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有户籍,没有广场可以分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7:43:44 478 人看过

如果有户籍,可以分房吗。(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同等价值的产权房进行置换。(2)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被拆迁房屋建安重置单价合并为新建+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底价+价格补贴)×价格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3)被拆迁房屋采用重置法评估的,应当按照重置单价合并成新的重置单价,由取得征地单位委托的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使用权基价同一地区新建多层商品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二)未被征地撤销的村、村民小组制度的补偿安置:(一)未在本市转为户籍的城镇居民的补偿安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二)有征地行为的地区对居住区内的新建住房,应当提出申请,并取得相应的商品房;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核心村或者居住区内的新建住房,应当提供便利条件。(3)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被拆迁房屋建安重置单价合并为新增+价格补贴)×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上新房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对于不具备异地安置房建设条件的地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互换与货币补偿价值相同的产权房。被拆迁人不得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原则应该是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3。房屋拆迁的其他补偿项目:

律师应了解并告知委托人,并应补偿过渡期内的搬迁补助、设备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助等,从过渡期届满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货币补偿的计算公式为:被拆迁房屋的建安价格+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被拆迁房屋的重置价款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其他补偿:对被拆迁人还应补偿下列费用:

(1)设备搬迁安装费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和设备安装价格计算。

(2)不能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格并入新结算费用。(三)拆迁停产停业给予适当补偿。

4。对其他非住宅房屋、住宅附属大棚和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地上附着物标准执行。

双方当事人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不妨咨询我们的律师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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