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小产权房成片开发多个部门管不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01:20:28 352 人看过

近日,哈尔滨市10个部门联合对市区内部分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共拆除7处违章建筑,共计10626.2平方米,清理被占用耕地4万平方米。这个消息并没有让城市主管部门能松口气——哈尔滨市政府日前公布的一组数字着实让人惊讶:全市现有29处成片(栋)开发的违法建设“小产权房”工程,共计144栋、150余万平方米。

按照规划部门提供的统计数字,今年哈尔滨市经过规划部门审批的在建项目共有151个,预计有1000余万平方米的商品房住宅项目会在今年开工建设,目前已经取得房屋(预)销售许可证的项目,并未达到这个数字。以此推算,小产权房竟然达到商品房建设量的1/10。

而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哈尔滨市2008年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15.8亿元,同比增长15.1%;商品房销售面积586.1万平方米。

小产权房价格便宜近一半

近日,记者来到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化工路194号的红升名都售楼处,一位售楼员介绍说:“红升名都是香坊区幸福镇红升村2009年以村民集资建房而开发的楼盘,原则上只能卖给本村的村民使用,但是我们决定将一期的多层住宅对社会开放购置,而二期的高层住宅才是给本村村民提供的,所以我们的楼盘不属于商品房,价格比较便宜,每平方米才2400元左右。”

但她强调:“购买这里的住宅,不能落户口,不能贷款,必须一次性交纳房款;因为是集体产权,所以房照是整体的不能分割,所以没有商品住宅的产权证明,只能发放由红升村提供的相关土地使用证明,也就是农村房照,但是住没有问题,所以在这里购置房产绝对可以放心。”

这位售楼员告诉记者,红升名都是红升村响应市里的号召,搞的城中村工程,不属于小产权房,更不会被拆除。“我们有市里的审批建房手续,要不然哈尔滨这么多行政执法单位怎么会没有前来检查和查处,我们怎么会这么顺利的将一期工程的9栋住宅完工。再说了,即使因为某些问题被查处,谁又能将这9栋楼拆除啊?我们正在和市里协商,没准以后能换成国家统一的商品房使用证。”

记者提出能否看一下她所谓市里审批的相关文件,可是这名售楼员却说只能先购房,才能给看相关审批文件。一个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大型建筑群,竟然身份不明。

雷声大了,雨点能多大

日前召开的哈尔滨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确定,即日起哈尔滨市将在违法建设“小产权房”问题较为集中的相关区集中开展违法建设“小产权房”项目的停工、查封、认定、处罚、拆除及善后处理,查处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内穴不含阿城区、呼兰区雪2008年1月1日以来违法建设的“小产权房”工程。

根据哈尔滨市查处小产权房的规划,8月底以前,各部门将对拟拆除的违法建设工程进行认定;9月15日前,对无法纠正的重大违法建设工程依法实施强制拆除。但来自哈尔滨市有关部门的消息说,截至目前,全市强制拆除的小产权房不到总数的1/10。

经查,哈尔滨市现有29处成片(栋)开发的违法建设“小产权房”工程,共计144栋、150余万平方米。根据《哈尔滨市查处违法建设小产权房工作实施方案》,哈尔滨市将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小产权房”违法建设行为,依法保护好购房群众和失地农民的合法利益。

《方案》明确,对占压道路、绿地、广场、农田、管线走廊等与用地性质不符或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无法进行纠正的建筑,依法强制拆除;对经城乡规划和国土等部门认定不予拆除的“小产权房”按相应政策补交各种税费,依法行政处罚,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对参与违法建设小产权房的开发、设计等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同时,为遏制违法工程势头,各区政府将组织相关执法主体部门对违法工程施工现场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查封,停止一切施工行为,坚决管住。停工效果不好的采取停水、停电及拆除等强力手段制止。

