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公租房住房租赁的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4 08:30:37 191 人看过

一、共有公租房住房租赁的条件

共有公租房住房租赁的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公租房简单租房合同包含的内容

公租房简单租房合同需要写明以下内容: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基本信息、房屋位置、房屋设施、租赁期限、租金和押金、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最后双方签字,各自保存一份。

三、租房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是怎样

违约金没有法定标准,按约定执行,如无约定,按照实际损失主张。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取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00: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有相关文章
  •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权能否继承?
    遗产是指自然人过世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且无法被继承。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遗产是在自然人过世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且无法被继承。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 能 否 继 承 公 租 房 权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公租房权属于国家所有,旨在提供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保障。而私租房权则属于个人或企业所有,通常用于获得利润。因此,从法律上来说,公租房权是不可以继承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城市政府可能会出台一些政策,例如对公租房权进行家庭财产评估,以确定是否可以继承。但即使有这些政策,公租房权本身仍属于国家所有,无法直接继承。综上所
    2023-09-13
    488人看过
  • 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房有什么区别
    一、申请条件不同(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申请人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就申请条件进行调整,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二)廉租房申请条件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6年以上。家庭成员如有户口迁入的,迁入必须2年以上;2、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可达到廉租房申请条件。3、无自有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二、表现形式不同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
    2023-04-26
    146人看过
  • 三水区公共租赁住房房屋配租
    1、府性质的公租房优先供应本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房源充足的情况下,可供应其他公租房保障群体。2、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租房供应对象包括本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引进人才以及异地务工人员。3、类投资主体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及园区周边建设并自行管理的公租房供应对象主要为园区用工单位或园区内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
    2023-12-24
    224人看过
  • 公共租赁住房退房手续
    1、公租房使用人需要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申请续期;2、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3、如果审核没有通过,当事人就需要退出公租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运营单位可以向法院起诉。公租房申请流程1、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20**年XX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及其它相关表格。2、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3、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5、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
    2023-07-07
    60人看过
  •  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步骤
    公租房的入住流程包括申请成功后公示、异议处理、列为轮候对象并公布、轮候到当事人入住。首先,申请人需要提交申请,经过审核后,成功后会在公租房平台上公示。若出现异议,相关部门将进行处理,并公布轮候对象名单。最终,轮候到申请人的时候,就可以进行入住手续了。公租房的入住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当公租房申请获得成功后,市、县级人民政府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接着,在公示期间如果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话,相关部门将登记申请人列为公共租赁住房的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布。一旦轮候到当事人,就可以开始入住公租房了。公租房轮候对象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公租房的轮候对象应符合相关条件,包括收入、住房面积等。同时,公租房管理部门也应加强对公租房的运营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地分配租赁住房资源。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公租房的轮候对象可能存在不公现象,导致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人申请到公租
    2023-10-16
    344人看过
  • 公共租赁住房的特征有哪些?
    第一,保障性。住房权是得到《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公约一致确认的一项基本人权。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由此可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政府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之后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第二,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在房地产市场中自发生成的,而是由国家推动出现的,是国家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为设计的新型住房类别,因此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尤其是发展初期,只有在国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发展轨道。同时,基于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特质,国家也有责任通过政策支持来推动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第三,租赁性。这是公共租赁住房的核心特征,也是公共租赁住房与经济适用房的最大区别。经济适用房是为目标群体提供的低于市场价格的产权住房,而公共租赁住房则是向目标群体提供适
    2023-03-07
    130人看过
  • 了解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条件和要求
    1、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2、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3、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4、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5、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锡城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与审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保障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省政府令73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
    2023-07-08
    74人看过
  • 什么是公共租赁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是指城市的廉租住房、城市的经济适用住房,也包括在一些林区、垦区、煤矿职工的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保障性住房是多形式的,既有出租形式,也有出售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只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保障性住房能卖吗?保障性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后可以买卖。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部分可以取得完全产权的保障性住房不满五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保障性商品房的,由市住宅办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优先进行回购。《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二、现行城镇住房保障的基本政策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基本形成了市场供给与政府保障相结合、以市场供给为主的城镇住房政策框架,初步建立了住房保障制度。(一
    2023-07-11
    385人看过
  • 温州公共租赁住房装修条例
