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应向用人单位披露哪些职务信息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3 14:01:21 234 人看过

求职者应向用人单位披露用人单位下列信息:劳动者的姓名、年龄、工作情况、学历状况等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与职位无直接关系的个人信息属于隐私权所保护的范围,用人单位不得强行要求披露,否则就可能构成对劳动者的就业歧视。

一、签了劳动合同擅自离职

不辞职直接走人属于离职手续中的自动离职,简称自离。自离是违法的,劳动者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如果劳动者是普通员工且处于试用期内自离,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招聘费用、培训费用:如果你是正式员工自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赔偿经济损失。如果签了保密协议。自离后劳动者不能在与原工作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也不能将在原单位知道的信息外传,否则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承担赔偿责任。2.自离就没有离职证明,还会影响社保手续转移,影响入职新单位,因为有的单位需要劳动者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书。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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