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撤销权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00:10:09 431 人看过

2001年11月至2002年3月,13户购房者先后与成都成华新药特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特药公司)签订购房合同,以每平方米2000元左右的价格购买了位于成都市成华区青龙乡站东村的成都国际化妆品交易中心的一些营业房,并依法取得产权证书。2003年1月8日,这13户购房者卷入了一桩财产纠纷案。

将这13户购房者作为第三人告上法庭的是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锦城支行(下称锦城支行),而被告正是出售营业房的新特药公司。原告锦城支行以新特药公司低价转让房屋的行为损害了银行债权为由,诉请法院撤销新特药公司与13户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新特药公司是一家在成都市成华区注册、注册资金为500万元的民营企业,可在成都市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1998年6月9日,锦城支行与借款人新特药公司、担保人成都市成华区投资公司协商签订了《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后锦城支行分4次向新特药公司共发放贷款1000万元。贷款到期后,新特药公司一直未还贷款。

2004年6月,成都市成华区法院以本案第三人在购得被告房屋时是否具有加害债权的主观恶意没有证据证明,综合本案审理情况也无法得出这一结论。原告的诉讼请求因缺乏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要件而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为由,判决驳回了原告锦城支行的诉讼请求。锦城支行不服该判决上诉至成都市中级法院。2004年9月,成都市中级法院以原审对第三人在购买新特药公司房屋时,是否知道新特药公司的行为具有危害债权人债权的事实认定不清楚为由裁定发回重审。

成华区法院重审后,于今年4月再审判决认为,新特药公司销售给13户购房者的房屋价格是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新特药公司与13户购房者在实施交易行为时具有损害债权的恶意。据此作出了与一审判决截然相反的判决,撤销被告新特药公司销售房屋给13名第三人的行为,并由被告新特药公司向13名第三人按照合同价款退还购房款,由13名第三人向被告返还房屋。

不服重审判决的13户购房者提起了上诉。他们认为,银行1000万元的贷款应向欠贷的老赖进行追讨,他们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是有偿的、善意的,购房合同及房屋产权的取得均合法有效,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此案目前仍在审理之中。

