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规划局关于鹰潭市城市规划区内违章建筑的认定意见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6:54:48 264 人看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规划局制定的《鹰潭市城市规划区内违章建筑的认定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四年九月一日

鹰潭市城市规划区内违章建筑的认定意见

市规划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城市规划建设发展的历史情况,对城市规划区内违章建筑的认定,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个时期城市规划区的范围

1959年12月30日至1985年8月18日期间,城市规划区的范围按1959年12月30日调整修编的《鹰潭镇城市总体规划》认定:东至桃花滩(铁路防腐厂)、西至白露河、南起浙赣铁路、北至信江。

1985年8月19日至1995年元月9日期间,城市规划区的范围按1985年8月19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鹰潭市城市总体规划》(赣府字[1985]217号)认定:东至童家河、西至白露河、南至浙赣铁路、北至信江河、西南沿鹰厦铁路至面粉厂(鹰金公路),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面积12.5平方公里。

1995年元月10日后,城市规划区范围按1995年元月10日省人民政府批准修编的《鹰潭市城市总体规划(1994-2010年)》(赣府字[1995]9号)认定:东至童家河、西至白露河、南至320国道、北至夏埠乡区域(与贵溪志光毗邻为界),规划区建设用地面积30平方公里。

二、违章建筑的具体认定

1、1983年6月3日前的建筑(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工程设施,下同),按1958年鹰潭镇人民委员会颁布的《鹰潭镇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政策的规定认定。

2、1983年6月4日至1984年元月4日期间的建筑,按国务院《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办法》及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认定。

3、1984年元月5日至1990年3月31日期间的建筑,按国务院《城市规划条例》和《江西省市镇建设管理条例》的规定认定。

4、1990年4月1日后的建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江西省实施办法》的规定认定。

5、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物,超过二年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属违章建筑。

