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不能从事原来工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7 19:11:53 419 人看过

职工工伤后复岗,无法从事原岗位工作,此时公司应当依法与其协商调岗。擅自调岗或者因此无故辞退该名工伤职工是违反劳动法律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要与工伤后复岗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劳动者已经不能胜任原工作,也不能胜任另行安排的工作这一条件。因此,工伤后该员工无法从事原来的岗位,应当先为这位员工安排其他适合的工作岗位,但是双方发生争议时,则需要由人单位举证证明调岗的合理性。

一、公司恶意调岗降薪怎么处理

恶意调岗降薪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因单位恶意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隐性侵权主要表现在以下领域:

1、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假冒、盗版、恶意抢注商标等;

2、劳动者权益保护领域。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恶意调岗以逼职工主动辞职,从而规避解聘或辞退合同工时的经济补偿;或拒绝、延缓、拖欠劳动者社保的办理和缴费等。

二、员工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可否随意调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条间接规定了在员工不胜任现有岗位的前提下企业有单方调岗的权利。

但该单方调岗的权利也不是不受任何约束,企业在操作不胜任调岗时应当把握:

1、用人单位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即该劳动者确实不能按照单位的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在实践当中需要以岗位说明书目标责任书等文件予以佐证;

2、调整后的岗位应与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技能相适应,保持一定的合理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6日 01: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内容相关文章
  • 下班后从事兼职工作发生工伤谁来赔
    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按照现有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是国家唯一强制用人单位为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且是唯一一项多重劳动关系(包括全日制职工和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多重缴纳的社会保险,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分散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保护劳动者工伤权益。《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九条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024-05-06
    471人看过
  • 缓刑人员能不能从事工作?
    缓刑人员缓刑期间能工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其中不包括不可以工作。缓刑人员请假范围缓刑缓刑期间外出请假理由可以随意,但是外出时间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司法所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社区服刑人员外出审批表》;外出时间超过七日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等待申请通过。根据法律规定,缓刑犯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2023-08-01
    198人看过
  • 陆某病愈到底能否从事原工作
    (一)案由申诉方:陆××,女,19岁,××橡胶厂劳动合同制工人被诉方:××橡胶厂被诉方法定代表人:朱××,男,50岁,该厂厂长上列双方当事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申诉方认为自己因工负伤后经医治,已能从事原工作,被诉方解除劳动合同是非法的,因此向仲裁委员会申诉,请求撤销被诉方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二)调查核实情况陆××于1988年12月26日与××橡胶厂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乙(职工)同意甲方(厂方)的安排,在甲方从事橡胶工艺操作”,“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可以在本厂范围内调动乙方的工作”。根据合同规定,陆××被安排在该厂五车间从事夹布硫化工作。1989年8月30日下午,陆××下班后骑自行车回家,行至厂门外大礼堂(距厂生产后大门约200米)后时,正好遇到承修该礼堂的一位民工挑着沥青迎面走来。陆××避让不及,与其相撞,当即被沥青烫伤,经医院治疗,于1990年3月3日
    2023-06-09
    161人看过
  • 故意伤害缓刑不能从事哪些工作
    一、故意伤害缓刑不能从事哪些工作法官、人民陪审员、检察官、公务员、律师、辩护人、司法鉴定、公证员、警察、外交人员、村委会成员、拍卖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从业人员、保险业特定从业人员、破产管理人、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食品业特定从业人员等,上述这些职业是不能从事的。刑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二、刑事处罚人员的子女有哪些职业限制国家的法律对于其子女也是有很多限制的,再如当兵,凡是受过刑罚的人,他们的子女在报名当兵的时候,政治审核是不
    2023-06-15
    224人看过
  • 不能从事工作交违约吗
    应当及时交接的,如果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员工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时,用人单位有权拒绝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员工不履行交接手续。员工未履行工作交接手续,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锚点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但要注意,实践中用人单位需有证据证明存在经济损失,且经济损失与员工未履行交接手续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如员工恶意将公司某些重要文件、密码等物品及信息带走,造成公司业务停滞或遭受其它直接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一、员工如何自动离职1、离职周期:员工离职必须有一个离职周期,离职周期视员工所处的职级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基层(一般员工、基层管理人员)的离职周期一般为3天或3天以上,中层(部门主管、部门经理)的离职周期一般为7天或7天以上,高层(总监)的离职周期一般为14天或14天以上,高级管理者(副总经理及以上)的离职周期一般为1个月或以上。2、离职管理交接离
    2023-03-10
    114人看过
  • 从事非工作职责范围事务受伤不是工伤
    案情简介曾某于2000年8月被广德县环卫处聘用,负责广德县桃州镇某小区的垃圾清扫,并向住户收取垃圾处理费,工资从垃圾处理费中支付。该小区实行物业公司管理后,由公司代为向住户收取垃圾处理费。2008年9月1日,因县城区环卫二级网点移交,原告的用人单位变更为广德县桃州镇人民政府,原告只负责垃圾清扫,垃圾处理费另有专人收取。2008年10月21日10时许,原告乘坐摩托车前往上述小区物业公司催收其拖欠的2008年7-8月份垃圾处理费(包括工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2009年4月13日,原告向被告广德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5月,被告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为原告不属工伤。原告不服申请行政复议被维持。2009年9月,原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原告曾某前往收取垃圾处理费,不是用人单位指派或者授权委托的工作,也不是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因而,不能认定是因工作原因。同时