购房者的代理律师杨大军认为,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屋买卖将继续增加,房地产交易将更加活跃,大量百姓倾其所有甚至贷款购房这一情况将不会停止,但老百姓购买的房屋怎样才安全呢?每一个购房者在买房之前,是否除了要知道开发商有没有开发权、销售权外,还要先弄清楚开发商有没有贷款没还,所销售的房屋是不是低价倾销?这些问题都值得购房者购房前三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6日 19: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ST中农子公司撤销权纠纷
    ST中农子公司华垦公司撤销权纠纷案被湖北省高级法院暂缓执行,期限延长至5月31日。鉴于此,宜昌中院于2008年12月21日裁定,本案中止诉讼。ST中农(600313)2月11日发布公告称,2月10日,公司收到子公司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报的关于宜昌嘉华置业有限公司诉华垦公司撤销权纠纷一案的情况通报。通报显示,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宜昌嘉华公司诉华垦公司撤销权纠纷一案中,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宜昌中院下达了[2008]180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延长对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及下属企业为被告的民商案件暂缓受理、暂缓审理、暂缓执行期限的通知》,该文件要求对上述案件暂缓执行,期限延长至2009年5月31日。鉴于本案属于该文件要求暂缓审理的情形,宜昌中院于2008年12月21日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2023-04-23
    499人看过
  • 破产撤销权纠纷的管辖怎么规定的?
    (一)什么是破产撤销权破产法规定撤销权的目的,在于恢复因破产人不当处分而失去的利益,保护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的机会。并定义为:对于破产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定期限内所为的有害于破产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过管理人行使撤销权而予以消灭,使财产回复到行为发生以前的状态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5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一)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二)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三)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五)放弃自己的债权。破产企业有前款所列行为的,清算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追回的财产,并入破产财产。这一破产撤销权制度,虽然在法律上给予了债权人适当的救济权利,但由于该规定过于简单,在审判实践中操作性差,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不完善,因此,在立法上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
    2023-06-01
    205人看过
  •  撤销权纠纷:房屋买卖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房屋买卖合同规定,当事人一方在以下情况下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1. 重大误解;2. 显失公平;3. 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撤销权行使期限为一年。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在以下情况下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房屋买卖合同:1.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是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订立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2.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情况下订立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3.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一年。 撤 销 权 诉 讼 期 限 是 多 久业主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1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2023-09-29
    63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中能申请财产保全吗
    可以。在实践中,撤销权和财产保全是并不冲突的,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可以同时请求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根据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一、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人的车辆申请保全吗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人的车辆申请保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
    2023-03-21
    360人看过
  • 撤销权纠纷的当事人是谁
    所谓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案件的审理结果与其有法律利害关系,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人。按照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包括但不仅仅指原告和被告,还包括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以及第三人。《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一、撤销权以谁为被告?1、依请求权说确定撤销之诉的被告请求权说将债权人撤销权理解为纯粹的债权请求权,是债权人直接请求受益人返还因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行为所受利益的权利,这里的撤销只是返还请求的前提,而并非是对债务人与受益人之间不当处分行为的否定。因此,撤销诉讼属于给付之诉,被告人为受益人,如果受益人又将该财产转让出去,那么,债权人也可以以转得人
    2023-02-20
    203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的救济方式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行使撤销权必须由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撤销债务人行为的裁判,才能发生撤销的效果。如果债权为连带债权,则所有的债权人可以共同行使撤销权,也可以由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提起诉讼。如果数个债权因同一债务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则各个债权人均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其请求的范围仅限于各自债权的保全范围。一、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异同是什么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异同相同点(一)债务人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对债权造成了损害;(二)债权人需要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债权人行使权利时须以其债权为限;(四)债权人行使权利所需的必要费用,须由债务人负担。不同点(一)目的不同。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以消极行为不增加其应有债权;而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以积极行为减少责任财产。(二)构成
    2023-06-27
    51人看过
  • 汇总撤销权纠纷的相关信息
    撤销权纠纷发生的情况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撤销权纠纷发生的情况有: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权纠纷诉讼费是怎么计算的1、债权人撤销之诉应当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的其他非财产案件处理,每件收诉讼费50至100元,一般法院都是收取100元案件受理费。2、撤销权纠纷案件按其类别来说,应当属于非财产案件,所以要按非财产案件的标准来收取案件受理费,一般来说,其案件受理费是100元。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
    2023-07-03
    139人看过
  • 撤销权纠纷交纳多少诉讼费?
    撤销权纠纷的诉讼费是50元至100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一、欠钱不还起诉费用多少?钱不还的起诉费用按照起诉标的,即申请起诉的借贷金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具体金额具体计算。借钱按照法律规定属于民间借贷关系,如果申请立案,该案属于财产案件,交纳诉讼费用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相关法律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
    2023-03-06
    472人看过
  • 华通公寓业委会撤销权纠纷
    小区业主对业委会公共收益经费使用有异议,业委会被业主告上法庭。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顾先生等4名业主状告华通公寓业委会撤销权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分别对4名业主要求业委会撤销华通公寓收益约定和公布2006-2007年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明细账目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这是上海市首例小区业主状告业委会的纠纷案件。华通公寓业主委员会系2006年3月成立,原先的业委会与上海华通置业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曾签订过物业管理合同,期限从2002年4月15日至2004年4月16日止,该合同中约定小区停车费用于小区建设和弥补物业亏损。原物业管理合同到期后,现任华通公寓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续签合同。后区房地局要求该物业公司继续对华通公寓进行物业管理。2007年1月29日,华通公寓业主委员会仍与该物业公司签订《华通公寓公共收益情况约定》,约定华通公寓的停车费每月3000元、电梯广告费每月人民币250元用于公寓房
