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债权执行的适用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22:30:34 272 人看过

一、到期债权执行的适用条件

根据《意见》规定的精神,笔者认为,只有同时符合以下六个条件,才可以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一)“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

(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

(三)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要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四)人民法院对第三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应当首先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附生效法律文书的副本,通知第三人在指定的期限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

(五)第三人对到期债务没有异议。

(六)该第三人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如果第三人只履行了部分,则可对未履行部分强制执行。

二、到期债权执行的新规定

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条件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理论基础是债的代位权原理,因此执行到期债权的条件应以债权代位权成立条件为基础。

(一)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享有债权。

(二)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

(三)三人对到期债务没有异议。

三、到期债权执行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一条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通知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申请执行人请求对异议部分强制执行的。该他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该他人予以否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00: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依法执行到期债权追回工资执结案件
    近日,河南省浚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依法采取执行到期债权的方法,既为做为被执行人的农民工追回了拖欠工资,又使案件如期执结,取得双赢的良好效果。原告王某诉被告邢某借款纠纷一案,浚县法院判决被告邢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本金及利息共计8272元。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邢某未按判决履行义务,原告随向浚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原告王某同意被告邢某先给付4000元,剩余部分双方协商分期分批履行。和解协议到期后,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义务。2010年2月23日,申请人王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干警随即赶到被执行人邢某家中,通知其履行义务。经对邢某进行询问,了解到其家庭困难,无力偿还欠款。但邢某称其2009年曾为张某打工,张某欠自己工资5000元未还,并称如能追回所欠的工资款,马上履行义务。得知这一情况后,执行干警找到张某,告知其全省正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希望其能迅速归还
    2023-04-26
    312人看过
  • 理解执行到期债权的概念
    到期债权是指被执行人不能偿还债务,但以外的第三方享有的债权,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申请,强制执行该第三方。最高人民法院主张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的执行必须符合几个条件。如该债务期满,第三个人对这笔债务没有提出异议等。申请执行行为的前提以第三方没有对债务提出异议为前提,如有异议,不得强制执行第三方。不论异议是否成立,执行法院不应进行实质审查,应明确申请人提起代理权诉讼进行救济,不得强制执行。执行到期债权的注意事项(一)到期债权的数额及利息的掌握和计算利息是债权的孳息,它与债权是不可分割的。无论申请执行的标的额大于还是小于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执行中计算利息时,都不能按执行程序中的利息双倍计算方法计算。因为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针对的是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中规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被执行人。另外,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对不自觉的被执
    2023-07-02
    432人看过
  • 执行到期债权的含义解析
    人民法院可以决定被执行人对他人执行到期债权,冻结债权,并通知其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该他人对过期债权有异议,申请执行人要求强制执行异议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利害关系人对过期债权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对生效的法律文件确定的到期债权,其他人否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执行到期债权要注意哪些问题1、到期债权的数额及利息的掌握和计算,利息是债权的孳息,它与债权是不可分割的。无论申请执行的标的额大于还是小于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执行中计算利息时,都不能按执行程序中的利息双倍计算方法计算;2、到期债权经诉讼或仲裁,在执行中,常常遇到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正在诉讼或仲裁中,或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正在诉讼或仲裁中的被执行人的债权,到期债权尚在确认之中,在此期间不宜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应暂时中止执行,待裁判生效后再执行;3、第三人对到期债权提出异议的问题,《执行规定》第6
    2023-07-02
    75人看过
  • 债权未到期如何执行
    民事诉讼法及《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对如何执行未到期债权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然而,债权未到期就不能采取任何措施,对申请执行人是非常不利的。若被执行人知道法院在等待债权到期,第三人又有偿还能力的,完全有可能与第三人达成协议,放弃、免除、减少债权的数额,或双方协议将其债权转让给其他人,从而损害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司法强制执行是债权人实现其合法权利最后的合法保障,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着多种执行不能的情况,如被执行人没有偿还能力等。在司法实践中,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已经成为一种重要手段,但对被执行人未到期债权的执行尚处于摸索之中。对未到期的债权不能立即通知第三人履行,但对未到期的债权采取执行措施是很有必要的。如果采取了冻结预期债权的措施,则被执行人与第三债务人之间不能对将来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处分,足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然而相关法律条文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对此,笔者认
