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责任年限究竟是多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11:22:46 487 人看过

工程质量责任年限是: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等等。

一、装修工程保修期为几年

装修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两年或者五年。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装修工程为2年。

二、建筑工程质保期新规定是什么样的

建筑工程质保期新规定:建筑工程质保期是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两年。法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一般是两年。

三、质保期和缺陷期指的是哪些,区别是什么?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预留质量保证⾦的期限,⾃⼯程通过缺陷责任期⼀般为1年,最⻓不超过2年,具体由发承包双⽅在管理合同中约定。质保期即建设⼯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条件下,建设⼯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基础设施⼯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程和主体结构⼯程,为设计⽂件规定的该⼯程的合理使⽤(⼆)屋⾯防⽔⼯程、有防⽔要求的卫⽣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管线、给排⽔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程,为2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00: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监视居住究竟有多久期限
    一、监视居住究竟有多久期限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监视居住的法律规定依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
    2023-05-02
    173人看过
  • 商品住宅质量保修期究竟多长?
    根据我国房地产及建筑方面的法规,商品住宅的质量保修期有两种。一、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建设单位(即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住宅建筑质量保修期。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即发展商)对购房人的商品住宅房屋质量的保修期。后者现有三种规定:(一)上海市政府公布的于1997年6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的房屋质量保修期限,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但不得少于两年。对于保修的范围或项目,该办法没有具体规定。(二)建设部发布的于1998年9月1日起实施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明确,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低于下列期限:(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保修;(2)、屋面防水3年;(3)、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4)、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5
    2023-04-22
    317人看过
  •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讨论在工程质量事故中应承担责任的主体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应该施工单位承担责任。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式(1)修补处理这是最常用的一类处理方案。通常当工程的某个检验批、分项或分部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要求,存在一定缺陷,但通过修补或更换器具、设备后还可以达到要求的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和外观要求,在此情况下,可以进行修补处理。(2)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未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存在的严重质量问题,对结构的使用和安全构成重大影响,且又无法通过修补处理的情况下,可对检验批、分项或分部甚至整个工程返工处理。(3)不做处理某些工程质量问题虽然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和标准构成质量事故,但视其严重情况,经过分析、论证、法定
    2023-07-07
    409人看过
  • 究竟劳动仲裁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劳动仲裁的审理期限是多久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45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超过15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附: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时效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该仲裁时效可中止、中断;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23-06-14
    266人看过
  • 票据追索权行使期限究竟是多久
    票据追索权行使期限是三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三日内,持票人应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一、怎么申请劳动仲裁啊?申请劳动仲裁的基本程序是这样的:(一)劳动者向当地劳动仲裁委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四)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五)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2023-03-02
    311人看过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质保年限是多少年?
    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经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1月30日发布起施行。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全文共九章八十二条。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质保期的法律规定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
    2023-04-17
    134人看过
  • 法律对童工问题的责任究竟有多大?
    使用童工的法律责任:1、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2、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一、使用童工的认定条件是:1、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2、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二、使用童工赔偿如下:1、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到1200元;2、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到600元;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到600元;4、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到1200元。使用童工的处罚《劳动法》规定: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
    2023-07-01
    142人看过
  • 产假究竟有多久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一、楚雄州产假可以休息多久的时间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二、劳动者能否将假期推到产后女职工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三、沈阳市于洪区劳动者产假是怎样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023-04-02
    398人看过
  • 举证责任倒置究竟是什么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什么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对于举证责任,学者定义不一,被认为是民事诉讼领域最容易引起歧义的术语之一。英美法学者把举证责任分为提供证据责任与说服责任;德、日等大陆法系学者将举证责任分为主观的举证责任(形式的举证责任)与客观的举证责任(实质的举证责任)。学者大都认为,英美法与大陆法的这种双重区分具有相似的意义。前者一般指当事人根据辩论主义原则的要求,在诉讼中提出主张后必须向法院提供证据的义务;后者亦称证明责任、确认责任,指当事人在提供证据以后,如果没有使法官对要件事实形成内心确信,就要承担的败诉的不利后果。其特征如下:1、是指在侵权诉讼案件中,采取举证责任倒置。2、不是所有侵权案件都采取举证责任倒置,法律直接规定了8种情形。3、由侵权人负责举证。4、侵权人举证
