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价合同属于什么风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4 08:44:04 373 人看过

单价合同的风险指在确定的单价上,存在一些影响合同实现的风险性因素。常见的风险包括:

1、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没有实际履行能力;

2、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

3、买卖合同的内容中出现漏洞导致权利得不到保护;

4、在买卖合同中的恶意履行;

5、虚开支票,套取货物。

施工合同备案法律风险是什么

1.主体不适格

(1)违法转包、分包

非法转包,是指总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的行为。违法分包,是指承包人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第三人,或者总承包人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行为无效。

(2)挂靠

挂靠行为,是指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资质等级低的建筑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但如其本身具备施工能力,工程已施工完毕且经验收合格的,一般不宜认定合同无效;不具有工程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以具有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有上述情形之一,并以被挂靠企业名义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

(3)内部承包

建筑施工人多是采用项目经理部形式对建设项目进行经营管理。项目经理部实行内部承包经营负责制。内部承包,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一种经营管理模式,与挂靠、转分包有着相似之处,司法实践中对其效力仍有争议。一般认为,具备法人资格的承包人的内部分支机构,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对外具备一定的责任承揽能力,且在其营业执照的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应视为承包人对其行为已授权,其签订的合同有效。

(4)无权代理、越权代理

项目经理是目前建设施工管理混乱、纠纷频繁的原因之一。司法实践中,多次出现由于对项目经理授权不明,或项目部公章管理混乱,导致项目经理采用财务专用章而非合同专用章签订合同、项目经理持印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合同。这些再加上转分包、再转分包等因素,往往引发法律关系的重叠交叉,导致案件事实扑朔迷离。对这些问题,司法实践中,历来认识不完全一致,此时与彼时认识也不一致。

2.合同条款不完善

有些发包人为了回避自己的风险,在签订合同时,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是通过自拟言辞模糊的合同,转嫁工程风险。

