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辨认的程序和标准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6 08:34:35 156 人看过

根据公安部《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的有关规定,认定应遵循以下程序:1、人民检察院在自我调查案件调查过程中,需要认定嫌疑人的,应由检察长认可。2、识别应由调查人员主持。主持认可的侦查员不得少于两人。在识别之前,必须向识别人详细询问识别对象的具体特征。特别是,为了不让识别人看到识别对象,必须通知识别人有意识地进行虚假识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多个识别人识别同一识别对象时,每个识别人必须单独识别。必要时,可以有证人。4、识别时,识别对象应混合在其他人或物品中,不得给识别人任何暗示。公安机关调查的事件,在确定嫌疑犯时,确定的人数在7人以上的认定照片时,认定不得少于10人的照片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5件的场所、尸体等特定认定对象进行认定,或者认定人能够正确地说明物品的独特特征人民检察院自侦的案件,辨认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为5—10人,照片为5~10张;辨认物品时,同类物品不得少于5件,照片不得少于5张。

刑事案件的程序

刑事案件的程序大概是这样: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刑事拘留是办案所需的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处罚,时间的长短由案情复杂程度决定,但最高不超过37天,超过这个期限的,公安机关认为证据不足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公安机关认为证据足够的,将提请检察院逮捕,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案件继续按刑事诉讼程序办理。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第二十一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二十三条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二十四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第二十六条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第二十七条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21: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中的辨认物证的程序
    刑事案件辨认程序是刑事案件中的一项重要程序,其中包括多个步骤。首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各自管辖案件的侦查过程中,需要辨认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分别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或者检察长批准。其次,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然后,多个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每位辨认人应当单独进行辨认等。此外,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人员或物品中,不得给辨认人以任何暗示。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辨认人不愿公开进行的,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侦查人员应当为其保密。最后,对于辨认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主持和参加辨认的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2024-01-05
    145人看过
  • 刑事案件立案程序怎么走?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一般刑事案件是当事人触犯了刑法的规定,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当发生刑事案件后就需要相关部门进行立案,然后最终有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因此立案程序与立案条件在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尤为重要。一、刑事案件的立案程序1、公安机关对立案材料的接受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公安机关对于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应当迅速进行审查,经过审查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参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24小时内,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2)、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当将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送交有管辖权的人民
    2023-06-11
    249人看过
  • 刑事案件和刑事行政案件的区别及辨别方法
    1、从诉讼主体来看,一般来说,刑事诉讼是“官告民”、行政诉讼是“民告官”;2、从诉讼时效来看,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具体的该犯罪行为有可能涉及的罪名的量刑档次的最高期限,比如有可能判3-5年,诉讼时效就是5年;行政诉讼的时效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刑事案件的拘留和羁押有什么区别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羁押起来;执行逮捕的机关,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可以在逮捕人犯后实施羁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2023-07-02
    104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的标准和程序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鉴定的标准和程序有哪些医疗事故鉴定标准如下: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疗事故鉴定程序:1.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2.卫生行政部安排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3.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按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以及专业知识进行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
    2023-09-16
    181人看过
  • 刑事案件再审的程序和流程
    刑事诉讼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有: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什么是刑事再审程序刑事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在发现一个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犯了一个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的明确的错误,而启动刑事再审程序依法审理案件再次审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足够的证据表明该裁定有不合公平或者错误的地方,可以提出上诉,但不得中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同样的情况,如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已经生效的判决确有错误或者不公平之处,也可以启动再审程序。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新的证据证明原
    2023-07-06
    129人看过
  • 工伤认定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公司要求员工工作时间的使用者规定实施不定期工作制度的,是指公司决定的工作时间。.工伤事故限于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事故伤害.工作时间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事故。2、工作场所:工作场所是指员工日常工作场所和领导临时指派员工工作的场所。.构成工伤事故限于工作场所内发生的事故伤害.工作场所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事故。3、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构成工伤事故。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但事故伤害与工作有关,由于职务和业务的执行而发生,也构成了工伤。4、主观错误:除工人本人故意造成事故外,工人即使有过失或重大过失,也被认定为工伤。5、其他:在特殊情况下构成工伤,仅限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况。工伤认定条件《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
    2023-08-18
    358人看过
  • 驰名商标的认定程序和条件有哪些规定
    驰名商标的认定程序:企业需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必须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局)报送有关材料。对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有关材料,各省级工商局应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各省级工商局应将经过其初审并签署意见的有关申请材料以邮寄方式及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时,应提交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报告,在报告中须提供其商标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据。同时应如实填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提供申请人签章的委托书,或者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合同);3、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近年来主要经济指标(应提供加盖申请人财务专用章以及当地财政与税务部门专用章的各年度财务报表或其他报表复印件,行业证明材料应由国家级行业协会或者
    2023-05-02
    61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上的辨认程序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上的辨认程序是什么?(1)询(讯)问辨认人。主要是确认其是否有辨认能力,详细了解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告知辨认辨认的规则和要求,告知辨认人弄虚作假应承担法律责任。(2)确定辨认的时间和地点。(3)选择辨认陪衬。a辨认陪衬人不得少于7人,应选择与被辨认人性别相同,年龄、气质、身高相近的陪衬人。b辨认照片不得少于10张。应选择性别相同,年龄、发式相近的照片。照片中不得出现嫌疑人、陪衬人的姓名。c辨认每一件物品时,陪衬物不得少于5件。且陪衬物特征应当与辨认物品近似。(3)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4)辨认经过、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辨认照片及辨认照片说明。二、什么是刑事诉讼法辨认?(1)辨认的决定权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经检察长批准。(2)辨认的主持者不得少于2名侦查人员。(3)混杂辨认规则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7人);犯罪嫌疑人照片
    2023-06-03
    332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需要哪些标准和程序
    一、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需要哪些标准和程序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标准是:1.一方过错造成交通事故的,认定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2.交通事故逃逸、毁灭证据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3.各方均存在过错的,按照过错认定责任;4.属于意外事件的,认定各方均无责。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程序是:1.现场调查,交警会询问当事人和相关证人,并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并由当事人和证人确认签字的,作为责任认定书的依据;2.检验鉴定,现场调查后,不能确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则通过检验、鉴定进一步确定或者验证;3.交警部门制作事故认定书。二、交通事故起诉的时效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
    2023-10-31
    459人看过
  • 刑事案件笔录和辨认见证人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案件笔录和辨认见证人的规定是必须是在侦查人员的组织下来进行辨认,然后准确真实客观的记录病人的说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0条中对辨认笔录的审查、认定与排除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辨认笔录真实性的其他情形。一、辨认笔录是证据的哪种?辨认笔录一直当做证据使用,但他属于法定证据形式的哪一种一直不明确。有人认为,被害人的辨认笔录属于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的辨认笔录属于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的辨认笔录属于证言。新《刑事诉讼法》把辨认笔录规定为一种证据形式。1、根据辨认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人身辨认、照片
    2023-06-19
    67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中的诉讼程序有哪些异同?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1、被害人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或者口头起诉后,应当在7日内审查决定是否立案;3、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复印件,确定被告提交民事答辩书的时间;4、送达传票,通知原、被告按期出庭;5、开庭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意义1、有利于及时充分地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参与刑事诉讼的机关和司法人员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或了如指掌或相当清楚,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附带予以解决,有着很好的实践基础,便于损失的及时解决,及时安抚被害人。2、有利于贯彻宽严相济政策,正确量刑,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结合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情况认定其悔罪表现,并在量刑时予以考虑。这说明,物质损失的赔偿情况是一个法定的量刑情节。没有赔偿损失的,当然不考虑,赔偿损失的,量刑时就得体现出来。赔偿和不赔偿是不一样的。可见,赔
    2023-08-04
    216人看过
  • 辨认之后的程序
    刑事拘留
    一、辨认之后的程序如果确认了,以后的事情一般是先刑事拘留,然后调查完后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然后是由检察院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再以后是法院审理后判决。根据公安部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的有关规定,辨认应当遵循下列程序: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各自管辖案件的侦查过程中,需要辨认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分别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或者检察长批准。2、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在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中,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在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被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尤其是要避免辨认人见到被辨认对象,并应当告知辨认人有意做虚假辨认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3、多个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卣每位辨认人单独进行辨认。必要时,可以有证人在场。4、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人员或物品中,不得给辨认人以任何暗示。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在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7人;辨
    2023-04-25
    360人看过
  • 办理刑事案件程序与程序标准是什么
    刑事拘留时间一般为14天,最长为37天;逮捕、调查期限:一般2个月,最长7个月。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为1、5个月,最长2个月.5个月法院一审期限:一般为1、5个月,最长2个月.5个月(不包括补充侦查和管辖变更)法院二审期限:一般1、5个月,最长2个月.5个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拘留、逮捕、一审以及二审关于期限的规定,我们计算出从拘留到判刑一般是7个月左右,而最长可以近2年左右。2022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1、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
    2023-08-18
    137人看过
  • 离婚案件的判决程序和标准
    根据民法典规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有婚外情的情况下法院会判离婚吗?由婚外情行为法院不一定判离婚,只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才会判决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
    2023-07-08
    44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管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所谓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是指在全国范围内案件性质比较严重、案情特别复杂、影响重大的案件,这类案件为数极少。... 更多>

