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撤销之诉的被告究竟是债务人还是与债务人发生交易行为的第三人以及转得人,这个问题尚无法律规定,有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大致有三种观点:
1、如果债务人实施的是单方行为,如单方免除债务,则应以债务人为被告;
2、债务人与相对人通过合同行为转移财产,则应以债务人和相对人为被告;
3、如果债务人与相对人实施的处分财产行为只是达成协议而尚未交付,可仅以债务人为被告,撤销其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如果财产已交付,相对人和受益人已经实际占有财产,则应将相对人和受益人列为共同被告,对于以上三种观点,笔者认为应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法律效果上看,无论何种情形都应将债务人与相对人和受益人列为共同被告,理由是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则该行为自始无效,对相对人和受益人效力也应是有约束力的,如果不能对他们生效也就不能请求相对人或受益人返还财产或折价赔偿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也就失去了实际意义。
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在举证上的问题
我国民商法采用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对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以及对自己造成实际损害,受让人是否知道情形等负举证责任,但在实践中,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日益频繁,债务人的财产日趋多样化,出现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举证困难的问题。首先,对债务人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因债权人对债务人财产掌握不够明确,以及现有的社会财产制度的局限,故举证困难;其次,是对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转让财产中,“不合理”的标准难已确定;另外对受让人明知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中,受让人是否明知举证困难;并且对于债务人处分自身所有的财产,处分哪些财产才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难以界定,举证也十分困难。因此,在审判实践中,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要防止债权人随意行使撤销权,通过恶意诉讼干预债务人正常经营行为,又要充分考虑到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举证难这一实际情况。通过双方举证,一要审查债务人资产周转情况、不同行业的交易习惯,交易价格以及债务人诚信程度等基本情况;二要审查债务人处分财产的主观动机,是事实上的处分还是法律上的处分,处分财产是全部还是部分,是不良资产还是责任财产;三是审查确定债务人的处分财产行为是否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一般应以债务人的行为已经或将要严重导致债权人的债权不能实现为标准。
-
谁做被告,谁的债权人撤销权
225人看过
-
债权过诉讼时效可以主张债权吗
473人看过
-
撤销权之诉的被告是谁?
51人看过
-
债权人能否通过撤销权撤销遗嘱行为?
203人看过
-
破产撤销权诉讼的当事人问题
195人看过
-
债权人提起债权撤销诉讼,被告为债务人第三人时该如何处理?
357人看过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
债权人撤销权是否以诉讼时效已过为准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6至于撤销权。虽然撤销权的行使要通过法院来实现,代位权不是请求权,没能及时回答你,并不是扣押债务人的财产或收取债务人的财产优先受偿。个人意见,并不是诉讼上的请求权: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除有请求权的权能外。个人认为,更重要的是保全权能,即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代位权是为了保全债权而代替债务人行使权利,而是一种实体权利,他不适用诉讼时效而是
-
离婚诉讼案件,原告主张撤诉的,谁的权利大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17一一般离婚涉及三个方面问题,1、婚姻问题、2、子女抚养、3、财产分割。 二婚姻问题,离婚有两种情况,1、登记离婚,2、诉讼离婚。双方同意离婚,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一方同意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三子女抚养问题,首先考虑子女利益,然后可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来决定子女由谁抚养。 四财产分割问题、婚前财产一般归自己,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
-
也可以撤销权与债权主张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31、撤销权能和债权一起主张。如果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等方式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并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积极履行义务来实现其债权。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抵销权向谁主张债权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1债务人的抵销权向互负债务,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当事人主张。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
-
行使撤销权以谁为被告而存在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201、所谓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案件的审理结果与其有法律利害关系,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人。按照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包括但不仅仅指原告和被告,还包括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以及第三人。 2、“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