3.阴阳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17: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条款相关文章
  • 交强险属于什么保险合同?
    一、交强险属于什么保险合同?交强险不是商业性质的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性质。根据保险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标准,保险可分为商业保险与非商业保险(有的人分为商业性保险和政策性保险,有的人分为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从逻辑周延的角度来看,分为商业保险和非商业保险更合理)。商业保险具有营利、自愿、协商等特征;非商业保险不具有营利性,也往往不是基于自愿。从非商业保险的名称来看,非商业保险又被称之为社会保险和政策性保险,这些称谓实际上表明了非商业保险在目的上是着眼于社会安全和社会保障,在行为上主要体现为一种政策性、强制性行为。从交强险的立法目的来看,交强险的存在明显与商业保险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明确指出,该法的目的是保障保险事业的发展,从而促进经济发展。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保监会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
    2024-01-11
    69人看过
  • 借款人失踪属于什么风险?
    借款人失踪属于无法主张债权的风险。个人之间借款应注意:1、订立书面协议,注意妥善保存。2、书面协议内容合法全面。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应载明出借人和借款人姓名、币种、数额、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3、利息约定明确。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4、重视借款期限届满时的债权保护。一、债务人失踪怎么讨债借贷纠纷中,债权人起诉时,如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可向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在申请宣告失踪案中,申请入应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在受理人未出现,则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宣告该公民失踪。同时,该法院应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除了负责
    2023-04-11
    425人看过
  • 盈利风险属于财务风险吗
    资产经营风险实质上就是一种财务类别的风险。之所以称之为财务风险,主要是因为这类风险源于企业在筹集资本时所产生的资本成本负担,此类负担有很大概率导致企业在未来时常面临无法偿清债务及该债务的本金,甚至可能引发企业额外背负沉重的固息压力,从而对企业的偿债能力造成潜在威胁,进一步对债权方的权益构成直接冲击。《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024-08-20
    140人看过
  • “做低合同价”的风险分析
    近年来,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采取做低合同价方式逃避税费的现象较为普遍。据调查,北京市二手房市场上约有50%的客户在交易时以做低合同价方式进行避税。所谓做低合同价,就是老百姓常说的黑白合同。比如一套房屋实际转让成交价格为80万元,而买卖双方私下协商签署协议后给房管部门和税务机关的成交过户价只有60万元。这样,剩余20万元差价所产生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等税费就被轻易避掉。做低合同价表面上为买卖双方节省了不少钱,事实上,暗含诸多交易风险,就上述举例而言,表面上看买卖双方避掉了20万元差价所产生的税费,但实际上对卖方来说,增加了买方的诚信和违约风险。如果买方没有按期支付甚至拖欠过户价之外的20万元,那么卖方将会陷入尴尬境地。卖方一旦催讨不成向法院起诉,不但会因交易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而被判定为无效合同,而且会因存在明显的偷逃税行为而受到经济处罚,其结果将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对买方来说,也
    2023-06-10
    259人看过
  • 什么情况属于买房违约风险
    购房违约的主要类型包括:1、交付不能;2、延迟交付;3、商品房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例如,因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无法进行交付使用,或是在已经交付使用之后,经过严格检查发现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确属不合格,在此情况下,购买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提出相应的赔偿要求,此种诉求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4、商品房实际面积与约定不符;若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那么根据相关法规,对于依据计算房款的面积误差超过3%的部分,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也就是说,超过部分,买方无需额外支付费用,而不足部分,卖方需双倍返还给买方。5、房屋朝向、间距、位置等方面与约定或规定不符;6、绿化、配套设施及装修等方面也可能存在与约定或规定不符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08-15
    447人看过
  • 合同价金属于孳息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对于合同价金属于孳息吗?对于合同价金并不属于孳息,孳息是指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就租金而言,租金并不属于孳息的范围,租金产生的利息才属于孳息。租赁期间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出租人和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出租人在与承租人签署租赁合同时,应当审慎考虑租赁物的收益和孳息情况,打好提前量,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收益归于承租人,孳息按照规定划分。二、孳息的认定条件第一,在用益物是货币的情况下,由于货币具有“占有与所有同一”的特性,因此,货币的所有权随占有的转移而转移,例如借款合同是转移所有权的合同。把借款合同利息(法定孳息)的对应概念称为原物,就有些不妥,因为原物早就不存在了。原物与新物是对应的“一对”。此时把货币称为原本,则恰如其分。当使用期届满时,货币的原所有人享有要求返还货币的权利依据,不是所有物(原物)返还请求权,而是债权请求权。如借款合同之类的用益法律关系,货币作为用益物在交付后虽
    2024-01-30
    282人看过
  • 合同风险是什么,合同风险应如何防范
    通过下列措施防范合同风险:1.了解合同对方的基本情况,审查其是否具有签约的主体资格。2.认真审查合同的主要条款。3.合同施行分级管理。4.实行承办人制度。5.注意争议解决条款的约定。当合同当事人约定管辖法院时,所选择管辖的法院一定要明确,不能同时选择两个法院或者违反有关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2024-05-02
    324人看过
  • 什么叫综合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单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一、能和固定单价合同约定吗?固定单价合同一般是不能调价的。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单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二、固定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有什么区别固定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区别如下:1、固定总价合同实际上是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和技术资料,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时,应按规定增减成本;2、固定单价合同是指根据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和技术资料,实际结算工程量,一般情况下,招标人给出暂定量,结算=审计工程量*中标单价;3、固定单价对乙方有利,但如果固定总价,业主在施工过程中投资的管理人员会少一些担
    2023-02-15
    168人看过
  • 什么是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属于民法典合同吗
    一、什么是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二、保险合同属于民法典合同吗保险合同属于民法典合同范围,但是保险法中关于保险合同的规范相对于民法典是特别法规,应当在不违反民法典基本规范的情况下优先适用。保险合同除了具有一般合同的双务有偿性质以及诺成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保险合同是不要式合同。2.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3.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保险合同属于民商合同的一种,其设立、变更或终止时具有保险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保险合同不仅适用保险法,也适用民法典等。三、保险合同订立原
    2023-05-06
    385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房子属于风险房
    购买学区房应列入合同西城区有丰富的教育资源,所以很多购房者来到学区房。马先生通过中介公司在西城区真武寺买了一套房子。买房时,马先生特意询问房子是否属于附近一所重点小学的学区。中介业务员从网上找到了马先生之前的招生简章作为确认。马先生当即签了合同,以比同区域均价高16%的价格买下了这套房子。事后,经过仔细打听,马先生知道自己买的房子与真正的学区房是分开的,不属于小学招生范围。马先生上诉至法院,要求中介公司赔偿高于该区域非学区房的房价差价损失,并退还服务费。庭审后,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涉案房屋为学区房,因此马先生提出的差价损失索赔不能成立。中介公司没有尽到仔细审查的义务,只被判退还中介费。西城法院第一人民法院院长郭*言表示,以购买“学区房”为主要目的的购房者,必须提前与学校、教育部门核实相关招生政策和购房的招生指标使用情况。其次,应当在合同中写明购买学区房的特殊目的,并约
    2023-05-08
    312人看过
  • 人身保险合同属于什么性质
    人身保险合同是典型的第三人利益合同,即签订人身保险合同的目的是投保人为了确保自身或其他具有保险利益的人的身体或寿命在出现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伤亡情形时,能及时得到赔偿以弥补其经济或精神损失。其法律性质是射幸合同,其权利具有期待性。一、怎样审查合同审查合同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审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时,应当审查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是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是否是具有与签订合同相对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审查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的资格证书;签订合同的,应当审查是否具有委托人的授权委托证书,并在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内是否签订合同;有担保人的合同,应当审查担保人是否具有担保能力和担保资格;2、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在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时,应重点审查合同内容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
    2023-02-08
    327人看过
  • 哪些属于单务合同?
    法律综合知识
    单务合同主要包括:1、赠与合同;2、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3、无偿保管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无偿保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
    2024-05-02
    313人看过
  • 合同价格高属于诈骗吗
    法律综合知识
    律师解答:属于诈骗。被骗签合同是属于诈骗。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签完合同才知道被骗了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4-05-02
    177人看过
  • 保险合同解除属于什么条款
    保险合同解除属于合同解除条款。保险合同解除,是指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商定同意消灭既存的保险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或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根据法律或合同中的约定行使解除权而采取的单独行为。一、保险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据此,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能任意解除保险合同,除非因为下列的情况出现: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2、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
    2023-02-24
    10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条款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和表达。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协议,内容由合同各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约定。一般来说,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更多>

