员;其他劳动者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适用劳动法。根据《民法》的文本解释
    2023-05-07
    291人看过
  • 是否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才能成立劳动关系?
    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条件的,劳动关系也可以成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符合法定的主体资格;单位所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接受单位的安排从事有薪劳动;并且劳动者所付出的劳动是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吗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故意未签订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
    2023-07-06
    438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清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清算组
    词条

    清算组是指依法对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等执行清算任务的临时性机构。在清算期间,原公司的法人机关董事会停止行使职权,公司的财产管理权、必要的业务经营权由清算组行使,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也由清算组行使。... 更多>

    #清算组
    相关咨询
    • 劳动关系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能否成立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因此,实践中,即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双方合意的文件存在,这份文件也可能会发挥劳动合同
    • 订立劳动合同未签劳动合同是否能证明劳动关系?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02
      确认劳动关系需要满足以下三点: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2、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满足这三点就能确认劳动关系。
    • 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经理能否与他解除劳动关系?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23
      小王跟公司之间虽然没有签订平常我们所称劳动合同,但公司发给他的那份聘任书可以视为劳动合同。因此,双方当事人不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经理无权与他解除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由于小王的聘任书中已基本具备了以上7项必备条款,且小王对聘任书中的
    • 工作制劳动合同订立期间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4
      一、实行不定时制的岗位必须符合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的岗位,且须经劳动部门审批。不是企业想签就签。不定时工作制仍需遵守国务院有关劳动时间和节假日的规定,法定节日加班的,仍需付加班费。你单位的做法不合法。 二、你可以要求单位为你全面补交各种社会保险,但不能要求给你支付现金。 三、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或《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18条单方解除合同。
    • 员工与他人建立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11
      员工与他人建立劳动关系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并且需要认真的履行这个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