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诉讼诉前程序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6 17:51:32 68 人看过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前,检察机关应当以公告的方式告知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并且规定检察机关已履行诉前公告程序的,人民法院立案后不再进行公告。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检察机关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并书面回复。

一、环境保护行政诉讼程序

1、当事人或其他组织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环境保护部门法定代表人应在接到人民法院起诉状副本后,出庭应诉或委托本部门法制工作机构1—2个代理人进行诉讼,也可直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2、委托他人代理诉讼时,委托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签名盖章的委托授权书,出具证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

3、诉讼代理人确定后,应尽快熟悉案情,审查是否属诉讼范围查阅本案庭审材料,并在收到起诉状副本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和答辩状。

4、答辩状应明确回答具体主张和理由,依据事实和法律说明答辩理由的正确性,充分提示对方起诉中的矛盾,请求法院作出正确裁判。

5、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人民法院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必须停止执行。

6、对人民法院第一审诉讼判决不服时,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7、在诉讼过程中,应注意正确处理好与法庭的关系,处理好与当事人的关系,处理好与律师的关系。

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指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国家、集体财产损失,由检察机关在对被告人提起刑事公诉的过程中,代表国家、集体利益提起要求相关民事责任主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诉讼活动。刑诉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附带民事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7: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公益诉讼相关文章
  • 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包括哪些?
    一般程序,又称普通程序,它是环境执法主体作出处罚决定所应经过的正常的基本程序。这种程序手续相对严格、完整,适用最为广泛。其主要步骤如下:1.立案。立案是指环境行政主体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控告检举材料和自己发现的违法行为,认为需要给予环境行政违法人行政处罚,并决定进行调查处理的活动。立案应当填写专门形式的《立案报告表》,立案后应指派承办人员负责案件的调查工作。2.调查取证。调查取证是案件承办人员对于案件事实调查核实、收集证据的过程。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环境行政主体在调查或者依法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环境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环境执法人员应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3.审
    2023-06-17
    467人看过
  • 环境行政诉讼构成要件有哪些
    1、原告是认为环境行政诉讼在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被告是行使国家环境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3、原告提起环境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内的行政争议,以及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4、提起环境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定期限之内,超出法定期限不予受理。5、法律、法规必须经过环境行政复议的,已经经过行政复议的;自行选择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已作出复议决定或者逾期未做出复议决定的。一、环境行政诉讼因果关系的推定的原因(一)、污染环境行为的形式复杂多样,同一危害后果可能由数个不同的行为引起,而且绝大部分环境危害后果的发生,是由污染环境行为和污染物的作用过程共同完成的,后者在法律上应认为是环境违法行为的继续,环境违法行为不是即时完成的,而是持续渐进的,使得其违法行为的实施与危害后果的发展时间间隔较长,其因
    2023-02-17
    405人看过
  • 环境行政诉讼应注意哪些问题
    (1)环境诉讼的提起和受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原告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或诉讼的行政行为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等。(2)环境行政诉讼必须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才能够受理。(3)环境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要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我国的《环境诉讼法》明确规定:“被告对做出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规范性文件。”(4)环境行政诉讼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如果超越了法律规定的期限,诉讼者便没有了提起诉讼的权利。我国《行政诉讼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主要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知道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5)环境诉讼判决结果的执行是实现环境诉讼意义的关键。我国目前还存在着一些有法不依、有令不行的现參,所以,诉讼法对诉讼结果的强制执行有着明确的规定。必须坚持执行法院的判决结果,才能真正地发
    2023-02-27
    120人看过
  • 环境行政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有什么区别?
    1、提出诉讼的主体不同由于诉讼主体的不同,导致的诉讼方式、救济方式、诉讼费用等都有差别。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对侵害环境的民事主体提起诉讼,而环境行政诉讼是在环境保护方面疏于职守的行政机关提起的诉讼。2、在是否需要诉前程序方面存在差异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提出需要有公告的诉前程序,而环境行政诉讼则没有这个要求。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拟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依法公告,公告期间为三十日。公告期满,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英雄烈士等的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检察院提出环境公益诉讼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
    2023-06-29
    466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复议原则包括哪些?
    (一)一级复议原则即申请人复议后,对复议裁决不服只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不能再申请复议。如果相应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理范围,复议裁决作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为终局裁决。确立一级复议原则的主要依据是,在通常情况下行政复议并非最后的救济手段,当事人若是不服复议决定,仍可提起行政诉讼。所以就没有必要在行政机关内部设立两级或多级复议制,以简化行政复议程序,提高复议的效率。(二)书面复议原则即指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案件时,仅就案件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的制度,不需传唤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他复议参加人。行政复议实行书面复议原则,但也不排除在某些条件下适用其他方式。(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审查原则行政复议不同于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中,法院一般只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在行政复议中,复议机关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又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适当性。当然,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复议机关或
    2023-03-02
    453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程序包括什么和执行程序
    一、行政诉讼的程序包括什么和执行程序行政诉讼的程序包括审理程序和执行程序。审理程序可分为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第九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二、
    2023-05-18
    90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公益诉讼
    相关咨询
    • 环境公益诉讼的对象包括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5
      环境公益诉讼的审判对象主要包括两个,一个是针对个人、企业等,一个是政府行政机关,具体划分又可以分为个人、企业、社会团体以及行政机关等,但主要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 探视权诉讼包括哪些程序?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07
      步骤一:要在直接孩子的一方不让探望孩子的两年内提起诉讼,申请执行。步骤二:向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起诉时准备好和材料证据。步骤三:到法院立案庭立案后,在法院通知的时间内补充材料,在开庭日赴法庭开庭,质证、辩论。
    • 环境行政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有什么区别?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9
      最直观的区别是,前者是对侵犯环境的民事主体提起诉讼,后者是对环境保护疏于职责的行政机关提起诉讼。由于诉讼主体的不同,诉讼方式、救济方式诉讼费用也不同。目前,我国不允许提起这两类诉讼,特别是环境行政诉讼,因为这两类诉讼都是公益诉讼,很难得到法律保障。
    • 环境行政责任的主体包括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21
      环境行政责任主体一般包含了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军队环境保护部门等等。环境行政责任指的是环境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是不履行法律义务,从而所应当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 行政环境的特点包括哪些方面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5
      我国行政环境的特点一般包括有:复杂性;约束性;特殊性;不稳定性等。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