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与债权人有什么法律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15:52:46 219 人看过

一般保证人对债权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保证人无此项权利。保证人享有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事由。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

一、债务人的义务都有哪些

债务人的义务如下:1、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2、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二、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是哪些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两种:

1、一般保证责任,即当债务人不能够偿还全部债务时,保证人要为其偿还全部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即当偿还债务的期限已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偿还债务。

3、担保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3、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4、没有不良债务等。

4、担保人的权利包括:

1、主张主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有的抗辩或其他类似的权利;

2、保证人还享有追偿权。即保证人依法履行了保证的义务之后,可以依法向债务人追偿;

3、基于保证人地位特有的抗辩权,即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此项权利。

综上所述,担保方的责任和义务有,担保方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有偿还债权的义务,但对于双方有约定的可以按约定来进行执行;如果担保方归还了这笔债权,那么保证人也是有权利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三、担保债权是由什么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担保债权是由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担保债权是指以确保债务清偿为目的,而于债务人或第三人特定物或权利上所设定的特定物权。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根据相关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9: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人相关文章
  • 公司债权债务怎么办与法人变更有关系么
    在一般情形下,法定代表人变更与公司债务没有关系,不会影响公司债务的承担。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一、能否起诉公司的法人代表向法院起诉能起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的,并经依法登记的,对外代表的是公司,能够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和诉讼活动。所以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参与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2023-02-25
    384人看过
  • 保证人和被保证人的法律关系
    1、保证合同中的当事人由于不包括被保证人,被保证人不是保证合同的主体,因此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所达成的解除保证合同的协议,必须经债权人认可同意后才有效。否则,原保证合同仍然有效。2、在保证法律关系中涉及到三个合同关系: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主合同关系,债务人与保证人的委托合同关系,保证人与债权人的保证合同关系。保证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才是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三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三方当事人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各不相同。因此,保证法律关系实质上是由三个性质不同的合同来联结并确定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三方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是主合同,它是保证关系产生的基础;债务人和保证人订立的委托保证合同,这是一种委托关系;保证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即保证合同,这是保证的本体。保证合同关系的成立与消灭,与一般合同关系的成立与消灭一样,必须有双方当事人的一致意思表示,否则合同不能成立
    2023-03-08
    414人看过
  • 负债与人的寿命有什么关系?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自己死亡之后,并不代表自己就不还对方钱的,这个会对于债权人有一个很大的损失,一般在现实生活中的话,都会要求自己的继承人或者是妻子进行偿还。婚前负债会连累妻子吗婚前债务不会连累妻子,除非该债务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支出,则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
    2023-07-05
    439人看过
  • 破产管理人与债务人:法律关系解析
    破产管理人作为被告的情形如下:1、管理人未勤勉尽职履行职务,给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造成财产损失;2、管理人因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该种损害赔偿作为共益债务,首先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偿,如果管理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那么管理人需要承担责任。以上二种情况下引发的相关诉讼,都与管理人的特定身份相关,该种类型的诉讼管理人通常作为被告参与诉讼。破产管理人的刑事责任我国《企业破产法》第131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破产法虽然没有具体规定构成犯罪的法条,但是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破产管理人未依法履行职责、构成犯罪的行为,可以适用刑法的具体规定,追究破产管理人的刑事责任。一般来说,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的犯罪行为主要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破产欺诈、私分国有资产等。如果犯罪行为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上级主管机关或财税人员、工商、土地管理等机关派到破产清算组的人员),可以根
    2023-07-09
    63人看过
  • 债权债务与债务和债权有什么关系?
    债务: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债权: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公司法债权债务人是什么意思(一)债权人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让,允许第三人享受债权或者履行债务,所以债权人的严格的人身信任性质则远远超过了过去。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在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绝对情况下进行创分的,在大多数债的关系中,当事人可能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既享受权利,又承担义务。(
    2023-07-18
    100人看过
  • 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务债权关系怎么解决
    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物。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债务人,是指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区别1、债权人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
    2023-05-08
    383人看过
  • 担保人的责任与法律有哪些关系
    担保人的责任的法律规定为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时候,担保人应当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保证人保证的方式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一、贷款还不上担保人有什么责任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二、抵押人是担保人有什么风险当然有风险了,保证人承担的法律责任可分为两种:一般保证责任。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连带责任。债务到期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者保证人清偿债务。房地产抵押担保人是没有必要的,可以根据情况来选
    2023-03-21
    324人看过
  • 公诉人与律师什么关系
    1、公诉人是代表国家的检察机关,出庭支持公诉案件,打击犯罪,监督法院的审判活动,法律依据《检察官法》。2、律师是当事人委托的辩护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法律依据《律师法》。3、一个是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支持公诉,一个行使辩护权,做无罪、罪轻辩护,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一、什么情况下需要公诉人1、除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由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没有公诉人外,以下情形需要有公诉人:(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2、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在当事人以及其他与该诉讼行为有关的参与人共同见证的情况的,就当事人相关
    2023-02-22
    160人看过
  •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
