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女成年后尚未结婚,仍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属于家庭的成员。
2、子女成年后,如果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则父母不再对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未结婚又没有房子,父母仍相当允许其继续居住,因为家庭成员间有生活扶助的义务。如果双方关系恶化,父母强烈要求子女搬出去住,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在法律上已无抚养义务,如果双方调解不成,那么子女应当搬出父母所有的房子!家庭成员间的关系,既需要法律的调整,也需要道德的调整,是否必须搬走,这要看双方关系,如果用法律来调整,则应当搬走。
3、当父母死亡,其父母的财产应该怎么继承?如果有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则按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法律上规定: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他们之间的权利是平等的,原则上应当是均分。
4、家庭成员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一个家庭的亲属。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
一、法定继承人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配偶,是处于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夫妻双方。作为法定继承人的配偶,专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尚生存的与被继承人保持合法夫妻关系的人。配偶间的继承权是平等的,夫妻得相互继承财产,不因性别差异而有所区别。
2、子女,是父母的亲属中最近的直系卑血亲。作为法定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是子女的亲属中最近的直系尊血亲。对子女的遗产有继承权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但是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故其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4、兄弟姐妹,是最亲近的旁系血亲。作为法定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祖父母、外祖父母,是较为亲近的直系尊血亲。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间也存在着抚养、赡养关系,这是他们之间享有继承权的法理前提。
6、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这是我国相关法律中的特色规定。一方面,其契合了我国社会在孝道理念的影响下广泛存在的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进行赡养的传统;另一方面,其也有利于弘扬家庭的养老职能,鼓励丧偶者继续对配偶的父母进行赡养,体现权利义务相二致的原则。需要注意的是,尽主要赡养义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照料、帮助,必须是在生活上经常照料、经济上长期供养,否则,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不能成为法定继承人。
二、分家析产纠纷调解处理的原则
1、把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与家庭成员之间的财产赠与相区别
家庭成员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形成的家庭财产为家庭共有财产,在分割家庭共有财产时,一般应按共有人权利义务相一致和有利于生产、生活、有利于社会安定等原则,公平合理地处理。对于因父母将自己的财产处分给其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而发生的纠纷,应该按赠与纠纷处理,以充分尊重赠与人的意愿为原则。如果调解处理时将上述两种情况混淆,就难以区分各当事人的要求是否合理,更难以在当事人之间找准平衡点。
2、把家庭共有财产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的个人财产相区别
对财产所有权是家庭成员共有还是个人所有,必须根据财产是为家庭成员共同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所取得,还是家庭成员中的某个人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所取得来认定。如果是家庭成员中的某个人依法取得的财产,即使在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取得,也不存在共有关系。对于个人财产的处理,以归个人所有为原则,即便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也不改变财产的性质。
3、把父母用子女给付的赡养费出资购置的财产与父母与子女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相区别
子女给付父母赡养费是法定义务,该赡养费属于父母个人财产,父母将赡养费积累起来购置的财产,所有权属于父母,与给付赡养费的子女之间不形成共有财产关系。对于这类财产的处理,以归父母所有为原则,给付赡养费的子女可以在父母去世后遗产分割时,在遗产的份额上适当考虑多分。父母与子女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为父母与子女的共同财产,这类财产的处理原则是:财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约定分割;没有约定的,原则上共有人均分,但对共有财产贡献较多的可适当多分,同时给予老年人适当照顾。
4、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成员共同财产相区别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对财产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夫妻与家庭其他成员约定某些财产为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共同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所得的财产,为夫妻与其他家庭成员的共有财产。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这仅限于为日常生活所需而处理共同财产,对于重大财产夫妻一方不能擅自处分。夫妻因离婚而需要分割共同财产,或者因一定的法律事实需要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割共有财产时,应该遵循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和照顾子女、照顾女方的原则。
5、把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与家庭成员按份共有的财产相区别
一般来说,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有关系为共同共有,各共有人享有均等份额。但是,如果共有人事先约定了各共有人的份额,就构成按份共有,各共有人按照约定的份额分得财产;如果共有人不能证明按份共有,则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按份共有中,各共有人对各自应得份额约定不明确,则按等份原则处理。除按份分割共有财产外,对其他共有财产应综合考虑财产的来源、共有人的情况以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因素予以处理。
6、把可分割财产与不宜分割的财产相区别
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都有可分与不可分的区别,在分割时必须根据财产的性质、用途及财产所有人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分割方法:
(1)实物分割。共有财产属于可分物,分割后不损害财产的经济用途和价值的,可对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
(2)变价分割。共有财产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损害其经济用途和价值的,或者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均不愿意采取实物分割方法的,可将共有财产作价变卖,各共有人取得相应的价金。
(3)作价补偿。共有财产不能分割,或虽可分割,但有的共有人愿意取得实物,有的共有人不愿意取得实物的,可将共有财产归愿意取得实物的共有人所有,由取得实物的共有人按共有财产的价值,给未取得实物的共有人以相当于其实有份额的经济补偿。
-
法律上的家庭成员是如何规定的?
84人看过
-
法律规定什么是家庭成员遗弃?
86人看过
-
多个家庭成员赡养的法律规定
402人看过
-
家庭成员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101人看过
-
遗弃家庭成员要求赔偿,法律上如何规定
175人看过
-
法律规定家庭主要成员包括哪些?
340人看过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
什么是家庭暴力,法律规定家庭暴力的成员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7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
有家庭成员法律上是怎么计算的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1法律上共同生活;具有赡养、抚养义务;享有继承权利的亲属是家庭成员,法律并没有对家庭成员做明确规定,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一般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一个家庭的所有亲属都成为家庭成员。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第一千零五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第一千零五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
法律关于互为家庭成员是怎么规定的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
法律上离婚的家庭成员都怎么算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02离婚后的家庭成员仍然包括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不影响子女和父母的家庭关系。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
夫妻家庭成员的家暴离婚法律有没有规定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18家暴能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