6、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违反许可规定超层、超面积建设的部份,属违章建筑。

三、有关事项说明

1、违反许可规定的建筑,曾经规划主管部门处罚,或已补办了相关手续,允许保留的,不再认定为违章建筑。

2、本意见适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内涉及拆迁的建筑。

3、违章建筑的认定,由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规划部门在进行现场踏勘调查取证后,确认是否属违章建筑,并依法出具是否属违章建筑的书面认定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7日 19: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规划、土地局拟订的《武汉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界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规划、土地局拟订的《武汉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界定》,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十日武汉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界定一九九○年底我市人口总数是六百六十九万七千人,其中城区人口三百四十六万四千人。全市总面积八千三百九十二点八平方公里,建制镇六十五个(其中城镇总体规划报市批准或备案的重点建制镇十七个)。依据《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拟定城市规划区范围界定的原则,一是以行政区划界线为基础,充分考虑城镇建设和管理的连续性;二是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充分考虑城镇建设发展的长远利益;三是安排好与城镇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农副产品生产用地;四是包括与城镇密切相关的消耗水源及其保护区、机场及其控制区、重要的交通设施、城市基础设施、风景旅游设施及历史文化遗留地区、工矿区、战备区等;五是城市规划区必须包含市区及其规划控制区和近郊区二个部分(不需要
    2023-06-10
    110人看过
  • 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潭市“十五”农村改水改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湘潭市“十五”农村改水改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二OO二年七月一日湘潭市“十五”农村改水改厕规划一、“十五”期间改水改厕目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提出:农村继续以改水改厕为重点,带动环境卫生的整治,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促进文明村镇建设。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湘发[1997]5号)提出:到2010年,农村人口饮水卫生指标和农户使用卫生厕所指标均提高10个百分点。根据我市实际,到2005年,全市农村改水受益人口要达到99%,使喝河、塘、坝、渠水的人喝上清洁卫生水;每年新增各类自来水受益人口2个百分点;新增卫生厕所2个百分点;新增粪便无害化处理1个百分点。各县(市)区都要据此作出自己的实施计划。我市“十五”期间的农村改水
    2023-04-22
    292人看过
  • 湘潭市人民政府印发《湘潭市关于加强城市区土地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现将《湘潭市关于加强城市区土地管理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00一年五月十八日湘潭市关于加强城市区土地管理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区土地统一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城市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市人民政府对城市区土地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管理。凡在城市区内从事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人民政府的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和统一管理。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对城市区新城开发建设与旧城改造用地实行统一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区内从事各项建设使用土地,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四条城市区内各类建设需要使用国有土地和征用农民
    2023-06-10
    194人看过
  • 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规划局关于本市风貌保护道路(街巷)规划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文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文号:沪府发〔2007〕30号发布日期:2007-9-17执行日期:2007-9-17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政府原则同意市规划局《关于本市风貌保护道路(街巷)规划管理的若干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人民政府二○○七年九月十七日关于本市风貌保护道路(街巷)规划管理的若干意见为贯彻实施《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加强风貌保护道路(街巷)的规划管理,根据《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等有关法规,制定本意见。一、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风貌保护道路(街巷)的规划管理。二、含义本意见所称风貌保护道路(街巷),是指经市政府批准的《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所确定的历史文化风貌特色明显的一、二、三、四类风貌保护道路(街巷),包括沿线两侧第一层面建筑、绿化等所占区域。三、管理机制风貌保护道
    2023-04-22
    269人看过
  •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规划局等部门关于沿街建筑物拆除补偿规定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沿街建筑物拆除补偿的规定》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望遵照执行二00二年五月八日关于沿街建筑物拆除补偿的规定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房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争做文明市民,创建优美环境”活动的部署,年内拆除城区61条主要街道两侧的违法建筑、临时建筑和实体围墙。为确保拆除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时切实保障被拆建筑物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关政策,作如下规定。一、凡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建设的各类沿街建筑物、构筑物,一律无偿拆除。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凡超过两年使用期限的一律无偿拆除。二、三证齐备(规划许可、土地权属、房产权属)的正式建筑,按规定必须拆除且无法重新建设的,依据《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根据被拆除房屋的区位、用途、房屋建筑面积、新旧程
    2023-04-22
    353人看过
  •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宁波市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地段和重要建筑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随着城市化进程和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市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为切实加强对城市重要地段和重要建筑的规划管理,需对原界定的宁波市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地段和重要建筑(甬政〔1996〕5号)作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重要地段和重要建筑公布如下:一、重要地段(一)城市重要道路及主要出入口:环城北路、通途路、姚隘路、中山路、药行街、百丈路、柳汀街、兴宁路、中兴路、环城西路、镇明路、解放路、开明街、灵桥路、江厦街、人民路、大庆南路、北郊路、槐树路、江东南路、规划江东北路、东外环路、彩虹路、福明路、望京路、长春路、永丰路、永丰西路、西外环路;镇海区沿江路、东站路、南大街;北仑区明州路、长江路;环城北路与329国道交叉口、北郊路与环城北路交叉口、西外环路与中山路、柳汀街交叉口;高速公路段塘出入口、大朱家出入口、潘火出入口。(二)城市主要交通枢纽点:火车客运站、飞机场
    2023-06-10
    57人看过
  • 鹰潭市幼升小学区划分详情
    市区小学学区划分:市逸夫小学浙赣铁路线以北,信江河以南,站江路以西至月湖区域内。注:该学区内朱埠村委会和市区外户口或无户口、无房产证的生源进朱埠小学就读市一小站江路以东,新解放路以西,胜利路以北至信江河。市师范附小1、新解放路以东,湖西路以西,胜利路以北至信江河。2、正大路以东,湖西路以西,环城路以北,胜利路以南。市五小1、站江路以东,交通路以西,胜利西路以南,浙赣铁路线以北。2、交通路以东,正大路以西,胜利东路以南,环城路以北。3、市五小大院内。市八小1、环城东路以南,浙赣铁路线以北,交通路以东,岱宝山路以西。2、浙赣铁路线以南,白露支河以北,龙虎山大道以东,岱宝山路以西。3、市区外户口或无户口、无房产证家住站江路以东湖西路以西的生源。市九小1、白露支河以南,龙虎山大道以东,岱宝山路以西。2、浙赣铁路线以南,龙虎山大道以西,白露河以东。市七小1、环城路以南、岱宝山路以东。2、嘉禾山庄、东
    2023-05-30
    464人看过
  • 东莞市城建规划局关于加强市区建筑物灯光夜景规划管理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打好城市牌,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美化我市的市容市貌,改善市区的灯光夜景,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加强对市区建筑物灯光夜景的规划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市区建筑物灯光夜景的规划管理范围为2015年市区城市建设用地70.48平方公里。具体包括:(一)旧城区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市区重点街道两侧的建筑。具体街道为:运河东一路至运河东三路、运河西一路至运河西三路;红荔路、育兴路、东兴路、东城西路、体育路、建设路;莞穗大道、可园路、可园南路、金牛路、罗沙路、学院路、莞龙路;东纵大道,创业路,八达路,东城大道,东城中路,东宝路,东城东路,翠峰路,旗峰路,莞长路,鸿福路,三环路,外环路,新源路,南城科技路,金鳌大道,万高路,宏远路,三元路,南西环路,南外环路,莞太大道。(二)新城市中心区内的公共建筑。(三)居住小区的沿街建筑。二、建筑物的灯光夜景设计方案图作为市区建筑设
