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财产价值跌落如何应对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26 09:48:15 316 人看过

一、抵押财产价值跌落如何应对处理

抵押财产价值跌落如下应对处理:

抵押人有责任再提供与抵押财产减少的价值对应的其他抵押物,如果抵押人不愿意提供担保或者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的,抵押权人有权利要求其提前清偿债务。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可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可以用作抵押的财产有:

1.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及制品;

2.运输工具;

3.海域使用权;

4.建筑物和其他土地上的附着物;

5.在建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建设用地使用权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抵押财产的特点

1.抵押的标的物主要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的不动产。但是,在我国动产也可以用作抵押权。

2.抵押不移转标的物占有。标的物仍然由抵押人占有、使用、受益。因此,抵押能实现抵押人用以融资的目的,即一方面自己占有、使用受益;另一方面又用作担保进行融资,真正做到了物尽其用,所以被作为担保之王。

3.抵押原则上是意定担保物权。因此,需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订立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n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n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5: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毁坏价值1000元财物应该如何处理?
    故意损坏他人财产一千元以内通常会被勒令赔偿,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情节较为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认定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按照本条规定,故意非法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按规定,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2023-07-15
    445人看过
  • 如何去处理抵押物价值超过债务的情况?
    一、如何去处理抵押物价值超过债务的情况?抵押物价值超过债务,抵押物拍卖变卖后清偿欠款之后的余额抵押人可以主张返还。另外,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过其余额部分。当事人在设定抵押时,应保障抵押物的价值大于或等于其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否则不能设定抵押权。《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二、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抵押物如何处置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抵押物将会被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以拍卖变卖的财产的形式优先受偿给债权人,因为抵押权是一种法律上的民事权利,当资金借入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时,它能够保护资金借出人。抵押权赋予资金借出人从
    2024-01-19
    259人看过
  • 抵押物品的价值如何评估?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哪个银行可以用房子做抵押贷款各个银行都可以用房子做抵押贷款。但需要满足贷款条件:一般申请抵押贷款需要有合法的身份证,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并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不能有不良的信用记录,要有效合法的购房合同,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如果是已婚人士,需要提供配偶身份证以及户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
    2023-07-05
    336人看过
  • 如何确定房价抗跌性保值和升值
    买房人购房都是指望它保值和升值的,若房产变现时,房屋价值不升反降,势必会造成经济损失,因此,“房价抗跌性”是置业放心度的一个重要指标。一般来说,房屋的性价比越高,房价的抗跌性越强。此外,开发商给项目定价的策略,也会带来房价风险:1、房价主要受市场的供求关系影响,市场中特别是周边市场中同类产品供大于求,房价降价的可能性就大;供小于求,房屋降价的可能性就小;同时,同一区域内周边经济适用房和低价房的大量供应,也会冲击这一区域商品房房价;2、开发商对项目的定位、期望过高,承诺没有兑现,项目的设计、规划和成品存在差距,房屋就会降价,在楼市中经常能看到如装修材料没有按标准选用,造成房屋质量出现问题的;规划没有落实甚至被更改的等等。这些情况一旦形成,市场对项目的发展前景产生质疑,降价则成为必然。行家支招房价是在以上几个条件的基础上制定的,消费者要规避价格风险,除了上述因素外,单以房价本身还要从以下几个方
    2023-06-10
    135人看过
  • 如何应对房产价值低于债务
    一般情况下,房屋抵偿不了个人债务的,可以用个人的其他的财产偿还,如果没有其他财产的,债务人可以和债权人约定进行分期偿还。如果债务人暂时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那么经过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后,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却拒绝偿还债务的,那么法院可以强制其偿还。遇到房产债务纠纷问题怎么办聘请律师是十分有效的手段。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在生活中遇到纠纷也会更多的倾向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是律师和委托人双方需要就委托的案件和收费的情况来签署一份委托协议书,这样能有效的避免在后续处理案件期间出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1、聘请律师。可以降低诉讼风险,诉讼涉及很多法律专业知识,因此,聘请了律师,则能全面控制和防范诉讼风险。2、作为原告请律师能全面提出索赔请求,作为被告则能与对方权利对等。律师在全面了解案情后,能就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提出全面的赔偿,并指导当事人或者由律师完整的收集证据,以便最