    • 刑事案件的辨认程序,刑事案件辨认程序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22
      刑事案件认定程序:根据公安部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规则的有关规定,认定应遵循以下程序: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在各管辖案件的调查过程中,需要认定嫌疑人的,应分别由事务部门的负责人或检察长认可。2、识别应由调查人员主持。在公安机关调查的案件中,主持鉴定的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在识别之前,必须向识别人详细询问识别对象的具体特征。特别是,为了不让识别人看到识别对象,必须通知识别人有意识地进行虚假识别应承担的法
    • 刑事案件中的辨认是指什么,刑事诉讼法中的辨认的概念和程序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4
      能啊。刑事诉讼法中的辨认 (一)辨认的概念和意义辨认,是指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时让被害人、证人以及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的一种侦查行为。辨认,作为一种侦查行为,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公安部《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中作出了专门规定。辨认是侦查程序中经常采用的一种手段,对于查明案件真实情况、核实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具有重要意义。 (二)辨认的程
    • 公安部出台《刑事案件辨认程序规定》的主要作用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1-09-30
      第二百四十六条: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二百四十七条: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组织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避免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 第二百四十八条: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
    • 刑事案件的辨认笔录哪些不适用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31
      在刑事案件中,会有很多的辨认笔录,比如对作案工具的辨认,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对作案地点的辨认,这些辨认涉及到案件的定罪与量刑。但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1、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 2、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3、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4、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5、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
    • 刑事案件辨认手续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04
      刑事案件辨认程序:根据公安部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的有关规定,辨认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各自管辖案件的侦查过程中,需要辨认的,应当分别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或者检察长批准。 2、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在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中,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在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被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尤其是要避免辨认人见到被辨认对象,并应当告知辨认人有意做虚假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