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的具体条件是什么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0:26:44 434 人看过

刑事诉讼中立案的条件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立案机关管辖。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应当予以立案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一、去派出所报案警察不受理我该怎么办

不受理去公安局请求复议,或者请求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二、立案了警察会给通知吗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并非在接到当事人的报案后就必须立案侦查的。而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材料的审查,即初查。在初查后,对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情况,主要是确有犯罪事实发生、对行为人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才予确定立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综上,我们知道警察接到报案后不会马上就立案,而是现行将情况登记下来,要是最终决定立案,会发立案通知书给控告人。

三、立案的案件时效是多久

限制在7天,公安机关应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没有犯罪事实的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不予立案并将通知书送达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相应退回案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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