    #合同条款
    相关咨询
    • 合同单价高于市场价多少属于无效合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19
      一、合同单价高于市场价多少无效? 法律上并未规定合同单价高于市场价多少无效,具体情况在签订合同时协商认定,达成一致意见就是有效的。合同价一般是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成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合同价是指在工程招投标阶段,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条款及有关规定,并通过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所计算和确定的拟建工程造价总额。合同价属于市场价格的范畴,不同于工程的实际造价。按照投资规模的不同,可分为
    • 非法集资属于什么风险?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1-20
      1、非法集资行为是我国刑法明文禁止的行为,因此非法集资存在的风险主要是法律风险。但是另一方面,非法集资也可能会造成财产损失,因此还存在很大的经济风险。
    • 2022年买方拒绝履行合同的风险属于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4
      买方拒绝履行合同的风险属于合同风险。一方违约的,应当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法律其他规定。
    • 什么属于商业风险、什么又属于情事变更呢?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1
      做生意有赚又有赔,赔了就是商业风险。情势变更是指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
    • 属于单务合同的是什么合同?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07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划分 (1)划分标准: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对待给付义务。 (2)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负给付义务的合同。 (3)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 划分意义: 1.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则。 2.在风险负担上是不同的。双务合同中,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其合同义务应被免除,其享有的合同权利亦应消灭。在此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因不再负有合同义务,也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