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后出卖房屋是否合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6 03:40:15 300 人看过

借名买房后出卖房屋是合法的,法律规定借名买房应当是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判决的,目前来说,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没有明确禁止当事人借名买房。但是,借名合同是否有效并没有一个标准答案。

1、如果所购买房屋为商业性的,那么借名买房合同一般有效。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但是,该房屋因登记人的债权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2、如果所购房屋为经济适用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那么借名买房合同可能就无效。从政府推出安居房和限价房的目的考虑,政府为了解决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从而改善整个社会的居住状况才推出这项针对特殊人群的优惠政策,在开发安居房和限价房的过程中,政府一般均需用不同方式和渠道给予财政补贴,而名义买房人转让的实际上是基于其符合政府规定的条件从而享有的购房权,如果这类合同有效,就会使原来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人购买安居房或限价房,而原应享受安居房或限价房的人群的住房条件仍然没有得到改善,这样就违背了政府推出安居房和限价房的初衷,因而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在有些法院的判决中,会认定借名合同是无效的。

一、借名买房出现纠纷如何处理

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但是,该房屋因登记人的债权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这里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已经就借名购房达成了书面协议,或有证据能够证明借名的事实。且借名人不得以其系实际出资人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但若第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的除外。

当事人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的购买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约定,其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不予支持;其向登记人另行主张出资债权的,应当根据出资的性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也就是说,在此情形下,出资人只能向对方当事人主张双方形成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出资人只能要回借款及其利息,而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13: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借名买房卖房怎么卖
    法律综合知识
    由不动产产权登记人进行出售,然后将所得款项交给实际买房人。建议不要借名买房,这种行为在法律上不允许的,如果实际买房人和出名人在买房后发生房产纠纷,那么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据:《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5条、第16条。
    2024-04-25
    194人看过
  • 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交房前可否出租
    一、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交房前可否出租房屋买卖时,出卖人要交付房屋前,不得将房屋出租给其他人,出租给其他人会损害买方的权益,构成合同违约。但当事人协商一致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二、房产合同纠纷如何处理任何一种违约行为都可能引起合同纠纷,购房、买房过程中也不例外。事实上,当事人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般来说,这些途径可以概括为:和解、调解、仲裁、诉讼。1、和解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它是
    2023-06-19
    463人看过
  • 买卖房屋后,租客继续居住是否合法?
    有关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并不属于租客违约。如果出租人与买受人的买卖合同约定了交付房屋期限的,出租人无法向买受人交付房屋的,属于出租人对买受人的违约,按照双方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租户租赁合同到期后租客不搬走要退押金吗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的,房东可以催告其返还租赁物,如果租客予以返还的,要退还押金,但房东可合理扣除租客多租住的费用。如果租客续租的,押金可以暂时不退还。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2023-07-24
    171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必须由出卖人签名吗?
    房屋买卖契约出卖人非本人签名是不一定有效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代签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获得实际出卖人的授权的,是有效的。但如果代签人未获得授权的,则经实际出卖人追认后,买卖契约有效;如果不予追认的,买卖契约无效。房屋买卖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吗?房屋买卖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并写明买卖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
    2023-08-11
    76人看过
  • 房屋继承后更名是否可以进行买卖?
    继承的房子更名后可以买卖。继承取得的房产,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才能最终确定房屋所有权。将房屋人被继承人名下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后,该房屋在法律上即属于继承人所有。继承人可以依法行使所有权。可根据个人意愿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划拨地房子可以继承吗划拨地房子可以继承。但对该土地的是不可以继承的。我国法律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处分对土地所有权,但对于该土地之上的房屋、孳息等相关财财物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2023-07-11
    118人看过
  • 房屋买卖契约出卖人非本人签名是否有效
    一、房屋买卖契约出卖人非本人签名是否有效如事后也未获得房主追认属于无效的。二、法律规定房产买卖契约等同于房屋买卖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依据法律规定只要是不符合合同可撤销,合同无效的法定条件,就是属于有效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2023-06-14
    442人看过
  •  房东在二手房屋中买卖是否合法?
    根据出租人的同意,二房东有权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但是,如果二房东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二房东转租,但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就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根据出租人的同意,二房东有权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的,二房东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二房东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二房东转租,但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转租房屋需注意哪些法律问题?转租房屋需注意哪些法律问题?转租房屋是一种常见的租赁方式,但同时也存在一些法律问题需要注意。首先,原房屋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因此在转租过程中需要确保原租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其次,转租双方需要签订一份合法的租赁合同,该合同应包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租金、押金等细节内容。此外,转租房屋时需要结清所有应付款项,包括租金、押金、水电费等。最后,在房屋转租后,原
    2023-08-26
    59人看过
  • 房屋买卖中介代理转卖是否合法?
    房子买来没过户又转卖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因为自己还没有获得房子的产权。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房屋买卖合同虽然已经生效,但是因为双方并未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因此房屋的物权尚未发生变更,依法不能转让。通过中介买房子的流程是怎样的第一步:是去房产局签定《存量房买卖合同》以及补充协议,对双方的责任和各自支付的费用做出约定,《存量房买卖合同》签定后去房产局核价。第二步:卖方拿着《存量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房产证等去地税局报税,交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等。第三步:买卖双方去房产局办理资金托管,买房将首付款存入房产局指定帐户。需要说明的是,如果选定办理贷款的银行的话,最好存在房产局在该家银行的帐户上,以免贷款审批麻烦。给你的托管协议要收好,以后取款要用。第四步:交纳契税,然后在房产局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其间要交N多乱七八糟的费用,如:登记费、手续费、印花税等等,房产局真是暴利----登记一下