    2023-06-13
    101人看过
  •  代位权是否适用于未到期的债权?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四个条件:债权合法且已届清偿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在债务人的债权未到期之前,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在债务人的债权未到期之前,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因此,债权人必须在债务人的债权以及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均已到期的情况下,才能行使代位权。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代位权效果探讨:行使代位权对债权人利益影响分析代位权是指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代替债权人向债务人追讨债权的权利。代位权是保障债权人利益的一种手段,但也可能对债权人造成不利影响。因此,需要对代位权效果进行探讨,分析其对债权人利
    2023-08-26
    372人看过
  • 适用终结执行程序制度的条件
    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制度的条件(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四)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相关法律规定:第二条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中的“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是指应当完成下列事项:(一)向被执行人发出报告财产令;(二)对被执行人报告的财产情况予以核查;(三)对逾期报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被执行人或者相关人员,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人民法院应当将财产报告、核实及处罚的情况记录入卷。第三条本规定第一条第三项中的“已
    2023-05-31
    384人看过
  • 哪些条件不适用监外执行
    一、哪些条件不适用监外执行法律上规定了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也规定了不允许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1、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不得适用保外就医。2、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自伤自残是罪犯在关押场所内故意吞食异物,如钉子、大头钉等,使自己身体受到伤害、残疾等。对这类罪犯不能暂予监外执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三款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二、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间是否计入刑期算刑期,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但是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监外执行时间是可以抵刑期的,但是出现以下特殊情况,监外执行时间不能抵用刑期。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
    2023-06-17
    353人看过
  • 监外执行什么条件能适用
    一、监外执行什么条件能适用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以防止一些人利用此规定,逃避刑罚的执行。而确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来出具证明文件,也是为了防止各种医院都出具证明文件,造成执行中的混乱,使执行机关难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罪犯患有的疾病危害到自己或者其他人的生命健康,靠关押场所的医疗条件难以治好的疾病,可以认定为严重疾病等。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这是人道主义原则的重要体现。其目的是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在执行场所执行刑罚,而使罪犯回到家庭中,得到更好的照顾或者照顾好婴儿。3、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这主要考虑到有些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虽然不符合
    2023-04-16
    311人看过
  • 到期债权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提交申请书。《执行规定》61条明确规定: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这就是说,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要向法院执行部门提交申请书。2、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有无不能清偿债务或迟延履行债务的情节以及对第三人的债权是否到期要进行审查。3、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债务通知书。执行到期债权,应向第三人发出代为履行债务通知书,这是法定程序。人民法院在通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或人民法院履行债务时,必须明确第三人应履行债务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履行债务的数额及期限以及不履行的法律后果。4、第三人对到期债权提出异议的处理。《执行规定》第61条规定:第三人对履行到期债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规定》第63条规定:第三人在履行通知制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对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因为这是实体法上的异议,关系到
    2023-02-17
    253人看过
  • 怠于行使到期债券的条件
    一、怠于行使到期债券的条件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中的怠是指迟延、不主动、不积极的意思。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表现为债权人对其权利的漠视、不关心、不关注的态度。如果债务人已经向第三人提出了请求,或者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则不能认为其怠于行使权利。《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什么是债券债券是政府、企业、银行等债务人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向债权人承诺于指定日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债券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借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
    2023-06-16
    449人看过
  • 代位执行的适用条件是什么,代位执行的适用程序又是怎样的