    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前提和基础。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不成立,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等,债权人就不能行使代位权。在上述案例中,甲之所以能够向丙主张代位权,前提条件就是甲对乙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否则,甲无从主张代位权。一、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代位权以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为客体,因此,代位权之所以能够产生是因为债务人对第三人有可以实现的权利。因此,这就要求不仅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而且还必须是到期债权,否则,所谓代位权也无从谈起。比如,甲是乙的债权人,其债权于2009年到期,而乙是丙的债权人,其债权于2010年到期。如果乙到期不能偿还对甲的债权,那么即使乙对丙享有债权,甲也不可以直接向丙行使代位权,因为乙对丙的债权没有到期。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所谓怠于行使,是指应该行使并且能够行使权利却不行使。怠于行使的表现主要是在债权期限到来后根本不主张权利或迟延行使权利。如果
    2023-03-25
    300人看过
  • 代位权法律关系中债权人的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的特征如下: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2、债权人代位权是实体权利。3、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自己的权利。代位权的行使是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债权人代位权有关法律规定代位权和撤销权共为合同的保全。保全,又称责任财产的保全,指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防止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以确保无特别担保的一般债权得以清偿。从保全责任财产的角度,保全属于一般担保的手段。保全责任财产,最终使债权得以保障,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保全又为债权的保全。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特别担保,债务人以其财产承担债务责任为一般担保,作为一般担保的债务人的财产亦称为责任财产,责任财产的增减与一般债权能否实现攸关。虽然债权人不能支配债务人的财产,倘若债务人任意处分财产,自由地减少责任财产,就会害及一般债权,故法律赋予债权人干预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权利。当债务人消极地怠于行使权
    2023-07-07
    304人看过
  • 担保人,债务人,担保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
    1、保证合同中的当事人由于不包括被保证人,被保证人不是保证合同的主体,因此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所达成的解除保证合同的协议,必须经债权人认可同意后才有效.否则,原保证合同仍然有效.2、在保证法律关系中涉及到三个合同关系: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主合同关系,债务人与保证人的委托合同关系,保证人与债权人的保证合同关系.保证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才是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三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三方当事人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各不相同.因此,保证法律关系实质上是由三个性质不同的合同来联结并确定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三方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是主合同,它是保证关系产生的基础;债务人和保证人订立的委托保证合同,这是一种委托关系;保证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即保证合同,这是保证的本体.保证合同关系的成立与消灭,与一般合同关系的成立与消灭一样,必须有双方当事人的一致意思表示,否则合同不能成立
    2023-08-15
    91人看过
  • 债务人与代位权债务人具有怎样的关系
    次债务人和债务人在代位权中的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次债务人需要向债务人履行义务、与该义务相关的从义务;而债务人依法对次债务人享有债权和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一、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代位权行使的条件如下: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代位权的特点如下: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2、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3、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4、代位权在内容上并不是对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请求权。在内容上,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而代替债务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且不能就收取的债务人的财产优先受偿。二、代位权的成
    2023-03-30
    169人看过
  •  法律关系中的法人股东与股东法律关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法人和股东之间存在区别。首先,法人是指在民商事交易法律关系中,具有独立的人格和独立的财产,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组织或个人,而股东只是公司法人的出资人。其次,法人通常指的是公司,即公司法人。股东则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因此,股东和法人之间仅涉及身份问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法人和股东之间存在区别。首先,法人是指在民商事交易法律关系中,具有独立的人格和独立的财产,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组织或个人,而股东只是公司法人的出资人。其次,法人通常指的是公司,即公司法人。股东则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因此,股东和法人之间仅涉及身份问题。 【主体】法人和股东主体:法人和股东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法人是具有独立民事地位的组织,而股东则是公司法人的出资人。在公司运营过程中,法人具有决策权、管理和控制权,而股东则享有股权收益和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
    2023-08-30
    221人看过
  • 什么是与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
    债权是民法要求他人作出某项行为的权利。根据相对权利和义务的原则,相对于债权人,它是民法中的一项义务,必须是某种行为;因此债务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债务与债权人之间的司法关系,债务和债权人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将失去其意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债权人要求特定债务人因合同,侵权,无故管理,不当得利和其他法律规定而采取行动或不采取行动的权利。一、债权转让履行通知义务的主体及通知方式司法实践中发生的债权转让纠纷有许多是与通知义务的主体是否正确有关。而《民法典》对这一问题的规定也不明确。因此有人认为应由转让人通知,也有人认为由让与人或受让人通知均可以,只要实际通知了债务人即可。该通知义务只能由债权人履行才是有效的,理由如下:(一)从债权转让的通知的效力及合同相对性原则看。债权转让具有两方面的效力,一是对内效力,即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转让合同的效力。二是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或第三人产生的效力。在通知未
    2023-03-05
    49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人
    词条

    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再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 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 更多>

    #保证人
    相关咨询
    • 债务担保人包括什么?与债权人有哪些责任关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20
      债务担保人,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要区分下列情况承担担保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 证明人与是同学关系,与是朋友关系时债权人的举证有效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4
      如果仅仅是这一证人证言,举证很难被认定;只有结合其他证据,才有能证明某一事实。朋友关系一般情况下不如同学关系近。
    • 债权人与债务人有债权关系人可以起诉家人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4
      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的配偶,但不能起诉债务人的其他家人。如果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债务人不能起诉债务人的任何家人,除非其家人担任了担保人。但是如果债务人死亡的,其家人继承了债务人的遗产的,则此时债权人可以起诉继承了债务人遗产的家人,要求他们在继承遗产价值的范围内偿还债务。
    • 企业变更债权与法人债务有关系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02
      变更法定代表人与债务并无关系,即变更法定代表人并不会对公司对外债务产生影响。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
    • 所有权与用益权人担保物权人是什么关系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28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所有权人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是所有权人行使其所有权的具体体现。由于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都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因此都称为他物权,与此相对应,所有权称为自物权。所有权是他物权的本源和基础,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设定,源于所有权人对其所有权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