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农村土地是一次性的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1 04:30:31 422 人看过

永久征收,一次性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一、农村土地征收可以强制执行吗

申请机关: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

申请时间: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待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即最少要过了3个月诉讼期还是要加搬迁期。

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强制执行单位:人民法院。

应当提供材料:

(一)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二)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

(四)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

(五)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二、农村土地征用有期限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是三十年,从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现在的土地确权,只是对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确认及颁发经营权证,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仍按原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执行。

民法典中,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国家全力推行土地确权以及各种土地改革措施,其目的无非是让广大农民受益,同时支持促进农村的发展。从这个层面上来讲,2028年土地承包到期后,农民的土地还是属于农民,国家是不会收回的。

目前农村的土地主要存在这样的矛盾,一部分有地的农民不种地或者根本不会种地,而另一部分想从事农业经营的农业大户却发愁拿不到地。为了促进农村土地的有效流转,农村的土地目前实行的是三权分置的策略,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经营权三者分离,土地可自由流转,普通农户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如果自己不愿意种地,就可以将土地流转给农业大户,享有土地的经营权。

土地是农民最宝贵的资产,虽然土地确权之后农村的土地流通性进一步加强,农民可以把土地当作一种资产来进行流通,但国家还没有放开土地的任意买卖,因为这个问题牵涉到社会维稳等问题,还需进一步斟酌。不管怎样,这一轮土地承包到期之后,农民也不必担心自己的土地被收回,国家农业政策的制定也会以农民的利益为重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04: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被征收怎么补偿农村土地征收标准
    1.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2.总的补偿原则是不降低原来的生活居住水平和条件,应当有适当地改善和提高。一、农村房屋拆迁如何安置补偿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农村房屋拆迁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二、搬迁房子怎么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按照房屋的土地性质及补偿对象区分为: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与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两种。在我国无论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还是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其补偿的基本原则及标准是相
    2023-06-21
    248人看过
  • 征收后,农村土地的性质是否有所调整?
    农村土地征收后,土地性质就会发生变化。土地征收是地方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上报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一种行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并依法合理补偿安置。中国有两种土地产权,一是国有土地,二是农民集体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确定的农用地转用指标。鱼塘是什么土地性质不属于耕地,但是属于农用地。鱼塘属于农业生产设施,具体而言是水产养殖设施,类似于大棚、养殖圈舍等。如果要将耕地挖成鱼塘,或者在耕地上建鱼塘,则属于农业设施占用耕地,需要通过相关审批。在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前提条件下,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今后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养殖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
    2023-06-30
    171人看过
  • 征收农村土地手续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需要具备的手续包括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办理征地审批手续;制定征收补偿方案等。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
    2023-03-15
    281人看过
  • 土地被征收还是农村户口吗?
    一、土地被征收还是农村户口吗?土地被征收还是农村户口吗,应当是根据户口有没有迁出来进行判断的,农民的土地被征收了,并不等于农民的户口就变成了非农业户口,农村的户口没有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迁出的,还是该经济组织的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农村开垦荒地被征收怎么补偿对于征收农村村民开垦荒地的补偿,按耕地的补偿标准,由省市自治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
    2023-06-16
    84人看过
  • 了解农村土地征收的一般操作
    1、发布征地公告,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2、征询村民意见。3、实地调查与登记。4、一书四方案。5、张贴征地公告。6、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9、土地补偿登记。10、实施征地补偿与土地交付。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受地域影响有很大的差别。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十条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
    2023-07-04
    321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给村集体还是农民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属于全体村民所有,因此在农村征地时,征地补偿金归全体村民所有,由村集体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属于本村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由本村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听取被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向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的收支情况,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2023-05-02
    489人看过
  • 农村没有土地证的土地被征收
    一、农村没有土地证的土地被征收没有土地证被征收也有补偿。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听证会等情况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申请征收土地的县
    2024-01-19
    332人看过
  • 农村征收土地的补偿属于什么性质的
    1、村民主张就征地补偿款的分配享有村民同等待遇而与村集体组织发生纠纷的,案由确定为“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如征地补偿款的性质明确为土地补偿款或劳力安置费,则案由分别为“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劳力安置费分配纠纷”。【理由:此类案件的案由统一确定为“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既体现争议标的,又体现纠纷主体是村民与村集体组织之间就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产生的争议。如争议的款项能够具体确定为土地补偿款或劳力安置费,则在案由中直接冠以具体的细项。有的认为案由中应加上“农村”二字,明确为“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我们认为,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只有两类,一类是国家所有,即城市市区的土地;一类是集体所有,即农民集体所有,包括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因此,征地的对象只能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并不仅限于农村,城市郊区的土地征用也会发生类似纠纷,故案由无须点明“农村”二字。】2、村民主张
    2023-08-05
