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8 08:44:56 400 人看过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程序是怎样的?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流转的程序: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土地所有权证等资料,向所在镇国土资源分支机构提出申请;

(二)经镇国土资源分支机构和镇人民政府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符合条件的发给流转批准书;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流转批准书后,按有关规定确定土地使用者,签订流转合同;

(四)流转双方按流转合同约定缴纳土地流转有关费用后,持流转批准书、流转合同、地上建筑物合法证明等文件于签订流转合同之日起3o日内,到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领取土地使用证。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再次流转的程序:

(一)依法取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按有关规定转移土地使用权,签订再次流转合同;

(二)流转双方按再次流转合同约定缴纳土地流转有关费用后,持土地使用证、首次流转合同及流转批准书、再次流转合同、地上建筑物证明等文件,于签订再次流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或出租、抵押登记。

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注意事项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再次流转的情形:

(一)未按首次流转合同的约定开发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二)土地使用权属不清或存在争议的;

(三)转让已设立抵押担保物权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和未告知受让人的;

(四)已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五)超过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的;

(六)无建筑物的宅基地;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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