    2023-04-22
    256人看过
  • 泸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规划建设局关于出让国有土地应附带规划设计要求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规划建设局《关于出让国有土地应附带规划设计要求的意见》,现批转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关于出让国有土地应附带规划设计要求的意见市规划建设局(二○○三年七月十四日)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经营城市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应符合城市规划”及第五十六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要求,以及《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管理办法》(建设部1992年第22号令)第五条“出让的地块,必须具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的要求。现就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出让应满足的规划内容提出以下意见:一、土地地块出让,应附带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二、规划设计条件应当包括:地块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
    2023-06-10
    264人看过
  • 批转市规划局《关于重申郊区建设必须纳入城市统一规划,禁止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近几年来,我市郊区建设发展很快,促进了城乡经济的发展,加快了城市化的进程。但是,在建设过程中,违反城市规划有关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比较严重。不少单位违反《城市规划法》和《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不领取“一书两证”(指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擅自开工建设;有的单位在接到规划部门的定点意见或规划方案审定意见后,不再办理“两证”手续就开工建设;同时,一些部门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无形中也助长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行为。上述问题破坏了城市的合理布局,扰乱了建设秩序,妨碍了城市的健康发展,给城市带来了无法挽回的损失。为了迅速制止郊区建设中的这些违法行为,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保证城市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及郊区各项建设的健康发展,现对重申郊区建设必须纳入城市统一规划,禁止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根据省人大批准颁布的《南京
    2023-06-10
    387人看过
  • 湘潭市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规定
    为确保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合理有效利用城市土地,整合城市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和《湘潭市第六次城市总体规划》等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作出如下规定。一、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城市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批准的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和规划要求,并按照工业项目进园区、住宅建设进小区的原则进行控制,禁止分散建设和零星开发。二、城市新建和扩建道路两侧的土地利用和城市建设,必须严格执行《湘潭市加强城市新建和扩建道路两侧土地规划控制有关规定》(潭政发[2004]1号)。三、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城市公共绿地、城市道路、广场及城市市政设施用地应严格控制,现有用地性质与规划不符的,不得进行新建和扩建,不得进行与规划性质不符的土地转让和土地交易。四、城市总体规划和土
    2023-06-10
    466人看过
  • 转发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屯溪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规划土地管理整治违法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屯溪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规划土地管理,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整治力度,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屯溪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规划土地管理整治违法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规划土地管理整治违法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屯溪区政府(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为规范城市建设秩序,保障城市土地资源合理配置,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规划管理、整治违法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认清加强规划管理、整治违法建设的意义1、违法建设的大量出现扰乱了城市建设秩序,加大了城市建设成本,延缓了项目建设速度,破坏了城市环境,损害了城市形象,与城市规划建设目标背道而驰。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规划管理,大力整治违法建设,既是我市建设国际性旅游城市的需要,也是加快实现“三最”目标
    2023-04-22
    412人看过
  •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农民建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临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抚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农民建房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二○○五年四月七日抚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农民建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规划区内农民建房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江西省城市建设管理监察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任何农民使用集体土地和进行房屋建设,都必须遵守本办法。城市非农业人口不得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本办法所称的农民,是指公安机关在册的城市规划区内有农村常住户口的农业人口。第四条城市规划区由城市核心区和城市郊区组成。城市核心区是指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的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城市核心
    2023-06-10
    493人看过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南通市城市规划区范围调整和对城市规划区内用地实行规划控制的通知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通州市政府,省军区东方红农场、南通农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南通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的调整已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2003年第1次会议讨论确定。为加强对新调整的城市规划区内用地的规划控制,实现城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城市发展战略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城市规划区范围为绕城高速公路(宁启高速与通盐高速)外围1.5公里与原城市规划区控制线围合的区域,包括市区行政区和通州市的平潮镇、平东镇、兴仁镇、兴东镇、先锋镇、姜灶镇和张芝山镇的部分用地,总面积为528.2平方公里。二、新城市规划区内的用地实行规划控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在该范围内擅自用地进行各类工程建设(包括民房建设)。三、新城市规划区内通州市所属地区的所有建设项目(不含民房建设),其工程选址、定点和详细规划由通州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报经南通市规划管理局批准;民房建设点的布局规划
    2023-04-22
    54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鹰潭市海安县人民政府公布的产假怎么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12
      产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60天。
    • 鹰潭水田规划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02
      1、水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
    • 鹰潭市分宜县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13
      产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60天。
    • 2022年鹰潭市贵溪市交通违章网上办理是怎么规定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30
      1、可以通过邮政代办;通过公安交警信息网办理等方式处理交通违章扣分; 2、网上办理不支持交警现场处理的违章; 3、网上系统偶有不稳定出现,处理时间较长,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 4、手续费20-40元不等。
    • 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产假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03
      产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