而资料显示,红升名都小区,是2009年开工建设的。

哈尔滨“小产权”房为何这么多

根据统计数字,2008年哈尔滨市平均房价3600元/平方米,二环以内达6000元/平方米以上。2009年,这个价格仍然在飙升,在这种背景下,“小产权”房因为价格低廉,广被关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哈尔滨市市区周边开发“小产权”房的乡、村越来越多。这些“小产权”房基本都是多层住宅楼,使用面积60平方米以下户型占80%以上,也有个别使用面积过百的户型。从价格上看,“小产权”房均价只相当于市内普通楼盘的40%-60%。建房占用的土地多为村里的宅基地,有的虽已办下了“建设用地许可证”,但买房也只能发给购房者“村镇房屋所有权证”。

据了解,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日前曾表示,无论是否建在耕地上,只要是没有经过批准,没有办理转让征收手续,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商品房都是违法的。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小产权房实际上是无产权的违法建筑,国家有关部门目前已经明确表示要依法认真处理。

即便如此,“小产权”房在哈尔滨却依旧大行其道。

专家指出,不管将来国家如何出台政策、法律,就目前购买小产权房来说,面临的风险要大于潜在的收益。即使将来国家允许以补办手续和补交费用的形式取得正式产权,也不可能给买受人“免费的午餐”。加上土地出让费用、应向国家缴纳的税费等,买受人所获得的“超额利润”恐怕所剩无几。如果国家未来的政策对买受人的利益不予承认的话,买受人恐怕要面对无法“保本”的危险。

多个部门管不住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买了危险,但是,小产权房建了就是违法的事实,往往被人忽略。据了解,小产权房之所以泛滥,跟农村村级干部、乡级干部滥用权力做主出租、出让农村的集体土地去盖商品房有关,虽然村级干部、乡级干部私自做主出让也是违法的,但是这种违法行为的处罚究竟按照什么执行,受现行体制限制,小产权房实际上面临九龙治水的局面。

记者在调查幸福镇红升村的红升名都小区项目的经历,印证了这种“谁都管,谁都不管”的尴尬。

按照区属规划,红升村归香坊区管辖,但是香坊区宣传部的一位同志对红升村建房对外出售一事表示根本不知情,他认为红升村建房涉及农村土地,所以应该由土地部门负责。香坊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红升村的这个工程项目从目前的状况看,应该属于小产权房的建设工程,但他们没有红升名都的任何申请、审批登记。由于区土地部门没有执法权,她认为应该由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出面接待采访。

然而,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有关部门人员表示,红升村的项目已经被市里知晓,国土部门不能随便表态。