    2023-04-23
    188人看过
  • 业主撤销权纠纷起诉书范本
    撤销权之诉起诉状范文原告(第三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住××省××市××区××路××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被告(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住××省××市××区××路××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诉讼请求:1、明确的撤销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1、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证据;2、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错误的证据;3、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的证据;4、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签名)××××年××月××日
    2023-04-21
    280人看过
  • 关于政府采购合同撤销权纠纷债务纠纷案
    关于政府采购合同撤销权纠纷2005年9月7日,A市政府采购中心受M大学委托,就现代化办公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组织了采购项目的招标、开标、评标工作。M大学是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经评审,B公司中标,随后与M大学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2005年9月16日和20日,A市政府采购中心和A市财政局先后接到匿名举报,称B公司在该项目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要求调查核实。A市财政局组成了调查组开展调查,经调查,证明B公司与另一投标供应商C公司存在串通投标行为。但B公司否认串通投标。调查小组取得的多个证据证明其串标行为,如参与投标的5家供应商中,只有B公司与C公司所投报的技术标书从产品组成技术说明、产品的技术服务和销售服务内容及措施到投标货物明细表中包括计算机、服务器和投影仪在内的投标明细表连续41页的内容、格式和排版完全相同;C公司报价均高于B公司;经委托公安机关技术鉴定,确认两份投标文件相同部分出自一
    2023-06-05
    268人看过
  • 撤销权纠纷应考虑哪些问题
    撤销权案件需要考虑的问题包括: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否超出了其债权范围;2、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是否是真实有效存在的;3、债务人是否实施了放弃其债权等恶意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等。一、什么是撤销权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条件可分为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1)客观上,必须是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行为,才能使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具体如下:第一,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第二,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第三,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或者将要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债权。(2)主观上,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须以债务人实施处分行为或债务人与第三人实施民事行为时具有主观恶意。所谓主观恶意,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在实施民事行为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为有害于债权
    2023-06-25
    126人看过
  • 撤销权纠纷诉讼费如何计算
    一、撤销权纠纷诉讼费如何计算撤销权纠纷诉讼费如何计算视情况而定。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分区间按比例缴纳。不满10000元的每件交50元。2.离婚案件按件收费,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每件50-300元,离婚案件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3.知识产权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500-1000元。4.劳动争议案件10元。5.商标、专利、海事100元,其他行政案件50元。6.申请公示催告100元。7.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二、撤销权的形成要件撤销权的形成要件根据不同的权利主体有所不同,如债权人撤销权的形成需要满足如下要件:1.债务人实施了欺诈的行为。表现为债务人隐瞒企业资产或者虚列企业资产。隐瞒企业资产一般是指债务人有资产,具备清偿债务能力,但故意隐瞒不报,逃避债务,迫使债权人选择债权转股权形式来实现其债权利益。虚列企业资产一般是
    2023-06-05
    257人看过
  •  股权转让撤销权纠纷的具体情形
    股权转让纠纷可能由多种原因引起,包括一方利用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了股权转让协议。这些情况可能导致股权转让协议的撤销权纠纷的发生。引起股权转让撤销权纠纷的原因包括:1.一方利用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了股权转让协议;2.一方或第三人利用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了股权转让协议;3.当事人基于重大误解订立了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欺诈股权转让欺诈是指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或虚构事实,导致另一方当事人做出错误的判断,从而使转让方当事人受到损失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因为它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权转让欺诈行为可以受到法律制裁,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在民事责任方面,股权转让欺诈可能会导致受害者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欺诈行为构成犯罪,则可能被
    2023-08-26
    43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合同可否以撤销权撤销合同纠纷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26
      合同纠纷,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等可撤销原因的,可以行使撤销权。但是,撤销权的行使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行为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基于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违反真实意义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违反真实意义的民事法律行为。
    • 合同纠纷合同撤销权如何撤销合同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2-26
      合同纠纷有可撤销情形的,可以使用撤销权。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包括:基于重大误解的合同;当事人受到欺诈和胁迫;合同成立时明显不公平。当事人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予以消除。
    • 要怎么解决撤销权纠纷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6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依诉讼方式为之。债权人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间是除斥期间,有两种:1、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是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所以,你叔叔最好在期限内要求债务人返还债务,否则过了期限法院不受理。
    • 撤销权纠纷的处理办法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9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并无直接支配的权利,只能对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得自由支配其财产。但当债务人与他人实施某种行为,使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因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致使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情形时,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使债权得到确保。引起撤销权发生的要件是有损害债权的行为。 债务人实施损害债权的行为主要指债务人以赠与、免除等无偿行为处分债权
    • 纠纷安置是否有撤销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9
      通常购房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拆迁安置房买卖的风险:依、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会起诉到法院解决,最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贰、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三、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为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房价卖给他人,并在过户交易前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购买方就得不到房屋的产权,只能主张债权了;四、在房屋过户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