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察局管辖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8 20:30:22 358 人看过

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由国家机关管辖。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根据法律规定立案受理刑事案件和人民法院系统内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制度。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的案件,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可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跨地区盗窃、抢劫汽车事件,必要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或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立案调查。旅客列车发生的刑事案件,由负责该车乘务的乘警队所属的铁路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刑事案件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行贿犯罪、国家职工渎职犯罪、国家机关职工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事供述、报复陷害、非法搜查侵犯市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和侵犯市民民主权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需要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确定,人民检察院可以立案侦查。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罪名有哪些

1、背叛国家罪。

2、分裂国家罪。

3、煽动分裂国家罪。

4、武装叛乱、暴乱罪。

5、颠覆国家政权罪。

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8、投敌叛变罪。

9、叛逃罪。

10、间谍罪。

1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12、资敌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7: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安全生产监督罚款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
    《安全生产监督罚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4年10月1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局长王显政二00四年十一月三日安全生产监督罚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罚款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有关罚款收入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违法行为(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实施罚款,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罚款实行处罚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罚款,开具安全生产监
    2023-06-05
    310人看过
  • 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
    《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已经2004年10月1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局长王显政二00四年十一月一日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行业标准(以下统称安全生产标准)的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标准的制定和修订程序,根据《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标准是指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统称国家局)制定和修订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统一的技术、管理、方法等要求。安全生产标准的范围包括矿山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其他工矿商贸安全生产规程等。第三条安全生产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内容涉及需要强制执行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等的,为强制性标准;其他为推荐性标准。?第四条安全
    2023-06-05
    200人看过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发布)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煤尘防治工作是煤矿“一通三防”管理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一些产煤地区和煤矿企业坚持开展煤尘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全国来看,一些煤矿企业仍然存在对煤尘危害的严重性认识不到位、未引起高度重视,防尘工作体系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有关制度不落实,投入不足、防尘供水系统欠账严重,现场管理不到位、采掘作业场所和回风巷道煤尘积聚严重等问题;同时也存在着相关先进适用技术研究和设备研发滞后的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煤尘防治工作,防范和遏制煤尘事故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1.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煤尘防治工作。要建立煤尘防治机构,完善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人员,明确责任,保证资金投入,形成科学有效的煤尘防治工作管理体系,不断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2.煤矿企业必须
    2023-06-05
    482人看过
  • 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
    《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已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局长王显政二00五年一月六日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控制国有煤矿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有煤矿(包括国有煤矿企业及其所属矿井,以下统称煤矿)必须设立瓦斯治理机构和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瓦斯治理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治理资金。煤矿主要负责人是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人;煤矿总工程师对瓦斯治理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治理瓦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资金的安排使用。煤矿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副职对瓦斯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其他行政副职负责分管领域内瓦斯治理方案、措施的落实。煤矿值班负责人对当天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掌握当班下井人数,发现瓦斯隐患必须立即
    2023-06-05
    265人看过
  • 公安立案管辖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一、公安立案管辖的刑事案件有哪些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件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律另有规定的有:(1)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不需要经过侦查的自诉案件;(2)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3)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4)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间谍案;(5)由监狱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六机关《规定》,涉税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由公安机关管辖,人民检察院不应受理;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不应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另外,对于自诉案件的第二类,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人民法院认为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二、刑事案件怎样确定由何地公安机关管辖?首先应当确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是否享有此案的管辖
    2023-04-15
    138人看过
  • 公安立案管辖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公安立案管辖的刑事案件有除贪污贿赂犯罪,自诉案件,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等之外的刑事案件。一、军事法庭与普通法院有什么区别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主要是负责各类案件的审判,军事法庭和普通法院的区别主要是在于:两者针对的群体社会身份不同,普通法院主要是针对群众之间所发生的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但是军事法庭主要是审理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案件以及军人之间的经济纠纷案件还有军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等。二、帮洗黑钱会被判刑吗?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八条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
    2023-04-04
    22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国家安全监察局管辖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19
      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由国家机关管辖。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根据法律规定立案受理刑事案件和人民法院系统内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制度。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的案件,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可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跨地区盗窃、抢劫汽车事件,必要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或由上级公安
    • 国家安全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11
      国家安全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主要包括: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 公安局立案管辖的案件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16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除以下特殊情况外的刑事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管辖: (1)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不需要经过侦查的自诉案件; (2)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 (3)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4)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间谍案; (5)由监狱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
    • 国家监察法管辖范围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8
      明确了监察委员会的产生和职责,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赋予了监察机关必要的权限,严格规范了监察程序,加强了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这对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律制度来反对腐败,提高依法惩治腐败的能力,无疑是增加了充分的法律依据。 所谓“事成”,就是必然有力促进中国的反腐工作。实行监察体制改革,设立监察委员会,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
    • 国家安全机关有哪些刑事案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4)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