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是否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26 11:06:44 402 人看过

民事案件不适用上诉不加刑的原则。

刑事案件适用。

刑事案件第二审中审判机关不得加重对相对人的处罚。

民事案件涉及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上诉第二审审查法律适用及事实,损害事实被确定一审认定过小,可以直接改判。

所谓“上诉不加刑”原则是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民事诉讼中没有这一说法。

民事上诉案件,二审法院可以维持、可以改判、还可以发回重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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