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的通知-法律法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5:12:22 334 人看过

发文单位: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威政办发[2004]37号

发布日期:2004-4-30

执行日期:2004-4-30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威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四月三十日

威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

第一条为保证市人民政府依法处理行政复议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是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和对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一级行政复议机关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是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对外以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名义履行行政复议职责。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二)负责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四)处理或者转送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的审查申请;

(五)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七)指导、监督各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复议工作机构的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各市(区)人民政府或者各市(区)人民政府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二)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国家安全部门除外)或者工作部门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三)对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四)对市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组织(含临时机构)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五)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六)对以市人民政府为共同上一级的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七)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市人民政府属于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的。

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向市(区)人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市(区)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在申请人告诉之日起10日内责令其受理;必要时,按本规则的规定报有关负责人批准,市人民政府可以直接受理。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应当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3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按本规则的规定报有关负责人审定。有关负责人应当在行政复议工作机构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决定。

第八条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机构一般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45日内,拟定对行政复议事项的处理意见,按本规则的规定报有关负责人审定。

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并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按本规则的规定报有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第九条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一并提出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审查申请的,或者市人民政府在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的,应当按照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进行处理或者转送有权的国家机关进行处理。处理期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应当中止复议,并制作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

第十条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的,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机构责令被申请人限期履行,并制作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送达被申请人。

第十一条市(区)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应当向市人民政府监察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

(二)不按照规定期限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

(三)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

(四)徇私舞弊的;

(五)对申请人打击报复的。

市人民政府监察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应当自接到行政处分建议之日起60日内,依照行政复议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

第十二条下列事项由市长决定:

(一)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撤销或修改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规定的;

(二)对以市长或者副市长兼任领导职务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事项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

(三)对以市(区)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事项作出撤销、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的;

(四)其他应当提请市长决定的重要行政复议事项。

第十三条下列事项由分管副市长决定:

(一)按照本规则第六条的规定决定直接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复议申请的;

(二)对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前置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的;

(三)对本规则第十二条所列范围外的其他行政复议事项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

(四)市人民政府决定依法强制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的;

(五)市人民政府决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的。

第十四条下列事项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机构负责人决定: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二)对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前置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的;

(三)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因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终止行政复议的;

(四)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因法定事由,裁决中止行政复议的;

(五)下级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责令其受理的;

(六)被申请人不履行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责令其限期履行的;

(七)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对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决定停止执行的;

(八)情况复杂,决定适当延长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期限的;

(九)本规则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复议事项。

第十五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0: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程序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余府办发[2006]26号发布日期:2006-8-2执行日期:2006-8-2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第三条及《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法制办)是市人民政府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机构。为了保障行政复议法全面贯彻实施,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从严治政,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处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程序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1)38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程序若干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发(2001)5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
    2023-04-24
    233人看过
  • 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执法证办理工作的通知-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海府办[2007]142号发布日期:2007-11-6执行日期:2007-11-6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规范我市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提高政府各部门执法水平,我办于今年9月11至13日对我市未办理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组织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为保证我市行政执法证的申领和发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办理行政执法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办理行政执法证的对象办理行政执法证的对象为各单位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资质的人员(见附件四)。二、关于数码相片的采集数码相片的采集要严格按照《海南省行政执法证IC卡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的规定实施,各单位要统一组织需办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到佳丽来彩色冲印摄影中心(嘉积东风路3号,即市政府原办公大楼对面)拍摄,拍摄费用由各单位自理。拍摄要求:着制式服装的应着制式服装,如无制式服装的应着深色有领服装,常戴眼镜的应
    2023-04-24
    383人看过
  •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行政复议听证程序规定》的通知-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池政办[2005]53号发布日期:2005-8-9执行日期:2005-8-9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池州市行政复议听证程序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五年八月九日池州市行政复议听证程序规定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复议听证程序,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公正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行政复议听证,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依照本规定组织并听取当事人就案件所涉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证据、依据以及程序进行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的活动。第三条本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举行行政复议听证适用本规定。第四条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办理行政复议的听证工作。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
    2023-04-24
    276人看过
  •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行政复议稽查办法的通知-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文号:萍府发[2006]3号发布日期:2006-3-16执行日期:2006-4-1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萍乡市行政复议稽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萍乡市人民政府二00六年三月十六日萍乡市行政复议稽查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市行政复议的监督、检查、指导,确保行政复议工作统一、协调、合法、有序地开展,根据《萍乡市行政复议规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全市行政复议机关(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下统称行政复议机关)和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稽查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并施行行政复议稽查制度。市、县(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以下统称稽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复议稽查工作。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总稽查具体负责对县(区)行政复议机关、市本级行政复议机关和被申请人的稽查。第四条行政复议稽查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在适用法律和行政
    2023-04-24
    126人看过
  •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规则》的通知-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鄂政办发〔2006〕100号发布日期:2006-10-24执行日期:2006-10-24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人民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规则》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规则为了规范省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程序,保证案件审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一、申请(一)接受申请。包括来访、来信、基层转送的书面申请,以及来访的口头申请。接受书面申请的,根据当事人的数量,要求提交申请书的份数,同时要求提供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接受口头申请的,省政府法制办应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在场,询问申请人的身份、审查证件、了解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当场做好笔录,并将笔录向申请人宣读,由申请人签字或印指模加以确认。(二)审查
    2023-04-24
    230人看过
  • 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规则》的通知-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文号:宜府发[2007]016号发布日期:2007-4-28执行日期:2007-5-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复议制度,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正错误的一种监督机制,是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一项重要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作用,对于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促进行政机关合法、正确地行政职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经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宜昌市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宜昌市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规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市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23-04-24
    484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威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六条是如何规定的是如何规定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05
      规范和实施自由裁量权,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综合考虑、衡量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相关因素,所适用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
    •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产假的法律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07
      国家法定产假休息98天,符合地方条例规定的可延长产假三个月。
    •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29
      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应当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等因素,遵循方便生活和工作,有利于社区建设和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服务水平的原则划定。
    • 行政复议法人民政府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2
      哪些行政机关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也就是具体行政复议案件由哪个行政机关管辖,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 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
    • 南海市人民政府网行政复议是怎样回事?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4
      我来告诉你南海人民政府网行政复议是怎么回事吧: 行政复议程序是行政复议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各项步骤、形式、顺序和时限的总和。行政复议程序是行政复议行为的重要环节,也是行政复议合法、高效进行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