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要签订物业合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7 01:00:23 139 人看过

不是。

物业公司必须跟业主签订物业合同的情况:

开发建设中的项目,由开发商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前期管理合同》。

正式项目,只有一个或者几个大业主的,由业主直接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

正式项目,有多个业主的,由业主大会决议,并由业主委员会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公司不需要跟业主签订物业合同的情况:

如果是住宅,通常物业公司不会和具体某一位业主签署物业合同的。

因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主要是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设施服务,任何一位业主都无法对服务标的全权负责。因此住宅项目的物业合同只有开发商和业委会可以同物业公司签署。

而开发商和业委会在合同中,代表了全体业主。因此尽管没有和具体的业主签约,物业公司也必须履行合同约定,承担管理责任;同样业主也必须要遵守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一、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主要有哪些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

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

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

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

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二、物业合同到期后还能收钱吗

物业合同到期没续签的情形时常发生,原因不一而足,不少业主会因此而认为其可以拒交物业费,从而引发与物业公司的纠纷的现象也较为普遍。事实上,业主并非不可以因物业合同到期未续签而拒交物业费,而要满足一定条件,否则业主仍然应当交纳物业费。

1、物业合同到期,但未被决议解除的,业主要交物业费

在物业服务合同期满时,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与原物业公司继续签订合同,亦未明确要求原物业公司退出,而物业公司仍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可以认为双方之间形成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因此,物业合同到期没续签,物业服务公司以实际行动继续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也实际上享受了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理应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可拒交物业费。

2、物业合同到期,已被决议解除的,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

当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前,小区业主大会或业委会通过会议,明确表决解除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要求物业公司限期搬走的,物业公司应当在物业合同到期后在限期内搬走。如果物业公司拒绝搬走,强行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那么物业公司不能以提供“实际物业服务”来收取服务费,此时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如果因小区物业费用发生纠纷,又无法协商解决的,我们建议大家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物业公司“恶人先告状”时,有证据进行打官司,或者可以选择主动委托专业物业合同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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