一位哈尔滨市的市民表示,150万平方米的小产权房林立在城市里,单就土地部门而言,尽职尽责了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0: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小产权房相关文章
  • 哈尔滨发票领购
    【事项名称】普通发票领购【办理机构】所在地区、县税务机关,直属分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条件】纳税人办理了税务登记后,即具有领购普通发票的资格。【所需材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购票人员身份证明;3、全国统一格式的发票专用章印模;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证件。房开、建安、货物运输业、饮食业等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特殊规定执行。【办理程序】纳税人可根据经营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领取《地税发票认定表,审核确认后到办税服务厅打印《发票领购簿。【办结时限】确认期限为5个工作日,确认完毕,通知纳税人办理领购发票事宜。【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2023-05-29
    367人看过
  • 哈尔滨城镇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诉哈尔滨振安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4)哈民二初字第100号申请人哈尔滨城镇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住所地,哈尔滨市道里区田地街68号。法定代表人赵泉智,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曲铁军,北京广盛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律师。被申请人哈尔滨振安房地产开发公司。住所地,南岗区新化街1号。法定代表人牛焕章,经理。委托代理人杜秀娟,黑龙江财法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请人哈尔滨城镇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城镇开发公司)与被申请人哈尔滨振安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振安开发公司)撤销仲裁裁决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诉称,2001年4月27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定了联合开发哈尔滨三辅小区1-6号楼的协议,该协议约定由被申请人负责商品房的销售,并由被申请人负责履行商品房销售合同。因该工程是以申请人的名义报建,故由申请人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加盖了公章,但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出具
    2023-06-06
    383人看过
  • 哈尔滨“**物流”陷“投诉门”
    本报刊登了《**物流频发宰客事》的报道后,引起了市民广泛关注,许多市民打来电话反映在**物流遭遇的挨宰经历。克扣代收款玩失踪9月6日,孙女士到**物流2街区*号X快递往富锦县邮寄10件编织袋,讲好货到后由收件人付款,并由快递公司替其向收件人收3750元编织袋货款。事后,孙女士向快递公司索要货款,可至今货款仍未到位。记者联系到快递公司,谢经理表示,她不清楚富锦方的快递公司是否收取了货款钱,目前无法联系到富锦方面的工作人员。无独有偶,4日,刘女士委托**物流1街区2号Z物流有限公司往宝清县邮寄一部电机,要求物流公司替其代收1450元的电机款,事后刘女士多次到物流公司索要代收款,但对方都以会计不在为由拒绝付款。对此事,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刘女士没有按其规定的放款时间索款,他表示会尽快妥善处理。暗中设套防不胜防6日,王先生到Z物流有限公司以20元的价格往伊春市南叉区邮寄一部三轮车,当货品运到伊春后,
    2023-06-07
    170人看过
  • 哈尔滨继承房产手续
    1、找房屋评估部门对房屋评估。2、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3、进行房屋测绘。4、到房管局办理继承登记手续。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一、小产权房有权属证明吗小产权房属于违法的建筑,不能办理房屋物权登记,所以小产权房一般没有合法的产权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
    2023-03-06
    462人看过
  • 哈尔滨房产税费问题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哈尔滨房产税费问题: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023-05-01
    384人看过
  • 哈尔滨办理房产继承
    1、找房屋评估部门对房屋评估。2、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3、进行房屋测绘。4、到房管局办理继承登记手续。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一、没有房产证的买卖有效吗民法典规定,进行房屋买卖时,没有房产证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二、物权变动
    2023-03-06
    245人看过
  • 哈尔滨市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哈政办发〔2006〕1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六年十月十六日哈尔滨市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精神,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审查开发企业资质。建立涵盖全市房地产开发、建筑、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和项目管理等行业的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库,对新申办开发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证书实行网上审查制度,杜绝证书重复使用。同时,向人事部门征询对新申办开发企业专业技术管理人
    2023-06-07
    66人看过
  • 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拆迁办,各拆迁承办、拆迁评估、房屋拆除、开发建设单位:现将《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二00四年四月八日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本市市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涉及的房地产估价活动,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以下简称拆迁补偿评估),是指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对其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的评估。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和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或承租证标明的为准。房屋所有权证或承租证未标明用途的,以房屋所有权档案或承租档案记录的用途为准。拆迁补偿评估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
    2023-06-10
    148人看过
  • 哈尔滨市廉租房入住资格
    前不久,黑龙江晨报报道了哈尔滨市低保户李某权住进每月租金只有12元的廉租房一事后,在读者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大家纷纷关注,究竟什么样的人能住进廉租房呢?14日,记者采访了哈尔滨市保障住房中心主任王某华,请他给读者解开疑惑。●三个条件缺一不可据王某华介绍,成为廉租户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第一,哈尔滨市户口;第二,必须有民政部门下发的低保证或低收入证;第三,人均居住面积不能超过十平方米。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缺一不可。满足了上述条件的人就可以向自己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申报,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认为这个人符合廉租户的条件后再向上一级区政府申报,再次审核通过,区政府就会上报到市政府,终审通过后,申报者就可以得到廉租证,成为廉租户,享受政府提供的廉租补贴。目前已有1500户居民住进廉租房。●廉租补贴按人口发放那么,这个廉租补贴是按照什么标准发放的呢?王某华说,这个标准就以低保证或低收入证上登记的可享受低保的
    2023-06-10
    170人看过
  • 哈尔滨如何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备案
    事项名称外埠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备案办理机构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和住宅建设处办理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东配楼647室联系电话所需材料1、关于在哈市从事房地产开发资质备案的申请;2、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复印件;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代码证复印件;4、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5、企业申报成立时提交并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复印件;6、企业成立后发生资质变更的,需提供相应变更材料。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依据1、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哈尔滨市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条;2、《黑龙江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修订)(黑建房[2008]10号)第十八条。
    2023-05-29
    439人看过
  • 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哈尔滨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建设单位:《哈尔滨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试行办法》于2006年3月1日施行。该《办法》的实施,在我市建立了住宅交付使用社会评审制度,确保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了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近来,一些个别项目未经社会评审即擅自组织进户,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了进一步加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哈尔滨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2006年3月1日以前进户的,未办理住宅交付使用手续的住宅项目,要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局办理交付使用手续。二、在2006年3月1日以后组织进户的住宅项目,开发单位、建设单位在办理进户手续前,应到我局申请社会评审,由我局通知项目所在地的区政府指定机构组建社会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新建住宅是否达到交付使用条件进行社会评审,出具评审结论。对于未经社会评审或评审结论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三、
    2023-04-22
    52人看过
  • 哪个部门管开发商
    房地产开发
    一、哪个部门管开发商房地产开发公司由当地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管理。1、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2、按照我国现行行政体系,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前身是建设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级别及行政区划的不同或者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者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者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二、挑选房屋时要注意(一)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国土部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明开发商已交纳了土地出让金,拥有产权保障);(四)建设部门的《建设工
    2023-06-07
    422人看过
  • 产假规定哈尔滨
    一、产假规定哈尔滨哈尔滨产假为180天。二、哈尔滨产假法律依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十日,假期工资照发。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假期工资照发,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三、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
    2023-05-12
    283人看过
  • 哈尔滨:开发商不按时交房被判支付违约金
    开发商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产,而是延迟一年才交付,且至今未办产权登记,哈尔滨一购房者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近日,哈尔滨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开发商按合同支付违约金。2003年8月15日,王明生在哈尔滨市开发区某大厦20层买了一套商品房,总价款79万余元,其中首付款32万余元,余款办理按揭。付款同时,王明生与哈尔滨市某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该合同的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开发公司应于2003年12月31日前将商品房交付王明生使用,逾期交房应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开发公司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要该公司提供的资料到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开发公司的责任,王明生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开发公司按已付房款的0.8%向王明生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该开发公司却未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向王明生交付房产,一年后王明生才拿到所购房屋的钥匙。而且王明生入住一年多开发商始终不给王明生
    2023-06-08
    171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国家土地使用权证,无法获得国家认可的房屋产权证。 由于小产权房的建设用地为农村集体土地,因此无法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交易,只能在农村内部进行流通。 由于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正式的房屋产权证,因此存在较大... 更多>

