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第129条的内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1:21:21 153 人看过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该跳的内容主要讲的就是,犯罪分子制造出来的犯罪现场任何人都应该保护、维护有关的案件的线索。并且在发现现场的第一时间告知公安机关,让其马上派人来现场调查。

一、由火灾造成的损失归谁赔偿

火灾造成的损失谁来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某人故意放火造成的火灾损失,由放火人承担赔偿责任

2、某人在使用火源的过程中过失造成火灾或者因疏于管理、违反职责造成火灾的,由具有过错的人承担赔偿责任。财产所有人也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失火人的责任;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火灾,没有过错人的,由财产所有人自行承担损失。

火灾损害补偿是在火灾保险或财产保险中,保险财产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火灾损失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给予经济补偿的契约行为。火灾损害补偿的过程一般要经过现场查勘、责任审核、理赔计算三个阶段。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该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所以一旦失火,要立即报警,报警越早,损失越小。火灾危险性是指火灾发生的可能性与暴露于火灾或燃烧产物中而产生的预期有害程度的综合反应。火灾事故调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尚未设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

二、酒驾高速公路被追尾如何去处理

应当马上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保存现场证据,将证据等提交给交警后由其进行责任事故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责任。

这种情况显然前车司机酒驾本身已经违反了交通法规,要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同时,后车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也是过错,所以事故责任也应由两辆车各自过错大小来确定承担的比例。

三、经济犯罪侦查的手段有哪些

经济犯罪侦查手段一般有以下方式:

1、调查访问。又称调查询问,是一种基本的调查措施,是指利用公开或秘密的方法,对与案件相关的人、事、物、相关人员或知情人进行的调查,是案件调查过程中常用的方法;

2、审讯。又称讯问,是指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为核实证据,查明案件真相,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一种侦查措施。但是要注意的是,审讯时要注意禁止刑讯逼供和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

3、现场调查。经济犯罪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侦察部门为了查明事件事实,收集犯罪证据,发现犯罪线索,侦察人员依法运用一定的战略和技术手段,调查查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等;

4、摸底检查。根据调查工作的需要,公安机关调查部门在一定范围内逐一调查有犯罪条件的个人,发现线索,确定嫌疑人的调查措施;

5、控制销售赃物。在调查工作中,公安机关的调查部门组织专业力量,依靠大众,监视和控制犯罪分子可能出售赃物的相关场所,发现赃物,检查嫌疑人;

6、查账、查询、冻结存款。在经济案件调查中,查账是非常必要的,主要是查明与案件相关的会计往来;

7、搜索、收集证据。搜查的目的是发现和获取各种犯罪证据,发现和获取检查样本,直接检查犯罪嫌疑人,发现和确认犯罪现场;

8、税务核定。在涉税犯罪案件的调查中,由于案件的需要,公安机关的调查部门可以委托税务机关或者指定有权进行税务认定的专家,对特定纳税主体在特定时期进行纳税和实际纳税状况的认定,发行认定结论;

9、刑事技术鉴定。在经济犯罪案件的调查中,如果需要鉴别和判断案件的证明书,公安机关应当指派或者雇用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根据法定手续,通过科学分析和检查,鉴别和判断案件的证明书和事实的关系。经济犯罪案件中的刑事技术鉴定主要是指文件和印章;

10、查缉犯。公安机关经侦部门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发现犯罪嫌疑人并逮捕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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