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0:31:22 299 人看过

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

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例如,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即使保证人又履行了保证债务,保证人也不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于此情形下,保证人只能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债权人返还。

3、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例如,保证人在债权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应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未行使,致使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的,在此范围内,保证人丧失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又如,保证人在为清偿或其他免责行为后,应当及时通知主债务人,以免造成主债务人的重复履行。如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怠于通知主债务人,致使主债务人善意地再为履行时,保证人也丧失追偿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5日 15: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人相关文章
  • 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的3个必备条件有以下内容:1、合同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2、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书面形式需要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或者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一、签合同没有盖章可以吗如果双方都是自然人,签合同没有盖章是可以的。双方签字后,合同便成立。但如果一方或者双方为法人组织,那么签订合同时应当盖公章。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签了新协议原合同终止吗?签了新协议一般原合同作废的,但是还需要看双方签订的新合同中对是否有关
    2023-03-22
    318人看过
  • 借款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件;(二)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三)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借款用途为借款人在生产、经营、生活中的合法资金需要,并须中信实业银行审核;(五)有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并经银行认可的房产作为贷款的抵押担保;(六)中信实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民事主体若是有房屋的使用证以及房地产证,如实急需用钱,可以挺过抵押房屋的方式,获得一定的资金。单利贷款时,需要带齐相关材料,然后到制定的以后,按照流程办理。根据相关规定,相关机构会要求上交材料时同时缴纳相应费用。二、债务人指的是哪一方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
    2023-05-06
    123人看过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须具备三个条件
    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不当减少的行为,主要指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无偿转让或者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自己的财产,债务人放弃未到期的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等,但不包括债务人放弃赠与、抛弃继承等不增加自己财产的行为。2、债务人的相关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也即债务人使自己的财产不当减少后就缺少足够的资产清偿债权人的债权,如果债务人减少自己财产后仍有清偿能力,就不能认为对债权人形成损害。3、是要在规定时间之内行使,即债权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即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一、债务人放弃继承权以逃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债务人放弃继承权债权人能否行使撤销权,对此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
    2023-03-04
    187人看过
  • 成立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独立的财产,是指法人对特定范围内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支配,同时排斥外界对法人财产的行政干预。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名称应当能够表现出法人活动的对象及隶属关系。经过登记的名称,法人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即办理法人一切事务的组织,被称作法人的机关,由自然人组成。一、民法典中法人解散的情形有法人分立吗法人解散的情形包括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所以法人分立是法人解散的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九条【法人解散的情形】
    2023-03-26
    442人看过
  • 法人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法人必须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要取得法人资格,应向国家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将本组织的性质、宗旨、章程、资金和经费、负责人以及活动范围和方式等如实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才能取得法人资格。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具有独立的财产或独立经营管理的财产和活动经费。财产是法人开展工作和进行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也是法人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先决条件。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必须是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并能独立地参与起诉、应诉的社会组织。法人对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承担法律责任。一、民法典关于捐助法人的要求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二条规定,具备法人条件,为公益目的以捐助财产设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捐助法人资格。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以申请法人登记,取得捐助
    2023-03-29
    432人看过
  • 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二、抵押权实现的概念抵押权的实现,是指抵押权人在特定条件下对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的行为。在中国,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
    2023-06-08
    298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人
    词条

    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再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 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 更多>

    #保证人
    相关咨询
    • 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7-05
      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 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例如,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即使保证人又履行了保证债务,保证人也
    • 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5
      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 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 3、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
    • 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0
      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 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 3、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
    • 合同成立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03
      合同成立要件有三个: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保证人追偿时须具备哪些条件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4
      保证人追偿要具备的条件是: 1、保证人依约承担保证责任、履行无过错。 2、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已经向债权人依法承担保证责任。 3、债务人的免责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引起、保证人的履行使债务人免责。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