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仲裁时效的特别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除了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一般时效期间为一年以外,针对劳动者讨薪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还给予了特别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而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也就是说,立法考虑到在某些情况下,一年的仲裁时效不能完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比如在建筑行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拖欠工资问题比较突出;还有的是劳动者为了维持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不敢主张权利。如果一律都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不利于保护这些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对于拖欠劳动报酬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给予特别规定。只要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仲裁时效就不受一般仲裁时效一年的限制,劳动者可以随时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而不会因超过了一年的仲裁期限而丧失了追索劳动报酬的权利。当然,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那么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这一规定更加合理,且更加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有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不必担心要主张权利就可能丢掉工作,要保住工作就无法追索工资的困境。只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后一年之内随时都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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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以法院强制程序追诉权利人的权利的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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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仲裁时效规定出了仲裁时效还有效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09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当事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1年未申请劳动仲裁的,一旦对方当事人提出时效抗辩的,其仲裁请求将无法得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 在一定条件下,超出仲裁时效仍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情况如下: 1.劳动争议发生后一年之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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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分别适用于一般时效还是特殊仲裁时效??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0一年。依据为《劳动仲裁调解法》第27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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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特征是什么?仲裁时效的具体特征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6仲裁时效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特征:第一,从仲裁时效的条件上看,仲裁时效是以权利人不行使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事实状态为前提的;第二,在仲裁时效完成后权利人所丧失的并非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权利。在时效完成后,权利人仍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再保护其权利;第三,仲裁时效具有强制性。法律关于仲裁时效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当事人不得协议排除对仲裁时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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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特殊时效的介绍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0申请劳动仲裁的一般时效为一年。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一年的时效期间还不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在有的行业,尤其是建筑业,拖欠工资问题比较突出,工人的劳动报酬很多到年底才结算;还有些劳动者为了维持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对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不敢主张权利。如果都适用一年的仲裁期间,不利于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因此本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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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别仲裁对集体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特别审理有哪些规定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4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特别审理,是指处理发生争议职工一方在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特别仲裁庭进行审理的活动。《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七章对案件特别争议申诉作出以下特别规定:(1)仲裁委员会应自收到集体劳动争议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在作出受理决定的同时组成特别仲裁庭,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特别仲裁庭由3名以上仲裁员单数组成。(2)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