    139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是按人头分配的吗?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一般是按人头分配,以不动产权证登记为标准计户算人头。被征收的土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补偿款应归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是全体成员组成的,征地补偿款一般需要发放到所有村民手中。农村土地征收款怎么分配1.补偿给全体股东部分农村地区可能已经开始实行了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将征收补偿金分给股份合作制额全体股东。2.补偿给村集体组织被征收区域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归该村集体组织,若是征收的土地是村集体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其征收土地补偿费也因分配给该村集体组织。3.补偿给农户(1)部分农村地区的农户会放弃统一进行安置,那么安置补偿费用将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户,土地补偿费将平均分配给该村集体组织的全体成员。(2)若是被征收的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还是实行的统一经营的,那么征地补偿金将分配给该村集体组织的全体成员。(3)若是征收的是村集体组织
    2023-08-15
    266人看过
  • 农村土地一次性买断协议怎么写
    农村土地不能一次性买断,农民在一定时期内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024-04-23
    207人看过
  • 农村土地多少年确权一次性有效
    一、农村土地多少年确权一次性有效关于农村土地多少年确权一次性有效的问题,其核心在于理解农村土地确权证所确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根据现行的法律与政策规定,农村土地确权证确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以确权登记证载定年限为准。一般而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通常是三十年,这个期限从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这意味着,一旦土地被确权,其使用权在三十年内是有效的,而并非一次性永久有效。二、土地确权是否改变原承包期限土地确权是对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确认及颁发经营权证的过程,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会改变原承包合同的期限。实际上,土地确权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和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而不是对原有的承包期限进行变更。因此,在土地确权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仍按原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执行。三、各类农村土地的承包期限关于各类农村土地的承包期限,主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1.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
    2024-07-07
    108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批准机关是哪一个
    土地征收是政府的职权,具体由国土资源局操作。征地办,可能是由几个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除了农村集体和个人为了兴建乡镇企业或者村民住宅外,土地管理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建设。当建设单位确实需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必须经过土地管理主管部门批准,通过国家征用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家所有的土地,然后通过出让或者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1、房屋征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土地征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土地征收是指将政府将集体土地按照法定的程序征收为国有土地。土地征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23-05-03
    91人看过
  • 在农村征收土地有返还地吗?
    一、在农村征收土地有返还地吗?1、农村土地征收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有返还地的。返回地是国家返回给村里的,由村里根据实际情况分配给农民,目的是为了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征地返回地指标,又叫“安置留地住宅项目建房指标”,是国家在征用土地时,按照一定比例返回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国有土地。2、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会被公告吗?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会被公告。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
    2024-01-03
    189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需要过户吗
    不需要过户。带着身份证土地使用权登记证,到土管局办理。《土地登记办法》第九条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下列材料:(一)土地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四)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五)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七)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前款第(四)项规定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如实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第十条未成年人的土地权利,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申请办理未成年人土地登记的,除提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根据有关规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土地属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禁止任何单
    2023-05-31
    329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农村村委收回的土地可以一次性收回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3
      1、村委会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并不是村委会想收回就能收回。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5条规定,农民工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三种: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土地使用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后给农民一次性补偿吗? ?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0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限制多少年现在一般是一次性补偿给农民,但是在2012年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虽然目前具体修改条款还未可知,但有业内专家推测,此次修改,主要内容是提高征地补偿数额,提高额度可能至少为现行标准的10倍。改变征地“一次性补偿”的模式和制度,将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一次性征收是如何规定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8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限制多少年现在一般是一次性补偿给农民,但是在2012年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虽然目前具体修改条款还未可知,但有业内专家推测,此次修改,主要内容是提高征地补偿数额,提高额度可能至少为现行标准的10倍。改变征地“一次性补偿”的模式和制度,将
    • 现在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是不是一次性补偿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3
      现在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是一次性补偿,征收人应该一次性发放征地的各项补偿款。
    • 现在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对农民多少年一次性补偿?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6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限制多少年现在一般是一次性补偿给农民,但是在2012年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虽然目前具体修改条款还未可知,但有业内专家推测,此次修改,主要内容是提高征地补偿数额,提高额度可能至少为现行标准的10倍。改变征地“一次性补偿”的模式和制度,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