    公共租赁住房装饰装修基本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公共租赁住房装饰装修行为,满足租赁者基本居住需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9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坚定不移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1〕2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现阶段公共租赁住房装饰装修实际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本基本要求。第二条在本省范围内由政府主导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装饰装修应遵守本基本要求;对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其它各类主体投资建设、纳入政府统一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的装饰装修可参照本基本要求执行。第三条公共租赁住房装饰装修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环保和配制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的原则,并根据不同户型综合考虑各功能区家俱和家用电器及相应设备和设施的摆放、安装位置,布置合理,方便使用。第四条公共租
    2023-05-29
    466人看过
  • 如何识别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房?
    以下是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房的区别:公租房即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区别:1、定义不同公租房是由政府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而廉租房则为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问题所提供的政策性住房。2、对象不同以郑州为例,郑州公租房面向的群体为本市中等偏下人群,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而廉租房则针对的是郑州市常住户口且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人群。3、保障形式不同公租房由政府出资,符合条件的人群可
    2023-02-04
    213人看过
  •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改动规定
    公租房补租是指补交公租房的租金。公租房的租赁并非完全免费,若租赁者未按时缴纳租金,则需要及时进行补交。公租房指公共租赁住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租金相对于低于普通租房。公租房补租是指补交公租房的租金。公租房的租赁并非完全免费,若租赁者未按时缴纳租金,则需要及时进行补交。公租房指公共租赁住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租金相对于低于普通租房。 公 租 房 租 金 相 对 于 普 通 租 房 如 何 ?根据我国政府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公租房旨在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居住问题。公租房租金相对于普通租房具有
    2023-09-05
    130人看过
  • 武汉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所需资料
    职工及配偶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的,正常连续缴存满3个月后,可每12个月提取一次支付房租。提取材料如下:1、租住商品住房所需资料:(1)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未婚职工需填写未婚声明;已婚职工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职工与配偶在同一户口薄登记的)原件及复印件。2、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所需资料:(1)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未婚职工需填写未婚声明;已婚职工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职工与配偶在同一户口薄登记的)原件及复印件;(4)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有居住公租房资格,没有实物配租的,提供有效的公租房资格证。注意事项:(1)租住商品住房的,由分中心或缴存银行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核验,证明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提取额度根据武汉地区租金水平每三年调整一次,租房职工
    2023-05-09
    225人看过
  • 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
    两部门发布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税惠政策1、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按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2、免征印花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按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3、免征土地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4、准予所得税前扣除企事业单位、社会团
    2023-05-04
    55人看过
  •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户型标准是什么,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户型标准是什么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户型标准是家庭人口为2人(含)以下的,租赁一室户型房屋;家庭人口为3人(含)以上的,租赁二室户型房屋。符合承租一室户型房屋条件的申请家庭只能承租一室户型房屋,符合承租二室户型房屋条件的申请家庭可承租一室或二室户型房屋。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的家庭,租赁标准按我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相关政策执行。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是:1.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2.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线标准;3.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的财产限额;4.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5.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
    2022-06-29
    477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共有
    词条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个所有权,数人不得对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多>

    #共有
    相关咨询
    • 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1
      保障性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简介一、保障性住房的概念及范围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二、廉租住房税收优惠政策(一)营业税、房产税方面。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二)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对廉
    • 济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有哪些,哪些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0
      一、什么是公共租赁住房?答:公共租赁住房是指人民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供应的保障性住房。主要满足过渡性的基本住房需求。公共租赁住房在交付使用前,按照经济、适用原则进行装修,具备基本使用功能。二、哪些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答:(一)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以下
    • 公租房申请条件公租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什么手续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16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当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农民工的,在当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应该如何补偿?
      湖北在线咨询 2024-12-30
      公有住房,也称为公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根据房改政策,分为可售公有住房和不可售公有住房两类。对于公房拆迁,需要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补偿,并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补偿。拆迁时,如果公房承租人已经取得公房所有权,拆迁方应直接与承租人协商补偿事宜,并将拆迁补偿款支付给承租人。如果公房承租人尚未取得公房所有权
    • 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请求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退回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22
      承租人应当在下列情况下退还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内租赁或者购买其他经济适用房的;闲置6个月以上;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擅自转租或者交换;拒绝恢复原状的;改变住房用途的;不符合续租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