    2023-07-01
    469人看过
  • 房价跌了,拆迁价格跌落之痛?
    房价近来出现波动,有的城市的价格下跌20%以上,那么拆迁的评估价格是否也要随之下跌呢?不知购房者,拆迁户是否也已经准备好了?可能有人说下跌的是开发商的利润,而不是跌到成本以内;但是开发商是逐利的,天生如此,因为他是商人。只不过长远的商人他不是掠夺性的获利,而是养着自己获利的,放着长线而已。再说,现在的评估体系中去的样本就是参照周边的房价来做比较的,只要周边房价低下来了,拆迁价格没有理由不下跌。如果大家认同房价没有不下跌,或者说没有不上下浮动的理由,同样也不能就认为拆迁评估价就一定是看涨不能跌的。因为不管是新房,还是旧房,说白了,都是商品都要在市场上接受市场的检验。我们也绝不能抱着对拆迁房只涨不跌的绝对正确心理,去斥责开发商新房价只涨不跌的梦想的可耻与恶毒。如果我们也接受了拆迁房是商品,价格也需要随着市场调整,不知还有多少人要承受这无名的跌落之痛。重庆今年的拆迁量特别大,拆迁价格会不会下调,
    2023-04-23
    223人看过
  • 财产分别拍卖减损价值如何处理
    分别拍卖如果会造成减损价值的,一般按照法律规定是合并拍卖的形式,这个拍卖所得是为了填补欠款,所以法院方面肯定是想拍卖更多的价值的,即使减损价值,这个是市场原因。法律知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三条拍卖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或者价值较高的动产的,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应当预交保证金而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应当在三日内退还;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应当于三日内退还竞买人。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十五条法律、行政法规对
    2023-06-26
    297人看过
  • 民法典中房产抵押物价值如何认定
    一、民法典中房产抵押物价值如何认定抵押房屋的价值,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评估,确定房屋的价值。《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设定房地产抵押时,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可以由抵押当事人协商议定,也可以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六条房地产抵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八)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方式;(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二、抵押权的实现应具备的条件通常而言,抵押权的实现一般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2023-04-18
    293人看过
  • 抵押财产破产过程中如何处理
    (1)首先第一步是要专门建立一个财产清算的团体。(2)第二步就是由负责清算的团体来对已经破产的公司来进行接纳管理。(3)第三步就是对破产公司所产生的破产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4)最后一步就是在破产财产已经完全分配之后,由负责清算的团体向人民法院提出进行破产清算结束程序的执行。一、破产财产和债务人财产有什么不同债务人财产是债务人所拥有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是破产后,用来清算和分配债权人的财产,破产财产的概念侧重用于清算分配,而债务人的财产不再用于清算分配。区分是:1.存在目的的特殊性。债务人财产的存在目的是为破产程序的进行和完成而存在。2.财产管理主体的特殊性。债务人财产由管理人员负责接管与管理。二、破产财产和债务人财产的不同之处有哪些债务人财产是债务人所拥有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是破产后,用来清算和分配债权人的财产,破产财产的概念侧重用于清算分配,而债务人的财产不再用于清算分配。区分是:1.存
    2023-04-06
    176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权价值如何分析
    最高额抵押权又称为限定额抵押权,在日本民法中称为根抵当,是为担保未来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不确定的债权而设立的一种抵押权,其担保的债权为将来发生的不特定债权。关于为将来发生的不特定债权得否设定抵押权问题,《德国民法典》第1113条明确规定:抵押权也得为将来或附条件的债权而设定;《瑞士民法典》第824条亦规定:不动产抵押,可为任意的、现在的、将来的或仅为可能的债权提供担保。在《日本民法典》没有规定最高额抵押权以前,日本的判例及学说也均已承认可以为将来发生的不特定债权设定最高额抵押权,但其根据如何,学者间则存在不同的看法,主要有信用债务担保说、附停止条件债务担保说、附停止条件担保设定说、附准条件质契约说、将来债权担保说等学说。上述诸说,将来债权担保说为通说,即认为最高额抵押权为担保将来可发生的债权,而预行设定抵押权。盖所谓担保物权为从属于债权的权利者,亦不过谓担保物权无债权不能独立存在,而须与债
    2023-06-27
    295人看过
  • 抵押权在抵押合同中应该如何落实
    一、抵押权在抵押合同中应该如何落实抵押权在抵押合同中落实的方式为当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变卖或者拍卖,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变卖或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二、抵押合同担保范围怎么写好抵押合同担保范围如下写:1.主债权。又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3.延迟利息。指由于债务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4.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5.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三、抵押合同的效力究竟如何抵押合同的效力的认定方式:1.以动
