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类型为租赁可以进行买卖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02:10:14 372 人看过

土地性质是租赁的具有完整产权的房子可以买卖。租赁性质的土地出卖人拥有房屋产权的,可以对房子进行买卖;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需要在出卖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一、土地使用权的类型有哪些

1.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

(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

(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

2.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

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

(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

(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三种,即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土地征收指国家依据公共利益的理由,强制取得民事主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为。我国土地征收的前提是为公共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6: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为什么要进行土地使用权确权
    土地使用权确认是指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不明或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请求有关权力机关确认土地使用权归属,从而解决土地使用权争议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确认请求权由对特定的土地有利害关系人行使,利害关系人不一定是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不清或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可以是任何与特定的土地就土地使用权归属有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他们都可以向有关机关或机构提出土地使用权确认的请求。土地使用权确认是土地使用权保护的前提,只有通过确认土地使用权,才能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只有在土地使用权归属明确的情形下,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或妨害,土地使用权人既可以直接行使土地使用权请求权,以土地使用权方法进行保护,也可以行使债权请求权,以债权方法进行保护。在土地使用权归属不明或发生归属争议的情况下,首先应通过土地使用权确认,明确土地使用权归属之后,才能确定谁是真正的土地使用权人,才能确定请求权行使
    2023-08-05
    25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人租赁土地使用权要交什么税
    以增值税代替营业税后,出售土地使用权应当缴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第二,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第十五条(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税率为11%。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销售金额为土地使用权总价和附加价减去原价后的余额,按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上述规定,出售土地使用权应当缴纳增值税。如果您出售2016年4月30日之前取得的货物,您可以选择按购销差价的5%计算增值税。如土地使用权以500万元购买,1550万元出售,增值税应为(1550-500)/(1+5%)*5%=50万元。三是城建税(城市7%,县5%,农村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4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2023-05-08
    300人看过
  • 耕地土地使用权怎么算,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耕地土地使用权怎么算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自用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的,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企业外购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使用权以及建筑物的价值的,一般应当对实际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价值相对比例)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确实无法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才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
    2023-05-04
    277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需要租赁吗?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可以租赁,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用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可以吗用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不可以的,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用作抵押。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
    2023-07-25
    278人看过
  • 租赁土地使用权产权归谁
    1、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租赁给另一方的情况,以租赁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若土地租赁协议中未对房屋的产权进行界定,则房屋产权归投资人所有。要么土地使用权人通过议价形式购买该房屋,或投资人自行拆除房屋。2、若是国有批租的土地,土地租赁期到期后,土地无偿收回。对房屋进行适当补偿。一、租入土地使用权能否作为无形资产?不能,除非是融资租入。从会计核算角度看,将企业的长期资产区分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主要是为了更明晰地反映企业的资产分布。同时,因为无形资产固有的不确定性,所以出于谨慎性考虑,对一般无形资产都规定了相对较短的摊销期限。而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而不是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则不是因为这一原因,而是从其作为一种权利且无实物形体的特征出发的,但从从企业经营的角度说将其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或者无形资产核算在本质上是没有本质差别的,只是摊销和折旧的年限与一般的固定资产不同而已,因此上,新的《无形资产》准则规
    2023-04-02
    188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是商业用途,房屋可以买卖吗?
    土地使用权交易的条件包括有:满足《国有建设土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关于首次转让的约定条件、土地使用权权利没有被限制(如查封、抵押)、实际土地状态与《国有土地使用使证》记载相符(如用途、四至范围、面积等等)、没有出现受国家管制的状况(如土地消亡或灭失、没有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开发建设、不能协议转让等等)等。在一般情况下,能够满足土地进场交易条件的都可以交易,因各地实施土地登记的细则不尽相同,建设到物权所在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土地使用权登记职能部门咨询为妥。值得一提的是商业用途的房子土地使用权也是可以交易的。但是因为各地实施土地等级的详细不确定,所以还是去相关部门咨询是最为妥的。总的而言,商业用途土地使用权的相关知识已经介绍得很详细了,办版权是否属于商业用途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广义的著作
    2023-08-15
    116人看过
  • 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类型为购买是什么
    一、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按用途划分,可以划分为国有农用地、建设用地,国有未利用地一般不确定使用权人。其中,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国有农用地可以依法承包给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对于国有建设用地,国家可以将通过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与此相对应,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取得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与划拨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无偿交给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必须依法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用地单位或个
    2023-04-15
    336人看过