    2023-08-17
    429人看过
  • 行政拘留后能否继续从事原工作?
    一般不会。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一般当事人在由于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被行政拘留的一般不会留下前科,这是区别于刑事处分的重要和要素。但当事人如果超过16岁再遭到行政处拘留在当地公安机关留下案底,如果5年内再次因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会加重处罚。行政拘留案底在公安机关长期保存,可以查询对报考公务员以及特殊部门雇员的当事人的政审环节可能造成不利影响。因此,行政拘留一般不会丢掉工作。除非一些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会考虑企业或组织受到影响辞退该员工。骂人会被行政拘留吗如果是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则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会被
    2023-07-02
    83人看过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可以享受的待遇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2023-06-10
    151人看过
  • 张某是否还应从事原工作
    (一)案由申诉方:张×,男,26岁,×幼儿园劳动合同制工人被诉方:×幼儿园被诉方法定代表人:白×,女,50岁,该幼儿园行政负责人上列双方当事人因变更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申诉方张×认为,被诉方不经其同意,强行调换其工作,是违反合同规定的,因此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调查核实情况经查明,张×于1989年11月30日依法与某幼儿园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1989年11月30日起至1994年11月29日止,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根据合同规定,张×在该幼儿园食堂从事炊事员工作。1990年3月,张×经单位同意,到外地×大酒店学习烹调技术,同年6月学习结束时,张×染上急性黄疸性肝炎,于6月27日从外地返回,住院治疗46天。出院后,张×到卫生防疫站作了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防疫站发给了同意从业的健康证明。8月20日,张×回幼儿园上班,单位负责人白×找其谈话,指出因其不适合再从事炊事
    2023-04-22
    205人看过
  • 员工不能服从工作调动属于不能胜任工作?
    员工拒绝接受公司职位变动补救措施时,可优先选择就相关事宜与雇佣方展开详细协商讨论并寻求可行共识;若上述努力无果,可采取以下行动步骤:首先,向劳动监察大队提出投诉;其次,申请人可以依法发起劳动仲裁程序;倘若对裁决结果仍有争议,最后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024-05-03
    136人看过
  • 女工不宜从事哪些工作?
    当前我国农村外出的“打工妹、打工嫂”人数越来越多,她们为国家、为用人单位、为家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由于女性特殊的生理特点,国家规定妇女享有特殊劳动保护的权利。首先是规定了女工不允许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1)矿山井下作业;(2)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指比较重的体力劳动;(4)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
    2021-12-09
    143人看过
  • 非从事本职工作而受到伤害能否构成工伤
    工伤认定的情形,是否限于从事本职工作而受到的伤害呢?不久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某不服海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作出的终审判决,对此作出了否定的回答。该判决认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对受伤人李某进行工伤认定时,着重应当考虑的因素是李某是否因工作原因受伤,至于其是否超越本身职责范围并不决定工伤事故性质的成立,由此驳回了上诉人吴某欲以李某超越销售员职责而否认被诉工伤认定合法性的请求。楼顶查看热水器,不料摔成截瘫李某原系海安县某太阳能热水器厂(下称甲热水器厂)的销售员。2003年1月5日,李某以甲热水器厂的名义与东台市富东镇崔某订立经销协议,约定产品保修期为三年,出现制造上的缺陷或质量问题无偿退还,产品销售后由销售商负责修理。2004年1月20日,李某送货到崔某处,崔某提出用户盛某的太阳能热水器有质量问题,要求李某到现场查看,李某即与崔某前往盛某家中。在检查热水器时,李某从二楼楼顶
    2023-06-10
    218人看过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一、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是非法律用语,《劳动法》中没有“代通知金”的概念。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代通知金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2023-03-31
    64人看过
  • 工伤后无法从事原岗位工作,调岗薪酬如何确定?
    请问:一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先后在地方医院、省级医院进行了治疗,经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医疗基本终结后,在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了伤残等级鉴定,最终鉴定结果为捌级无护理依赖。但该职工现具体身体状况是:现行走、躺卧不便,实际情况为已无法从事原工作岗位(钳工)。公司鉴于其身体状况拟调整其工作岗位,但因公司执行的是岗位薪酬体系,如变换岗位,意味着该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将有较大的变动,对此该职工表示拒不接受,并表示岗位可以根据身体状况调整,但薪酬应保持原标准不变,为此迟迟无法进行工伤处理。查阅《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类似法规,对此也无明确答复,现进行咨询?回答:你企业职工属八级伤残职工,《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
    2023-06-10
    32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合同内容
    相关咨询
    • 劳动者在医疗期内以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情况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3
      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六条规定,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
    • 医疗期,劳动者不得从事原工作,能不能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3
      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以解除合同。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一)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还应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
    • 因工伤造成工作不能从事怎么办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29
      1、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间不得辞退,否则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员工不在医疗期间,不能胜任公司的,应当调整岗位,调整岗位后不胜任,可以辞退员工,同时支付经济补偿、
    • 新工伤保险法规定工伤人员不从事原工作原工资待遇不变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0
      工伤人员不从事原岗位的具体待遇,依照工伤级别而定。
    • 因不能从事原来工作公司将我工资少发一半我该怎么办?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6
      先找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