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权证为何需要进行登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22:32:18 431 人看过

房地产权登记有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产权确认,即确认房地产的权属状态;二是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房地产管理。

流程为:提出申请;受理申请;审查申请文件;权属调查;依法公告;确认房地产权利;将核准登记事项记载在房地产登记册上;计收规费并颁发房地产权利证书;立卷归档。

房地产权证登记不规范对拆迁补偿的影响

1.产权登记面积与实际面积误差问题

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的必备要件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人合法的身份证明,产权登记的面积以测绘的面积为准。而在拆迁工作中往往会遇到房屋实际面积大于或小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规划的面积,产权证上的面积大于或小于房屋的实际面积等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建筑位置、范围、性质、建筑面积和建筑造型建设的建筑物属违章建筑,不得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拆迁时不予补偿;需要变更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应当变更建设规划许可证,实际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误差的,应申请测绘,按测绘的面积进行房屋权属变更登记。

2.房改房产权登记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问题

房改房产权登记的面积一般都小于房屋的实际面积,这也给拆迁补偿带来了困难,如何确定房改房的拆迁面积,专家认为房改房权属登记的面积应该是房屋的建筑面积,而不是享受折扣后的房屋面积。

在办理房改房产权登记时,只要在备注中说明参加房改的面积二建筑面积—厨卫折半的面积—阳台和楼梯的面积即可。在拆迁时这部分房改房可按实际丈量的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同时由产权登记部门按规定出具产权认定书。

3.房屋权属登记时漏填用途问题

关于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填写,在房屋设计用途一栏内,现在有很多房地产证书此栏空白无任何内容,这也给拆迁补偿带来很多不便。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房屋的用途是指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标明的用途。如果产权用途栏漏填是空白的话,产权人就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自行填写上用途,影响了正常的拆迁补偿工作,也给产权登记部门带来诸多的麻烦,涉及到权属证书的真假,往往还会进行不必要的诉讼。

因此,产权用途必须按照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设计用途,维护产权证的合法性、真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02: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改房相关文章
  • 需要进行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一、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机构有:(一)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二)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三)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二、不动产登记的申请:
    2023-03-28
    275人看过
  •  公司注册地更改为何地需进行变更登记?
    需要进行登记更改。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其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因此,公司住所地变更的,需要办理变更登记。需要进行登记更改。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其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因此,公司住所地变更的,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法 人 登 记 住 所 变 更 , 如 何 办 理 变 更 登 记 ?根据素材2的内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办理住所地变更时需要进行变更登记,并且应该在迁入之前进行变更。办理登记需要携带申请书、营业执照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相关信息到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此外,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二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
    2023-09-17
    51人看过
  • 房地产抵押注销的变化都需要进行登记
    一、借款人在贷款还清以后,先到贷款银行领取银行盖章的《房地产抵押注销申请表》、《市公有(私有)权注销登记申请书》并由抵押人签字,以及《房屋他项权证》。二、抵押人带上本人身份证件(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为个人的)、《南京市房地产》(一份)、《房地产抵押权注销申请表》、《公有(私有)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他项权证》,到抵押登记受理窗口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2023-12-11
    468人看过
  • 遗嘱公证房地产登记在哪里进行?
    遗嘱公证中房地产登记应当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涉及到具体的房地产登记信息,应当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的为主,在遗嘱时应当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公证处理。遗嘱公证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遗嘱是公民生前处理自己所有的财产及其他事务,并在其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经过公证的遗嘱一般不得变更或者撤销。一、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
    2023-06-23
    415人看过
  •  父母赠与的房产如何进行产权登记?
    本文介绍了父母在生前赠与的房产可以进行确权登记,但如果存在遗嘱,遗产的分配将依据遗嘱进行办理。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自己可以跟其他继承人协商继承父母的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按照配偶、子女、父母的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因此,如果父母没有立遗嘱,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父母在生前赠与的房产可以进行确权登记。然而,如果存在遗嘱,遗产的分配将依据遗嘱进行办理。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自己可以跟其他继承人协商继承父母的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 产 继 承 顺 序 是 什 么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在继承开始后,遗产的继承顺序如何确定。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顺序为:
    2023-09-10
    57人看过
  • 婚房产权如何进行登记婚房产权怎么办理
    夫妻共同购买的婚房,产权的登记流程: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3、拿测绘图(表);4、领取相关文件;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6、提交申请材料;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夫妻共同购买的婚房产权登记问题所谓婚房,应当是指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购买的。第一,登记于双方名下。该房屋将被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有贷款将被确认为夫妻婚后的共同债务。第二,登记于父母名下。该房屋将被确认为父母的财产,贷款将被确认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升值或贬值将由父母享有或承担。第三、登记于一方及其父母名下。如果采用这种方案,该房屋将被确认为一方与其父母的共同财产,贷款也将被确认为一方与其父母的共同债务,相应的增值或折旧也由他们享有或承担。四、只写一方的名字。(1)父母一方或双方的出资,只以一方子女的名义登记,这属于子女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后不会自动转为夫妻共同财
    2023-08-12
    279人看过
  • 房地产作为遗产继承需要进行公证吗
    一、房地产作为遗产继承需要进行公证吗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产,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2016年7月,司法部出台了一份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其中规定“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司公通字[1991]117号)已不再适用,经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决定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这意味着伴随房屋遗产继承事项多年的“公证”环节已不再成为必需。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二、如果主动申请公证那么手续如何办理呢公证所需材料: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应提交: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
    2023-06-04
    114人看过
  • 全面:应该如何进行房屋产权登记?
    全面:应该如何进行房屋产权登记?屋产权登记,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由有关国家机关对城市房屋的所有权进行登记。房屋是不动产,取得、变更房屋所有权是以房屋产权登记为标志的,这与动产不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以及《北京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等都对此有相关规定。城市房屋买卖过程中,一定要充分注意,占有房屋不代表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还需要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相关阅读:房产登记管理流程迟延或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法律责任1)登记内容。权属登记分为: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房屋权利人在总登记或产权转移、变更、注销时进行登记,申请人在房屋权利原始取得时进行登记。①总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行统一的权属登记,即总登记。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行验证或换证。总登记、验证或换证时
    2023-04-22
    191人看过
  • 对不动产进行登记需要如何审查
    一、对不动产进行登记需要如何审查1、对不动产进行登记作出审查需要进行实地勘察查清不动产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户平面图、补测或修改不动产的平面图(地籍图);审查其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不动产变动是否合法;缮证、配图、核对、盖印。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二、什么是不动产1、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如果移动就会改变性质、损害其价值的有形财产,包括土地及其定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及其相关权益。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
    2023-04-20
    60人看过
  • 如何进行房地产预售合同备案登记
    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事宜,我们认为其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获取到《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以及相关的预登记通知单之后,必须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的三十个自然日内,依法向项目所在辖区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进行书面申请,并按照规定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备案手续。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还需在联机签约之日起的三十个自然日内,向市级或县级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提交预售登记申请。具体所需材料如下:1.通过网络系统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且双方当事人已经签署完毕或加盖公章;2.同样通过网络系统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以及预售登记申请书;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
    2024-04-25
    484人看过
  • 房产证与不动产权证什么区别,如何进行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制度可以保护个人产权,使房产、土地或林地等不动产得到保护;可以保障农民财产权利,农村土地作为集体土地的一部分纳入统一登记,保障了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更有利于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助于解决一房多卖风险。关于不动产登记,您需要了解的五个问题。一、房产证与不动产权证有何区别?房产证上记载的内容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不动产权证上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其中,不动产单元号,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二、不动产登记,登记些什么?不动产登记的内容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木林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和
    2024-04-23
    281人看过
  • 土地权属变更登记如何进行?
    一、土地权属变更登记如何进行?1、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二)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三)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四)因继承地上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产权证明及公证机关有关继承权的公证书。(五)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引起土地权属变更的,应提交有关领导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六)因处分抵押财产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七)商品房预售,预售人应在预售合同签定后三十日内,将预售合同报土地座落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备案。(八)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
    2024-02-05
    268人看过
  • 为什么三轮车需要进行登记呢?
    现在三轮车要登记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共交通安全以及保护个人财产不受损失。驾驶电动三轮车需要办理的手续和证件。目前还不统一,有的地方按照机动车管理,上路行驶需要驾驶证。有的地方按照非机动车管理,上路不需要驾驶证。国家并没有统一的规定,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农用三轮车报废流程是什么呢?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需要手续:车辆行驶证,车辆牌照,机动车登记证书,将车送到指定的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回收企业在机动车解体7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管所,申请注销登记,然后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2023-07-11
    166人看过
  • 房屋权属登记要怎么进行
    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竣工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用地证明有关文件,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集体土地上的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申请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用地证明等有关文件,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拔、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县官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1、房屋座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2、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的3、翻建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设定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他项权利登记。所有权登记应当按照权属单元以房屋的门牌号、幢、套(间)以及有具体权属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
    2023-06-18
    436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改房
    词条

