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有没有继承权的? 有参照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9:23:39 310 人看过

农村土地承包期内有继承权。农村承包经营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只要承包家庭还有农户,在承包期内,承包土地是不收回的,如果承包家庭没有农户了,土地由村集体收回。非农户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但可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仅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以户为单位,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所以当事人死后,只要承包方还有其他成员在,土地继续归他们家人继承,但前提条件是必须是一家人,因为土地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是本户成员,其他亲属没有继承权,当承包经营土地的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死亡,即家庭整体消亡绝户时,其承包的土地也是不允许继承的,而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重新分配。因为土地在农村是属于集体所有的,所以个人是没有办法可以继承土地的,但是对于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

一、父母死亡后土地确权给谁

父母死亡后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只要还在承包期内,就仍然归其子女所有,村集体不会收回。如果父母拥有多名子女,但是去世前没有立下遗嘱,那么土地确权就由其所有子女平等地继承。在继承时子女们可以自己商量选择平均或者不平均地割分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

一、土地确权登记流程包括:

1、对土地调绘勘测;

2、张榜公示;

3、登记颁证;

4、归档管理。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的主要内容是包括: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姓名及基本情况;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名称和编号;

3、承包经营期限和起止日期;

4、发包农村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土地区位、土地面积、土地用途;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情况;

6、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机关及日期;

7、其他应当注明的事项。

综上所述,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父母死亡后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只要还在承包期内,就仍然归其子女所有,村集体不会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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