    2023-06-18
    359人看过
  • 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将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日前召开的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工作会议一个中心议题是:我省将加大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力度。据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日该厅对全省竣工和在建工程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结果显示,竣工工程合格率达到100%,在建工程基本符合标准率(含符合标准率)为92.17%。我省工程质量总的来说保持着稳中有升的态势,但个别地方工程质量有下滑趋势,有的工程质量问题还比较严重。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我省强调加大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力度,依法从严查处未按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建设单位;依法从严查处未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而非法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依法从严查处严重违反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参建各方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制。同时,对严重干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行为,将通过司法程序加以解决;对应该实施监管的项目将依法强行进入,对拒绝
    2023-06-07
    87人看过
  • 小包工头对工程质量付多大责任
    由于施工企业与包工头之间是劳务合同关系(不管有无合同),而非工程分包合同关系或劳务分包关系,因此施工企业不能将质量、安全、工期等工程责任转嫁给包工头。工地上死了人由施工企业(就是给你工程那家企业)承担。中国《建筑法》及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将工程质量、安全等工程责任确定为施工企业的法定责任,施工企业不能以合同形式将其法定责任转嫁给第三人。因此,即使施工企业与包工头签定的合同条款中有明确约定,法院亦可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认定该条款无效。工程质量符号标准1、根据标准的约束性划分: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1)强制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性法规规定强制性执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是强制性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是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业来说,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
    2023-08-01
    291人看过
  • 家暴究竟怎么追究刑事责任
    遇到家暴,想要追究家暴方刑事责任的,需要受害方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什么行为属于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是家庭暴力。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父母家暴孩子犯法吗父母家暴孩子犯法吗:犯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所以对孩子家暴犯法。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人
    2023-03-01
    382人看过
  • 工程质量出问题法人承担责任还是质量负责任承担
    法人对外承担责任,内部要具体分析出现在哪个环节,由有过错的人员承担。一、做法人代表有什么风险及责任1、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依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2、《民法典》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民事法律责任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律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补充:1、法人代表是依据法人内部的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其行为所产
    2023-03-01
    366人看过
  •  过年审车遭受车祸,责任究竟归谁?
    未通过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车辆将不允许上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车辆未按规定年审或年审不合格以及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的其他情形,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合同规定只对合格、合法车辆生效。保险公司除了对未按期年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不进行赔付外,对丢失车辆也同样拒绝赔付。对于未参加年审的车辆,民警可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给予驾驶人200元罚款并记3分的处罚,还要暂扣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规定,未通过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车辆,将不允许上路行驶。因此,对方违规上路且造成事故,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2、车辆逾期不年审出了事故不予理赔。根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车辆未按规定年审或年审不合格以及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的其他情形,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即保险合同规定只对合格、合法车辆生效。保险公司除了对未按期年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不进行赔付外,对丢失车
    2023-11-05
    49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刑事责任究竟要判多久啊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03
      犯罪负刑事责任判多久要根据具体犯罪类型确定,我国《刑法》量刑的一般原则为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刑法》第六十一条
    • 工程质保金究竟是5% 还是10% ?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09
      1.现行办法质保金不为工程款的5%。 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3.第四条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
    • 法律责任年龄究竟有多大?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20
      1、除了法定的八大重罪外,刑事责任年龄的界定是年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负刑事责任。
    • 如何追究公路工程质量事故责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9-29
      (一)追究的原则 1、因果原则 有因果关系的才认定与追究,无因果关系的不认定与追究。 2、法定原则 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不定罪。 3、公开、公正原则 执法的依据、程序事先公开公布,责任与违法行为相衡相当。 4、及时原则 追究应在法定的时效内进行。 (二)工程事故责任追究的依据 现行的法律法规主要有:《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关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
    • 责任免除究竟是对谁承担责任的限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2
      责任免除是对保险人承担责任的限制,保险责任免除与保险责任相对,又称为“除外责任”,是指保险人依法或依据合同约定,不承担保险金赔偿或给付责任的风险范围或种类,其目的在于适当限制保险人的责任范围。 责任免除是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责任的范围。责任免除大多采用列举的方式,即在保险条款中明文列出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范围。从逻辑上讲,责任免除中列举的内容本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但现在从中予以剔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