    #小产权房
    相关咨询
    • 哈尔滨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由哪个部门管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04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l.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二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卫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给他人
    • 哈尔滨居住证明在哪里开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3
      办理有效期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之一:以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劳动就业登记管理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经商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营业执照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哈尔滨小产权房征地该怎么样赔偿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1-14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也叫作“乡产权房”。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一句话,买卖小产权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因为没有合法的房产证,所以,征地拆迁时,小产权房的购房人也就无法完成拆迁补偿登记,因此,在争取拆迁
    • 哈尔滨买房能不能买小产权房?贪便宜会吃亏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7
      “价格这么便宜,小产权房能不能买呢”对于市场上常见的一些小产权房,一些购房者就发出了疑问。能不能买,看完这些你就该清楚了。何谓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即乡产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无法上市交易,法律不认可不保护。部分乡产房取得区县建委颁发的产权证,可以出售。否则,不可进入市场交易。关于小产权房的七个问题1、政策不确定国家尚未出台关于小产权处理的明确政策,无法预知
    • 哈尔滨开车门撞车谁的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0
      不一定,这种情况通常是因为停车距离路边较远,开车门没有注意后方。乘客也要承担责任。但也不排除骑车人的过错。过错比例需要结合证据确认。具体以交警事故认定为准,如有异议可以三日内申请复核。如果在哈尔滨也可以到我律所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