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权在破产清算中优先获得偿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5 09:06:41 414 人看过

一、谁有权在破产清算中优先获得偿还

企业破产清算时,债权人拥有优先清偿权,而投资者只能享有清偿所有负债后的剩余财产。如果企业发生清算时,首先支付工资及税款、然后是其他负债。如果还有剩余,才由企业所有者分配。也就是说,作为企业的投资人,以其投资为限对债权人偿还债务,当资不低债时,则进入破产程序,申请破产保护。

二、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3.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有以上情形,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三、破产清算补偿工资如何计算方法

破产清算补偿工资的计算方式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2.工作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工作不到半年的,向员工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n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n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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