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的概念与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08:24:46 339 人看过

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犯罪预备具有以下四个特征:(一)主观上为了犯罪;(二)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三)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预备行为没有完成,因而不可能着手实行犯罪;或预备行为虽已完成,但由于某种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四)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

一、组织邪恶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会判多长时间

组织邪恶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会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预备阶段处罚如下:

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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