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管理包括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8:40:20 211 人看过

对房屋租赁进行统一的登记备案管理(包括登记备案,变更,延续或终止);对租赁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管理,规范了租赁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一、房屋租赁合同是否需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并非都需要进行登记备案,需要根据房屋性质的不同分情况考虑。

(一)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是国内的出租人,其出租的房屋如果是在北京范围内的,都要到房屋所在地、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中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

(二)

住宅用房对于住宅用房来说,暂时可以不登记备案,但为了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否则就有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一房多租的情况;

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转租给别人的风险。

二、租房怎么备案登记

1、申请。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向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受理。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告知单”。

3、审查。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转租合同》上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并出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书面告知补正事项。

三、房屋租赁合同未经备案是否有效

房屋租赁合同未经备案有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双方当事人就房屋租赁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生效。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不以登记为前提,是否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2: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内容相关文章
  • 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什么
    (一)租金支付纠纷。这是房地产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1)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时付清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2)比前一种情况更进一步,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一并解决,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3)解除租赁合同。这主要是租赁双方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诉从而终止租赁关系。(二)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等。从司法实践看,目前颇有争议的是租赁关系结束后,房客对房屋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对此,法律法规并无明文规定,目前只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内部对此有审判指导意见,大致内容是,凡是房东同意房
    2023-06-28
    463人看过
  • 房屋租赁物业费纠纷主要包括什么费用?
    物业费纠纷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物业费包含的费用项目;另一个是物业费收取不到。可将业主拖欠物业费、采暖费的原因归纳为五大类:一是房地产商遗留下来的房屋质量问题,造成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之间产生矛盾这类案件大约占物业纠纷案件的10%-15%。这让某小区的业主摸不着头脑,业主认为小区停车位属于公共空间,其收费应归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而物业公司认为公司对车辆进行了管理,此项收入应归物业公司所有。提醒,为了在相类似的物业公共空间纠纷中能够保障自身权益,建议购房者最好留下购房时的沙盘照片、广告或宣传页,以备纠纷发生后可以做到有据可依。收费方面,物业公司应该在给予业主的相关物业费用缴费收据上,将相关的收费目录名称和费用全部罗列清楚,不能简单地以一个“物业费”的名称来取代其中各类的费用名称。一般这个合同的名称是“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而不是“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同时,在合同的条款中,如果是委托合同,一般会表
    2023-06-22
    248人看过
  • 房屋租赁业务管理策略
    处理好房屋租赁业务如下:1、合同是基础,在房屋租赁关系中,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民事关系主要由租赁合同确定;2、备案要前置,备案登记是房屋租赁的前置工作;3、内容要准确,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就租赁面积达成协议;4、覆盖范围,要求覆盖辖区内所有房屋存量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房屋租赁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呢房屋租赁纠纷的可以按照协议解决、调解、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处理。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明确约定了纠纷解决方式为仲裁,且约定有效的情形下,应当到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城市房屋租赁管
    2023-07-13
    387人看过
  • 房屋租赁税征收的管理
    房屋租赁税征收管理房屋租赁税并不是一种独立的税种,它是对出租房屋应缴纳的几种税种的统称,包括了因出租房屋应缴纳的营业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所得税等税种。营业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和所得税的法定征收机关是税务部门。目前,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受地税部门的委托,代征私人房屋租赁税和外地驻深企业房屋租赁税。(1)代征房屋租赁税的范围目前,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主要代征私人房屋租赁税和外地驻深企业房屋租赁税。私人房屋指个人所有、数人共有的自用或出租的住宅和非住宅用房,包括居民自建房、非自建房和集资房等。外地驻深企业是指注册地在深圳市外的企业,包括国内企业及境外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
