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品种保护的效力及其例外
被批准保护的中药品种,在保护期内限于由获得《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企业生产。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保护的中药品种如果在批准前是由多家企业生产的,其中未申请《中药证书》的企业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提供有关资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药品检验机构对该申报品种进行同品种的质量检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检验结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达到国家药品标准的,经征求国家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意见后,补发《中药保护品种证书》。
(二)对未达到国家药品标准的,依照药品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撤销该中药品种的批准文号。
对临床用药紧缺的中药保护品种,根据国家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提出的仿制建议,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由仿制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对生产同一中药保护品种的企业发放批准文号。该企业应当付给持有《中药证书》并转让该中药品种的处方组成、工艺制法的企业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商定;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裁决。
违反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的规定,擅自仿制中药保护品种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以生产假药依法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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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的中药品种保护的效力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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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中药品种保护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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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保护品种有哪些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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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中药品种的主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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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品种保护是指对独特的中药材、中药制剂或中药新品种的合法权益予以法律保护的制度。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鼓励创新、保护中药资源、促进中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中药品种保护的主要要求包括提供充分的技术资料,明确保护范围,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建立...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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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中药品种保护的程序是什么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3申请中药品种保护的程序如下: 1、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提出保护申请; 2、报至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后,由该部门委托评审委员会评审; 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征求国家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是否给予保护。 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中药品种保护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向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提交完整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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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品种保护申请费用需要多少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30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及相关规定,申请中药品种保护的企业应向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交纳中药品种保护、审评费等,收费标准如下: 1、初审费。每个品种七千元,由省级初审单位收取。 2、复审费。每个品种一万五千元,由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收取。 3、保护品种年费。获得《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生产企业在保护期限内每年按复审费的50%向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交纳保护品种年费。 4、同品种质量考核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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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品种保护证书的审批和核发部门是上海在线咨询 2023-11-09中药品种保护证书的审批部门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核发部门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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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的保护是什么?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2医药知识产权是人们对在医药领域中所创造的一切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的统称。按照知识产权的范围划分,医药知识产权大致有以下几类。 (1)发明创造类①医药专利。包括依法取得专利权的新医药产品、生产工艺、配方、生产方法,以及新剂型、制药装备、医疗器具和新颖的药品包装、药品造型等。②未申请专利的新药及其他产品。主要指依据新药保护有关规定和中药品种保护有关规定取得行政保护的新药和中药品种等。 (2)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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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是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吗怎么办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28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