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行使注意事项详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7:20:19 102 人看过

行使代位权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1、未经法院或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能否产生代位权;

2、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尚未到期,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时效即将到期,债权人能否行使代位权;

3、有抵押、质押担保的债权,债权人能否行使代位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权人应怎样行使代位权

债权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且代位权应通过诉讼形式行使,当然,债权人以非诉讼形式直接向次债务人行使代位权,次债务人同意直接向债权人清偿,并由此而了结其与债务人之间债务关系的,也应当允许;还要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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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6日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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