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问题上,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单位是“家庭”而不是“个人”,户主只是土地承包人的代表。承包人与村集体确定承包关系后,如何管理承包地是家庭内部的事。也就是说,村集体不会干涉家庭内部如何分配土地经营权。这个家庭的父母有权决定土地经营权的分配和继承。
在确认土地权时,土地承包权将根据父母的意愿进行变更。当然,如果承包人没有子女,就不能让他人继承土地,集体也不会登记其所有权。近年来,我国的土地权属工作严格遵循这一法律。然而,由于我国农村土地绝大部分已经分配给农民,新增人口没有土地可分。因此,农村土地经营权除了“死不必退”外,还实行“生不补”的规则。土地确权工作即将结束,国家将陆续向农民颁发土地确权证书。切实保障农民土地使用权的承包权。土地权属更加明晰,必然促进土地流转市场的繁荣和秩序,中国农业将继续朝着商品化、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你有没有这样一种心态,认为这不是你自己的事?你为什么要保养它?没有人愿意花钱买租来的房子。土地也是一样。如果农民不认为这是他们自己的土地,我为什么要考虑土地环境是否已经恶化?我不管他们喷的农药有没有残留。不管怎样,这个地方明年就要换了!我不搞水利等设施,土地也不是我的。这不是白费力气吗?
一旦权利得到确认,这就是你的土地,你服务不好,土壤退化后就不能种更多的粮食,所以你可以让农民更加爱护他们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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