    2024-01-05
    177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价值确认书
    XX不动产登记中心:___________________因借款需要,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动产(土地证号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档案保管号:__________权或不动产证号: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______㎡,房屋面积______㎡的不动产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权人]抵押借款,双方确认该不动产为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___元。以上结果,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均无异议,予以确认。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盖章)(公章)年月日年月日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流程一、评估:1、与分行入围评估公司联系,对所抵押不动产进行评估:2、客户经理需亲自去所抵押不动产处实地查看。3、评估公司出预评报告之后上审贷会。二、抵押登记前期准备:1、上会通过,通知评估公司出正式评估报告,(出正式报告时间原则上为
    2023-05-04
    438人看过
  • 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财产已出租如何处理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也就是说,财产出租了财产所有人可以对财产进行抵押,但出现纠纷时,债权人不能对原来的租赁关系进行影响,原来的租赁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已经抵押的房屋能否出租抵押的房屋是可以出租的,他物权分用益物权和抵押物权,这两个他物权是不矛盾的,可以同时存在同一个物上。房屋出租涉及到房屋的用益物权而抵押涉及的是房屋的抵押权,所以设定抵押的房屋是可以出租的。但用益物权和抵押权在行驶过程中会产生矛盾,比如先行抵押的房屋再出租,如果抵押权人要行使抵押权,肯定会影响到后设定的租赁,如何解决这种矛盾?抵押权与出租权是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房屋所有权人将已抵押房屋出租的,租赁合同有效,但租赁权不能对抗抵押权。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
    2023-05-03
    224人看过
  • 抵押物共同财产孳息如何处理
    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仍由抵押人行使。无疑,其孳息应归抵押人所有。但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们法院依法扣押的,此时的孳息不能归抵押人所有。否则,会变相的鼓励抵押人拖延处理抵押财产,不利于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一、债务无法偿还抵押物如何处置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第一、二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二、民法典案件中抵押房产权属转移怎么写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2023-06-25
    41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抵押物价值下跌风险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19
      抵押物价值下跌风险: 一是随着经济环境、市场状况不景气影响,抵押的房地产价值就可能会大幅度缩水,若借款人不还款,银行在处置抵押品时将会受到较大损失。二是中介评估机构管理不规范,抵押物在估价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人为风险,在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评估机构存在任意性,为满足借款人申请贷款额度的需要,故意抬高房产评估价格,当房地产抵押物评估值高于实际价值,在处置抵押物还贷时,就会出现不能足额收回贷款本息的损失风
    • 不能做抵押的财产有哪些,抵押物的价值如何确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不能做抵押的财产有哪些(一)土地所有权;(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三)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四)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五)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第三十四条第五项以及第三十六条第三款即“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
    • 抵押人的行为能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4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 如何计算查封扣押财产价值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2
      《执行规定》第39条也规定,查封、扣押 财产的价值应当与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价值相当。《查封规定》第21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被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
    • 不动产抵押价值确认书如何写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7
      【抵押权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抵押人可以为债务人本人,也可以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以外的第三人。在抵押担保中,抵押人的确定应当以抵押合同为标准,抵押合同中与债权人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就是抵押人。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