    一、代位执行的适用条件代位执行是有别于一般执行的一项特殊执行制度。作为一种特殊的执行制度,代位执行在适用上除要符合执行的一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其特殊条件。以《适用意见》和《执行规定》关于代位执行的规定为基础,结合债权人代位权和强制执行的一般理论,代位执行应具有以下特殊适用条件:(一)必须是已经进入一般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行使代位执行,不得径行向第三人请求,也不得凭执行根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代位执行程序的启动,必须依赖于一般执行程序,以一般执行程序作为代位执行程序的前提条件。因为代位执行适用于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形,而只有开始一般执行程序后,才能知道被执行人的财产是否不足以清偿债务。但并非一般执行程序开始之后必然会引起代位执行程序的开始。(二)必须是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对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的执行,必须以“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为前提。不能清偿债务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被执
    2023-06-01
    136人看过
  • 法院执行债务人到期债权规定
    法院执行债务人到期债权的规定有: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有无不能清偿债务或迟延履行债务的情节以及对第三人的债权是否到期进行审查,然后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债务通知书,没有提出异议,又不履行的,对其进行强制执行。一、债务人下落不明应当怎样追债呢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2、审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因此如果该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3、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4、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二、追债时找不到债务人应该怎么办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2023-03-24
    302人看过
  • 债权人可向第三方执行到期债权吗
    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无法清偿债务的,如果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和第三方还有到期的债权关系,而且作为债务人的第三方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么法院就能直接对第三方的财产进行执行,债权人对第三方享有到期债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一条,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以下简称履行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履行通知应当包含下列内容:(1)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其对被执行人所负的债务,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2)第三人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3)第三人对履行到期债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4)第三人违背上述义务的法律后果。
    2023-06-13
    185人看过
  • 债权凭证在执行期限都有哪些适用规则
    一、对申请执行期限的扩张性适用即通过修改一般以缴纳执行费用和办结立案手续为确认当事人行使强制执行申请权的全部要件已经成就的司法实践惯例并变通有关规定的具体适用,采取豁免执行费用的事先缴纳手续、仅要求当事人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意思表示,即视为权利人行使强制执行请求权的基本要件已经成就并发生申请执行期间中断的法律效果。颁发债权凭证后且在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时,申请执行人有权随时再次提出强制执行请求且不受申请期限的限制,申请执行费和执行实施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因而债权凭证是对申请执行期限以简化立案手续所进行的扩张性适用,其他情形依法不受执行期限规定的限制。二、对实施执行期限的限制性适用即颁发债权凭证或者记载本次执行情况后,同时中止执行或终结本次执行,发生执行期间中断且执行期限不延长的法律效果,恢复执行的应当重新计算执行期限。使执行人员可以将工作精力投入到有条件的其他案件执行中去,从而
    2023-04-27
    125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提级执行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提级执行的适用条件与执行条件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19
      所谓提级执行是指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不便执行或有执行障碍以及没能在规定执行期限内执结的案件,提到本院予以执行的制度。该制度为2007年我国民诉法新增制度之一,与督促执行制度、指令执行制度共同构成法院执行监督体系。 一、提级执行的适用条件 提级执行制度的运用是为了解决通过其他所有执行制度均不能解决现实困难,为了避免实践操作中的随意性和混乱,必须对提级执行的适用范围予以明确。 (1)案件必须具有可执行性
    • 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6
      1、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享有债权。 2、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 3、第三人对到期债务没有异议。
    • 被执行到期债权代位执行的实体条件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1
      1、一是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是人民法院执行其到期债权的一个前提条件。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就没有必要执行到期债权。 2、二是被执行人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如果被执行人对第三人没有权利或者虽有权利但没有到期,就不能对第三人执行,另外,属于被执行人自身的债权,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清偿权。
    • 监外执行适用条件监外执行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1
      监外执行适用条件具体如下: 适用对象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无期徒刑: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
    • 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执行条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2
      (1)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没有依法送达监外执行法律文书,没有依法将罪犯交付执行,没有依法告知罪犯权利义务的。 (2)人民法院收到有关机关对监外执行罪犯的撤销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建议后,没有依法进行审查、裁定、决定的。 (3)公安机关没有及时接收监外执行罪犯,对监外执行罪犯没有落实监管责任、监管措施的。 (4)公安机关对违法的监外执行罪犯依法应当给予处罚而没有依法作出处罚或者建议处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