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房东将住房租赁进行营业性经营活动,首先要看是否违反有关禁止性规定;
如无相关禁止性规定,还需看是否违反小区管理规约的规定,如不违反规约,还需取得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
一、业主单方对共有部分享有哪些权利
1、业主对建筑物内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一规定明确的是共有和共同管理的原则。
2、业主对共有部分物权,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同时规定“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这说明,共有物权的权利与义务是伴随专有物权同生同灭的。业主对共有物权的权利义务不可分割。
3、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条规定强调的是建筑区划内规划的车位和车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也就是说,业主对开发商出售的车库和车位享有优先满足权,而占用共有道路和场地的停车位则属于业主共有,所有业主都有同等的使用权。
4、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这一规定强调的是业主必须接受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制约的义务,同时业主行使个人物权时必须履行征得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义务。目前在许多地方,业主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和其他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自己的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行为经常发生,由于没有严格限制的法律规定,其他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无法行使保护自己权益的行为,那么《民法典》的此项规定,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5、业主应该履行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和分摊公共面积、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的义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二、业主占用楼道公共区域违法吗
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有相邻关系或利害关系的业主,可以损害自己安全居住利益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规定,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等,本着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小区业主私自占用公共区域,既是一种违反管理规约的违约行为,同时也是一种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违法行为。物业公司有权代表全体业主提起诉讼要求违法、违约业主停止对公共区域的侵占,这既是物业公司的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三、安置小区停车位被物业收费合法吗
安置小区是否可以收取停车费首先要看停车位的产权是不是业主共有的,如果是业主共有的就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洽谈,如果物业合同里包含了停车管理,就该收费,收费标准由业委会和物业单位洽谈结果为准,当然物业收了费就得保证小区内的车辆安全,包括被盗被刮擦等。如果物业服务不包含停车服务,就不需要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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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法律规定进行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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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是否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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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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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营业房经营遇时,租赁人能什么补偿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7只要您有合法的租赁房屋协议书或合同,而且,租赁有效时间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您就是一个适格的拆迁房屋承租人,与房屋被拆迁人享有同等权利.根据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精神:由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补偿与安置;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同时解除原租赁关系,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因此,您会得到合理补偿.包括经营损失.装修.装饰损失.搬迁损失.还需为您解决临时经营场所.如因拆迁造成您合法权益受埙,您也可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