    2023-05-01
    299人看过
  • 房屋租赁管理意见(南京)
    宁房管〔2003〕308号各区(县)房管局(所),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局)、县局,各区、县公安(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加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管理,规范发展房屋租赁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建设部42号令《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管理意见。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依法进行登记备案。二、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房屋租赁办)负责全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区、县房产管理部门所属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办)按权限分工负责辖区内房屋租赁管理,业务上受市房屋租赁办指导。三、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属于房屋租赁。以下几种情形,均属于房屋租赁:1、以联营、承包、
    2023-06-05
    147人看过
  • 什么部门对租赁房屋实行治安管理
    对租赁房屋进行治安管理的机关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租赁房屋,是指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第三条公安机关对租赁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一、租房不合法,租赁合同有效吗按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房屋是不得出租的:1、房屋未依法取得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属于共有房屋但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房屋权属有争议的;5、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的;6、房屋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房屋被抵押,又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房屋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所以,租房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将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无效。如果确定这是出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合同
    2023-04-10
    325人看过
  • 经营范围中是否包括房屋租赁?
    经营范围有租赁不包括房屋租赁。房屋租赁属于公司的经营范围,房屋租赁属于专营企业,具有一定资质才能从事房屋租赁业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个体机械租赁经营范围个体机械租赁经营范围包括:汽车租赁、农业机械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其他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租赁行业不需行政许可,办理“机械租赁行业”的《个体户营业执照》,要到经营地的工商所申请办理,在申请办理执照填表的同时,要先想好字号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
    2023-07-11
    467人看过
  • 深圳包租婆出租房屋不登记被租赁管理办起诉
    业主将房屋出租后未在房屋租赁管理办登记,被行政处罚后不交罚款,租赁管理办起诉该业主并申请强制执行。近日,龙岗区人民法院在龙岗区房屋租赁管理办、沙湾派出所、出租屋综管所等工作人员配合下,对拒绝履行行政处罚的违法租赁业主曾某进行了强制执行。据悉,自2011年8月起,厦村社区桂花三路业主曾某将该楼栋部分房屋出租,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手续,也未依法呈报租住人员信息。2013年10月,龙岗区房屋租赁管理办依据相关规定,对该业主罚款5530元、1400元,在决定书送达后的有效期限内,执法人员多次上门劝说,曾某仍拒绝缴纳罚款。2014年8月,龙岗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向龙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近日,龙岗区人民法院对拒绝履行行政处罚的违法租赁业主曾某进行了强制执行,曾某已在法院缴清了罚款。
    2023-06-10
    78人看过
  • 房屋租赁实行规范化管理
    为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昨日,河南省建设厅下发通知,决定在河南省部分城市开展房屋租赁规范化管理考核试点,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使我省房屋租赁管理机构逐步健全。房屋租赁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包括,当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率非住宅80%以上,住宅达到30%~50%;是否实行挂牌上岗制、首问负责制以及亮证收费;是否定期向社会公布各类房屋租赁的租金水平、变动趋势等市场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群众消费提供信息等十个方面的内容。通知要求,申报单位应保证申报材料属实,如有虚假、欺骗行为,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申报,并给予通报批评。对房屋租赁规范化管理单位,除授予荣誉称号外,市(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可对其有关人员给予奖励。房屋租赁实行规范化管理房屋租赁实行规范化管理
    2023-04-22
    194人看过
  • 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简易版出租方:某某承租方:某某,身份证号。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1、租赁房屋座落地点:某某路门面房某号2、租赁期限:三年期,从某年某月某日到某年某月某日为止。3、租金标准:无论市场房费高低,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只在市场的房费之上每月加收1000元整;其他税收,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收乙方押金10000。4、乙方无权将房子转让;乙方应在每季度初将市场房费和加收房租一次付给甲方10年或月,逾期十天内不交,甲方有权将房子收回,不进行退押金。乙方不能半途终止合同,若乙方租赁期半途解除合同,乙方负责甲方全部损失,不退押金。5、甲方不能半途终止合同,此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自然灾害,国家及村整改、拆迁土地需要收回房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押金,不负乙方其他损失,装修不予赔偿。老甲方因个人原因半途解除合同,甲方负责乙方全部经济损失。6、乙方在租赁期间