    房改房是指职工在按照国家成本价补足房价后,按照拥有的房屋的产权比例,取得完全产权或部分产权的住房。 房改房是公有住房的一种,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购买房改房需要按照政府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申请和审核,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按照国家... 更多>

    #房改房
    相关咨询
    • 房地产登记是以什么为单位进行登记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4
      房地产登记是以一宗土地为单位进行登记。所谓一宗土地,是指以权属界线组成的封块。一宗土地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的,各权利人分别对该宗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和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份额申请登记。
    • 离婚房子如何进行产权登记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29
      夫妻协议离婚办理产权人变更登记的,首先要到市房屋产权监理处二楼大厅领取《市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填写栏目中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房屋情况、包括地址、权证号、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方位、所在楼层等,然后到窗口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即房照)、离婚证及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书》、身份证及不欠取暖费证明等。
    • 房产证丢失后补办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房产证丢失后如何进行登记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27
      房产证是证明购房者取得房屋的所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合法凭证。只有有了房产证才能证明购房者与房屋之间的所有权关系,由此可见房产证的重要性。那么房产证不慎丢失了该怎么办呢?(1)、房产证遗失后补证登记需要提交以下资料: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3、申请补办报告;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5、遗失启示(整张报纸);6、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7、委托书(申请
    • 如何进行房产与土地分割登记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7
      土地分割登记全称《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登记》,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法律凭证。它是指因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而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分割转让登记。 “分割转让证”既是准予房地产开发商销售房产的法律凭证,又是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附件。商品房售出前,“分割转让证”由开发商持有,售出后由该商品房购买者持有。 “分割转让证”的内容包括了购房者在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时所须填报的主要项目。房地产交
    • 现行房产登记需要进行实名制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0
      现行房产登记是执行的实名制,不管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只有一人的,可以只凭本人到场就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但由于出售二手房卖方需要纳税,在税收减免政策中,需要提交家庭只有一套或多套房的证明,还要提供相应证件在房管局窗口查询,因此,需要减免税收的,需夫妻双方到场,不减免税收的,只需产权人到场签字办理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