  • 能否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房子进行买卖?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房子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进行买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转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房子。但房屋在抵押期间不能进行过户等交易行为,只有在解除抵押后才能进行过户。农村的房子可以买卖吗可以,卖方要配合买方进行产权调查。包括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要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1、首先,买卖双方需要签订购房合同,并将购房合同交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2、接下来,由买卖双方亲自携带相关证件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进行登记,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并提交房屋出售的价格。3、在房管给予买卖双方书面同意的批示之后,买卖双方就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税费的缴纳了,主要涉及到的税费咱们在上面的介绍中就已经提到过了,大家可以根据具体房屋的面积和价格来进行计算。4、缴纳完税费,获取到完税的凭证之后,我们即可前往房屋管理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拿到
    2023-08-08
    52人看过
  • 按照土地使用用途将土地划分为几种类型?
    土地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础,无论是农民还是城镇居民都是一样的。我们知道,纳税是我们每个人的基本义务。所以在使用国有土地时也是需要纳税的,纳税的税种和税率都是根据土地使用用途来确定的,按照土地使用用途将土地划分为几种类型?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土地管理法》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类,并相应明确了各类土地的管制规则。1、农用地。即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园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不包括永久性沟渠)、养殖水面等。分为基本农田、一般农田和非耕地三个类别。基本农田就是依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是确保人民群众对粮食需求的耕地。主要是生产条件较好、集中连片、产量较高的耕地、城镇或村镇建设规划区外的耕地、交通沿线的耕地和其他国家规定需要保护的耕地。其管制规则主要有:(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2)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
    2023-06-23
    382人看过
  • 划拨用地可以买卖使用权吗
    一、划拨用地可以买卖使用权吗根据相关的规定,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转让的。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的产权证明;(4)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二、法律规定《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
    2023-04-21
    310人看过
  • 农村适用地租赁合同可以买卖吗?
    土地性质是租赁,卖方拥有房屋产权的,房屋可以买卖。但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需要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辟谣】房屋租赁必须备案?真相:是的分析: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提醒】买卖租赁房屋需要注意什么?买卖出租屋应注意以下几点:1、出租人出售出租屋时,应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2、出租人应在出售前询问承租人是否有购买意向。三、租赁房屋买卖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无效吗看具体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我国《民法典
    2023-08-18
    355人看过
  • 租赁土地土地使用权怎样规定的
    一、租赁土地土地使用权怎样规定的土地租赁,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所有权与土地使用者使用权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县(市,下同)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出租给土地使用者,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人)与土地使用者(以下称承租人)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承租人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活动。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租赁活动。第四条除房地
    2023-06-03
    498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类型出让买卖、转让买卖的区别是什么?
    我国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两种形式?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
    2023-04-13
    241人看过
  • 土地使用类型怎么分
    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使用类型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这四种方式。而与此相对应地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承租土地使用权以及作价出资或入股土地使用权这四种类型。第一种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取得方式的划拨土地使用权。首先,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指的是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依法缴纳相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该土地归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该土地给使用者使用的行为。此种方式下的土地使用权即是划拨土地使用权,系一种无偿的政府行政配置方式,且除法律
    2023-08-13
    7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国有土地证,使用权类型租赁,,卖房交钱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7
      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土地使用权类型应该是:出让或者划拨等,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根据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制成的方式进入分配,如果个人,银行一般不被接受的,但通过与银行保证工作,即将土地使用来保证合作权抵押贷款公司,再由担保公司为借款人向银行贷款担保,如果是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可以固定。1、两年多来,空置土地,银行将不被接受;2、如果开征,将连同好后楼按揭的承诺,银行耦合的。
    • 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包括哪些类型侵犯土地使用权权利行为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17
      土地侵权纠纷是指有关土地权利受到侵犯而引起的争议。国有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他项权利受到侵犯而引起的争议。按照《土地管理法》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土地侵权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如下5种: 1、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2、超过批准数量占用土地的; 3、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损失的; 4、应被收回国有土地使用
    • 土地可以以租赁方式进行拍卖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2-11
      1、不可以违规拍卖租赁的土地。土地租赁获取的是在一定时间、一定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法定的土地使用权人仍是出租土地方,租赁者不具有土地使用权的处分权。 2、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 租赁土地使用权可以少使用20年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1
      使用到期,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可以要求收回使用权。
    • 土地使用类型是否包括土地使用权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16
      1、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 2、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3、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