    2023-06-16
    274人看过
  • 房屋租赁纠纷能不能找房屋管理局
    工商局不管房屋租赁纠纷,归房地产管理部门管。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房管部门进行投诉;投诉仍未解决纠纷的,应以租赁合同中指定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仍不满意,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屋租赁纠纷找什么部门处理1、单就个人租房纠纷的主体是以个人为单位的,如果是以单位的形式进行房屋的租赁,同时又发生租房纠纷类问题不算在个人租房纠纷范畴。日常生活中的租房纠纷通常由于合同未对相关事项做详细说明,所以在做合同约定时应当对相关事项予以详细说明。2、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
    2023-08-12
    301人看过
  • 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下称《规定》)下月开始实施,《规定》不仅明确了九种不能出租的房屋,还对因房屋租赁而引发的治安、消防、计生、规划、税务等问题作出前所未有的明确规定,一旦违规出事,出租人最高要被罚款50万元。出租人:九种情形房屋不得出租《规定》明确,以下情形房屋不得出租:(一)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书或无其它合法权属证明的;(二)权属有争议的;(三)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四)共有的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属于违法建设的;(六)属于危险房屋的;(七)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八)已发布房屋拆迁公告的;(九)其它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如果出租人将以上不得出租的房屋出租,出租人是自然人的,将被处以1万元罚款;出租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租给无照经营者最高罚50万除了依法纳税、保证房屋安全之外,《规定》还要求出租人要
    2023-04-03
    346人看过
  • 房屋租赁管理费收取标准
    出租房屋办理合同登记的,房屋租赁管理费按月租金的2%交纳。(当月租金低于指导租金时,按指导租金收取)出租房屋办理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管理费按月租金的3%交纳。(当月租金低于指导租金时,按指导租金收取)一、4月1号商铺租赁税率是多少钱应缴税费项目如下:1、按照租金收入交纳5%的营业税;按营业税额的7%交城维税,按营业税额的3%交费附加;地方附加2%(这个各地可能会有差别)。2、按照租金收入交纳12%的房产税;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所记载的租金的金额交纳千分之一的印花税,根据现行的房产税规定,房屋出租,按租金收入的12%计征房产税;同时该租金收入属营业税应税收入,按5%交纳营业税,这是全国统一的。3、至于营业税的附加税(城建税和费附加、地方附加);据现行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4、根据国务院令第44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自2005年10月
    2023-06-22
    184人看过
  • 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意见
    各区(县)房管局(所),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局)、县局,各区、县公安(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加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管理,规范发展房屋租赁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建设部42号令《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管理意见。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依法进行登记备案。二、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房屋租赁办)负责全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区、县房产管理部门所属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办)按权限分工负责辖区内房屋租赁管理,业务上受市房屋租赁办指导。三、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属于房屋租赁。以下几种情形,均属于房屋租赁:1、以联营、承包、入股等名义提供房屋给他人使
    2023-06-10
    45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合同内容
    相关咨询
    • 租赁税是否包括房屋租赁税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30
      1、从文字语法上的常识理解,我认为该条规定税费及一切费用“包括房屋租赁税”;2、按照法律常识性的理解也“包括房屋租赁税”;3、按照司法实践的处理也是应该“包括房屋租赁税”;4、如果是乙方提供的格式合同,更应该按照“包括房屋租赁税”的理解;5、总之这是个对合同条款的理解问题,90%的正常人理解应该是“包括房屋租赁税”,99%的法律人的理解也应该是“包括房屋租赁税”。
    • 物业管理是否包括房屋租赁?有哪些性质?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5
      1、小区的物业管理内容一般不包含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的范围是小区房屋及其设备的维护管理、小区绿化管理、小区卫生管理、小区治安管理、小区交通组织与管理、小区公用市政设施管理、小区消防管理、小区违章建筑管理。 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
    • 租赁合同中的房屋租赁合同经营范围包括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08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房屋租
    • 房屋租赁包括所占的土地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5
      房屋租赁不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房屋租赁只是出租房屋。
    • 租赁房屋维修范围包括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7
      出租人有义务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负有维修义务。当然,出租人的维修义务也有例外:一是双方如果明确约定,相关租赁物或附属物的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以双方约定为准。二是如果租赁物或附属物是因为承租人不按约定的方式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而造成损害的,应由承租人承担责任。这里必须强调的是:出租人的维修义务以承租人正常使用,且双方并未约定由承租人履行维修义务为前提。其次,如果出租方不履行维修义务,承租方应妥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