    2023-07-08
    85人看过
  •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是否适用房屋买卖
    一、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是否适用房屋买卖房屋买卖合同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可以适用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二、买卖合同标的物孳息如何归属根据民法典规定,买卖合同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条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
    2023-06-19
    294人看过
  • 农村房屋买卖包含田土买卖是否合法
    农村房屋买卖包含田土买卖不合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一、被征地是什么意思?被征地的意思如下:1、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行政行为;2、土地征用是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即由集体的土地使用权转变为国有,不涉及土地的所有权改变。国家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土地等。二、土地所有权分为哪两种中国的土地所
    2023-04-06
    128人看过
  • 卖房是否需要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出售房屋需要写买卖合同。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基本类型,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格及其支付期限、交付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让登记等。虽然法律法规没有规定买卖双方必须采用统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但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在办理产权转让登记时,往往要求使用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合同文本,否则无法备案登记。但需要提醒的是,书面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并不受不使用统一合同文本的影响。实际上,商品房买卖时,必须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签订正式合同文本之前,开发商一般会提供认购书、预订协议等预约合同文本,要求买受人签订,有的已经具备了本合同的性质,相当于房屋买卖合同。夫妻一方出售房屋合同有效吗夫妻一方出售夫妻共同财产,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房屋买卖就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另一方对房屋买卖有争议的,可以申请撤销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撤销后房屋买卖
    2023-07-07
    240人看过
  • 名义产权人借名买房后能否再出售?
    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首先既然是借名买房。那么贷款人的姓名肯定是以被借名人的名义办理的银行贷款。是这样的吧?这样的话就是借名人每月往被借名房人的银行账户,每月打入月供。实际上是以被借名人的名义还的贷款。现在借名人不想还贷款或者是没有能力还贷款了。所以说,所以说这一个银行征信的问题会对被借名人产生一定的恶劣影响。借名买房是说出于某些原因,出资买房的人和实际房屋的产权所有人不
    2023-04-20
    68人看过
  • 未出证房屋能否买卖
    未出证房屋不能买卖。未出证的房屋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买卖交易时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属于无权处分,不能依法办理房产证以及进行房屋过户手续。一、办理产权证流程办理房产证的流程:1.办理房产证的时间是在房地产交易完成后的一个月内,也就是说交易双方需要在一个月内携带相关材料办理房屋交易。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2、接到房屋买卖通知后,买卖双方应持身份证、户口本、盖章等,交纳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房屋所有权证书原则上由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者一方因某种原因不能办理转让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3、买卖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在三个月内向房屋所在地市或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申请登记。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的社区做募集,部分城市已开始由银行募集公共维修基金,支付
    2023-03-23
    262人看过
  • 民法典以房抵债房屋是否是房屋买卖
    一、民法典以房抵债房屋是否是房屋买卖房屋买卖要签订买卖合同,买受人要向卖方支付购房款,办理房屋过户登记,而以房屋抵偿债务的,不是房屋买卖,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二、房屋抵押贷款流程房屋抵押贷款是指银行为保证贷款的安全,把借款人的房地产、有价证券及其他凭证,通过一定的契约合同,合法取得对借款人财产的留置权和质押权而向其提供的一种贷款。这种贷款实际上是债务人(抵押人)在法律上把财产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抵押权人)以取得贷款,这期间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债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物,并
    2023-06-19
    307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借名,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借名买房有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9
      借名购房合同被确认无效。在借名购房合同效力的认定问题上,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的结果截然不同。2010年1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5条、第16条分别针对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借名购房合同的明确了处理原则。根据该两条规定,针对普通商品房签订的借名购房协议有效,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借名购房协议,因为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
    • 借名买房后出借人能否追回房子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9
      一、不明白1993年北京购房需要户口的规定,如果是优惠购房,大哥有这方面的优惠条件,以大哥的名义购房,那么房子就是大哥的房产。 二、如果是普通购房,无其他特别政策性购房的情况下,要看大哥的来信中说明了什么?如果大哥来信说明房子属于父母亲,那可以以母亲的名义起诉大哥。反之很难证明借名买房,可以主张返还借款。
    • 借名买房出卖房屋之前需要确权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20
      1借名买房是债权关系,就请求权,不能起诉确认所有权。 2在实际中这种案件也是常有的事,这对于实际的出资人来说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大家需要根据相关的规定来进行处理,在法律上是不能进行确权的,这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对于自身的利益有直接的联系。 3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 借名买房是否有效?以借名买房是否有效?借名买房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0
      在“借名合同”案件中,借名人要求确认房屋权属或要求登记名义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审判实务中一般以“借名”行为损害公共利益而不予支持。实践中,因“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案件纠纷,往往形成出名人享有所有权,借名人享有使用权的尴尬的裁判结果。而以保障房政策为依据认定借名行为无效,不仅违反法律效力高于规章并优先适用的原则,而且亦明显违背社会所倡导的诚实信用的原则,势必又会鼓励悔约不诚信行为和
    •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是否可以更改购房者姓名?
      山西在线咨询 2024-11-24
      在商品房网签程序完成之后,购房过程仍然没有完全结束,因为这是整个购房流程中的第一个环节,即对已签署的购房合同条款进行核实和确认。只要该房屋尚未完成产权过户手续,那么在合同条款没有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卖方仍然有可能更改自己的姓名。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买卖双方需要达成共识并商定相关事宜。 需要指出的是,网签合同也具有可撤销性,其主要目的是防止出现一房多售的情况。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